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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需要清算吗?需要多长时间?

来源:爱问旅游网

公司破产清算的主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根据公司规模、债权债务等因素确定清算时间。具体步骤包括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编制清单和资产负债表、制定清算方案、申请破产宣告、移交给法院、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在清偿债务时,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其次是普通破产债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跟公司规模大小、对外债权债务等诸多因素有关,破产清算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结语

公司破产清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公司规模、债权债务等。清算程序包括股东会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编制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申请破产宣告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破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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