**项目工程脚手架专项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监理工程师论坛
**工程脚手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一期工程3#-12#楼建筑面积共75625平方米,砖混结构6+1层,3#-10#基础采用桩基础,11#-12#为桩基础结合柱基础。 二、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JG130-200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 5、《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T 6、《安全网》GB 5725-2009 7、《安全色》GB23-2008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现行生产方针、及各级安全生产法规 9、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10、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11、现行生产方针、及各级安全生产法规 12、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13、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1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三、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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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受力计算进行审查,确保脚手架施工安全,凡计算书中没安全合格结论的应返工;
2、以下脚手架施工方案必须组织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论证(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
序号 名称 建质[2009]87号要求 说明 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需要专家组论证 搭设高度 50m及以上 2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需要专家组论证 提升高度 150m及以上 3 悬挑脚手架工程 需要专家组论证 架体高度 20m及以上 3、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3、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脚手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架子工的数量及特殊工种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人证相符。
6、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对脚手架搭设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是否全面,是否有书面交底记录;
四、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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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控制;并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作好事前预控、预防。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3、按时检查脚手架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台帐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
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五、脚手架监理控制工作: (一)脚手架材料控制工作:
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实行“准用制” ,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并建立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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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钢管直径为φ48mm或φ51mm,壁厚不小于3.5mm。
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4、检查安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平网宽度不小于3.0m,立网高度不小于1.2m,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0mm,网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cm,相邻两根筋绳最小距离不小于300mm。 5、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二)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
检查脚手架安装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1、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
2、立杆: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上皮1.5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横杆:小横杆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第一挑应拉线使之平直。大横杆的接头应上、下错开布置在不同的立杆纵距的1/3,紧贴小横杆与立杆用直角扣件扣紧。大横杆的水平偏差(高低差)≯L/300,且≯50MM。 4、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120mm至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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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侧设置大小于180mm的挡脚板;
5、拉结点设置:采用短钢管预埋在圈梁当中,埋深不少于30CM,再用短钢管与内立杆直角扣件连接牢固。
6、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呈45°~60°夹角设置。在脚手架两端和转角处起没9.0m立杆设一道,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小于一米,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距离不应小于100毫米;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连续设置,剪刀撑除两端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扣紧外,中间与立杆的相交点均须扣结。
7、在脚手架的搭设过程中,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主要是检查搭设的架子工是否持证上岗,劳动保护是否到位(安全带、安全网、防滑靴等),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及架子班组安全员是否跟班作业,架子工是否严格按已批准的方案搭设,搭设过程中有无违反安全规范、操作规程,有否违章作业。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做好安全旁站记录。 8、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的依据是JGJ59-99等安全规范。
(三)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
对使用中的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需通知限期整改完善,检查主要项目:
1、基础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2、步手架的整体和局垂直度偏差和立杆的沉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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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水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杆件; 10、定期检查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
(四)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
检查脚手架拆除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其检查主要项目: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
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六、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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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脚手架工程监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安监分站报告;
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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