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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行为怎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来源:爱问旅游网

现在国家对常规贷款的打击越来越严格,法律不断出台。2018年,高等对常规贷款作出了明确的司法解释。只要有以下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常规贷款: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产;

2、采用欺诈、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

3、帮助非法贷款机构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扰乱借款人、家人、朋友的正常生活。

这些都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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