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第13周“校园之声”广播站广播稿
主题:法制教育宣传日
主持班级:黄麓镇中心学校九(1)班 播音时间:2013年11月28日
甲: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乙:校园之声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甲:今天和大家聊的话题是法制方面的知识。
乙: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一年一主题,今年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
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人。党和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乙: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
甲: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
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
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乙: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甲: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或者变相;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乙: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下面重点和大家谈谈如何防范校园暴力。
现在校园暴力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影响到家庭的和谐,影响到学校的稳定,而且更伤害着我们学生的心灵,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就会引起打群架,斗殴事件。当同学们受到了校园暴力的伤害,可以直接报告老师,由学校来处理,也可以报警。希望同学们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增强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乙:第一、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要害怕,要敢于抗争。因为这些拦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拦截往往都是一种试探。如果此时在心理上就被对方所压倒,任其欺侮,那么这样的第一次妥协其实就纵容、鼓励了拦截者,就会带来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园暴力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不怕”是力量的源泉。当自己和对方的力量悬殊时,要在心理、人格上树立起平等的概念,要认识到自己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以及通过理智和有策略的谈话或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遇到自己和对方力量相距不是太远时,可以考虑使用警示性的语言来击退对方的企图。但要避免使用恐吓性的言语,以免反而激发拦截者的逆反心理。
甲:第二、要及时报告。我们也要认识到勒索、敲诈经常是同暴力紧密联系的,我们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与之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诈后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第一次遇到拦截后的表现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对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相反的会在无形中助长了对方的气焰,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敲诈和殴打事件的发生。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诈等事件后,要及时通过学校和对方家长,给拦截者以惩戒。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能有效地制止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
乙:第三、要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这也是防范校园暴力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勒索、敲诈和殴打的对象。
甲:第四、学校协同家庭共同保护。家庭应和子女就防范问题多做指导,要求子女能及时将情况告诉父母,取得父母的帮助;另外,家庭也要多和学校联系,反馈子女情况,对那些经常上课迟到或者是晚回家的学生,尤其要做好家校的联系工作,掌握学生行踪,防患于未然。同时学校也要作好学生的心理指导,消除学生的惧怕心理,对有轻微暴力倾向的学生作好心理疏导,化解矛盾,融洽其人际关系。
乙:第五、要慎重择友。要对学生的交友进行教育,鼓励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孩子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
端。
甲:今天就为同学们讲这些,旨在抛砖引玉,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乙:同学们,再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