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财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经营理和进步经济效益中 的作用特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财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财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方案加强经营核算 理反映、分析财务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监视财务纪律。
(三) 积极为经营理效劳促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 合理分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理费用。
(六)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 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 完成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 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当。
第四条各部门和职员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木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制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木的以下工作:
(一) 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方案、信贷方案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 方案开拓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 进展本钱费用、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催促本有关 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进步经济效益;
(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展经济活动分 析: (四) 承办指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 准确帐目清楚按报帐。
(二) 按照经济核算原那么定检查分析财务、本钱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 议当好参谋。
(三) 妥善保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 完成总经理或主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执行现金理制度。
(二)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局部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 金不认口条抵压现金。
(三)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 严格支票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 后方可生效。
(五)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 完成总经理或主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理制度。
(二) 监视财务方案的执行、、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 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 详细核对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限、手续等是否 准确无误。
(四) 审阅的方案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 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过失弊端标准的经济行为。
(六) 针对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良建议和措施。 (七) 完成总经理或主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理方法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十一月起至十二月三十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准 确、完好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睬计事项必须填制或获得原始凭证并根 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 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专人定进展财务清查保 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 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 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实行会计监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 不完好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 向总经理或主副总经理书而并恳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并做好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保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 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 审计并做出审计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开工作或者离任必须与接收人员办 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交接手续由总经理主任、主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理方法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支票使用时须有“ 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填 写日、用处、登记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 物品由保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 “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 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缺乏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 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 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 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总经理。凡与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 承办人文字性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 纳人员应文字性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金额大小 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 签。
现金理方法
第二十五条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 须携带的差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 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 使用现金限额的局部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 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 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H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局 部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 银行存
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 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 明用处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 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前方可借用。超过还款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 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工资单、差费单及认可 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 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 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 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 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展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 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 纳员付款睬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单?分别由经手 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H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理方法
第三十八条但凡本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和其 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份、季度、 年起止、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 记帐、主)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 人保并分类填制。
第四十一条会计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须经总经 理批准。
财务处分方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木 人月薪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岀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 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的; (三)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别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 的;
(四) 利用帐户替其他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 保存帐外款项或将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的; (七) 违背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了处分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 违背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 回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资料的; (三) 伪造、变造、谎报、消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 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财物的; (五)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谋私机及挪用款项的;
(六)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利益遭受 损失的;
(七)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那么
第四十四条木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H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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