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院)(以下简称甲方): 实习学生(以下简称乙方): 接收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对分散专业实习的管理,申报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院)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分散实习。分散实习的学生,需要和实习单位协商同意与大庆师范学院生命科学 系(院)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承担如下责任或义务
1.负责乙方教育(专业)实习进程的总体安排,甲方各系(院)负责向乙方说明教育(专业)实习有关文件规定。
2.为乙方提供试讲、听课、说课等训练,为乙方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作好准备。
3.提供实习所需的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相关材料。 4.负责乙方实习成绩的鉴定工作。 二、乙方同意承担如下责任或义务
1.对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个人负责。
2.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大庆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大纲(庆师院发[2005]14号)》或《大庆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的有关规定(庆师院发[2005]1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丙方一切规章制度。
3.恪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认真对待实习工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
4.按照甲方教育(专业)实习的有关文件规定,完成教育(专
业)实习的各项任务。
5.实习开始前,须将签完字的分散教育(专业)实习协议书交到所在系(院)。
6.实习结束后,须将实习的相关材料填写完整,按时交到所在系(院)。
三、丙方同意承担如下责任或义务
1.负责对乙方实习中的训练指导与管理,为乙方选定专门的指导教师,为乙方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提供便利与帮助。
2.如实评定乙方实习成绩,做出实习鉴定。所有需丙方人员签字及盖章的实习材料皆如实填写、严格把关。实习结束时将乙方实习鉴定表认真填写完毕,加盖公章交乙方带回或由丙方邮寄给乙方所在系。
3.实习工作期间,负责乙方的安全问题。 4.及时沟通甲、乙双方,使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家长签字: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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