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机制
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经调查证实出现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时,医院必须在 12时内报告区卫生局或区疾控中心。
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和影响。
工作程序:出现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散。在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下列工作:
1、证实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查找传染源。应急处置专业技术队进驻事发范围,及时开展传染病学调查,对怀疑患有同类传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全区历年传染病一般发病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暴发;对感染人群、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进行病原学检查,查找传染源。
2、对感染人群和周围人群进行详细传染病学调查,查找引起传染的因素。
3、制定和组织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感染者作适当医疗救治、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理。必要时隔离。
4、分析调查资料,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综合做出判断,为实施临床医疗救治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调查分析报告、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对感染病人积极实施医疗救治,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死亡。对确诊的患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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