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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户注销需要法人亲自去银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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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的,法人授权一个人就可以注销了,带好银行印鉴卡,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去银行办理就可以,注销公司银行账户,需先注销银行的一般户,然后才能注销公司的基本户,银行卡注销的话也是一样的,要授权书。

银行公司账户注销流程

对公账户要注销必须要去银行办理销户业务,以下就是具体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

2、按照要求填写销户申请书

3、银行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系统会开始进行账户注销审批

4、申请人查阅银行系统登记审批过的账户注销信息,确认注销

5、确认无误后,上交对公账户的公章,完成注销。

销户:

是指撤销开户单位银行帐户的简称。由于单位机构的撤销、合并或迁移等原因,要求注销银行帐户时,应向其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单位必须同银行核对存(贷)款帐户余额,然后凭单位开出的有关凭证将存款余额结清,同时交回各种空白重要凭证。

注销是指由法庭提出的清算,并属于强制清算。不司本身、其债权人、公司注册处或破产管理处均可以提出清盘要求。当清算令发出后,法庭会委派一名清盘人,破产管理处亦可以担任临时清盘人,整个程序牵涉多次董事、股东及债权人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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