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民法典没有针对小三做明确处理,但夫妻中出轨的一方赠与小三的礼物等,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出的可以起诉要求其返还,如果您准备离婚,还可以在离婚时主张过错方少分财产并主张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以上主张,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若无法自行处理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来办理相关事项,为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及时处理,以免受到更多损害。如果对方构成重婚最您也可以打举报电话给或起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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