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
2、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指的空调包括制模部一,二楼工作场所及办公室等区域的空调设备。
2、本制度适用于制模部全体员工。 三、管理要求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区域的空调使用的现场责任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能源浪费,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2, 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厂务组报告,由厂务部统一联系维修。 四、空调开启使用条件
1. 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各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2. 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
前30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为做好节能降耗,要求每年5月——9月才能开启空调 4、室外温度超过30摄氏度时(以温度计指针所示为准)开启。 5、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
6、温度控制范围设为室内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以温度计指针所示为准。
7、空调开启时,应将门窗关闭,以免资源浪费,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8,中央空调上班时开机,下班前30分钟关闭。
五.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 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
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更不得让部门以为其他任何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开启空调(专职维修人员除外)。
2. 空调需要按照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行政报修,
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五、违规责任
1. 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
外),给与现场责任人视情况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
与现场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
3. 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
操作者警告或记过处分,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4.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故意损坏者或责任人负责修理或承
担赔偿责任,将视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5.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制模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部门,情况严重者
上报公司行政部。
六. 附则
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订; 确认;
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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