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离婚财产的分配为:
1、双方对婚内财产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2、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3、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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