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有约定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当事人的约定,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国家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用人单位在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时,必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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