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选项中关于对法理学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1分] A
法理学是沟通法学各学科的桥梁 B
法理学能提供给人们学习法学的入门知识 C
法理学能提供给人们具体应用法律的知识 D
法理学能锻炼人们的法律思维能力
2.
对研究法学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根本方法是( )。[1分] A
社会调查的方法 B
历史考查的方法 C
价值分析的方法 D
辩证唯物主义
3.
构成法的基本要素是( )。[1分] A
法律规则 B
法律原则 C
法律概念 D
法律关系
4.
关于法的要素,提出“规则——原则——模式”的法学家是( )。[1分] A
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德沃金 B
美国法社会学的代表团人物庞德 C
美国著名的大法官霍尔姆斯 D
德国哲学家、法律哲学家黑格尔
5.
构成法律体系最大的组成部分是( )。[1分] A
选举法 B
单行民事法律 C
部门法 D
授权法
6.
下列关于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 [1分] A
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 B
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
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D
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
)由于水灾使铁路中断,导致某运输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法律事实,属于( )。[1分] A
合法行为 B
违法行为 C
法律事件 D
有效行为
8.
法系的划分标准是( )。A
法的历史类型 B
法的历史传统 C
法律体系 D
法律部门
9.
近代意义的法制原则始于( A
分] )。[1分] [1奴隶制法 B
封建制法 C
资本主义法 D
社会主义法
10.
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1分] A
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B
一般人的行为 C
他人的行为 D
所有人的行为
11.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一规定属于( )。[1分] A
法律规则
B
法律原则 C
法律概念 D
技术性规定
12.
当代中国社会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形式是( )。[1分] A
成文法 B
不成方法 C
判例法 D
习惯法
13.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应作( )。[1分] A
解释 B
扩充解释
C
字面解释 D
系统解释
14.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 )[1分] A
马克思 B
恩格斯 C
列宁 D
亚里斯多德
15.
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的标准是( )。[1分] A
责任的内容 B
责任的人数
C
责任的程度 D
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的不同 二、多项选择题 1. 含有“应当这样行为”的模式的法律规范,为(A
授权性规范 B
禁止性规范 C
命令性规范 D
强行性规范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分] A
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前提和基础 B
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前提和基础 C
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发展和延伸
[2分] ) D
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发展和延伸
3.
我国的刑法从法的分类角度来看,它属于( )[2分] A
成文法 B
实体法 C
根本法 D
私法
4.
下列不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2分] A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的判决 B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C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D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5.
法与客观规律的区别是( )[2分]
A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受人的意志的影响,而规律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 B
法的内容是规定人的行为模式,而规律则是事物必然发展的趋势 C
违反了法将受到人为的制裁,违反规律将受到大自然的制裁 D
法是人们制定的,而规律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
6.
下列哪些法的分类仅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 )[2分] A
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B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C
普通法与衡平法 D
实体法与程序法
7.
下列关于一般法和特别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2分] A
一般法和特别法之分具有相对性 B
商法相对于民法来说是特别法 C
同一位阶的法律,在适用时要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D
教师法在适用对象的意义上是特别法,而在适用地域上是一般法
8.
在成文法中,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关系是( )[2分] A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 B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C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D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9.
《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关于该条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分] A
是一项准用性规则 B
是一项任意性规则 C
属于法的间接渊源 D
体现了在同一位阶的法律文件中,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10.
下列属于部门的有( )[2分] A
全国《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B
《劳动法》 C
《立法法》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名词解释 1.
法律渊源[3分] 参:
专指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因而具有不同法律形式或效力等级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 法律监督[3分] 参:
法律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3. 法治[3分] 参:
现代社会法治的综合含义。依照法律管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即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的社会关系均纳入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轨道,法律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和法律体现人民的公意,以尊重与维护民主和为基础,促进和保护社会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自由和机会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夺,一切非法的侵害,不管是来自个人或国家,都能得到及时的制止和公正、合理的补偿。 4. 部门法[3分] 参: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也称为“部门法”。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5. 司法[3分] 参:
司法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有活动。 四、简答题 1. 简述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6分] 参:
(一)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是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违约者或相关人的责任。 (二)因果联系原则。在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时,必须首先考虑因果关系,即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三)责任相当原则。该原则是公平观念在归责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其基本含义为法律责任的大小、处罚的轻重应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轻重相适应,做到“罪责均衡”、“罪当其罪”。 (四)责任自负原则。是指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人,应当以自己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负责,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者或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得没有法律依据而追究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者虽有血缘关系而无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人的责任。 2. 法律原则有何功能?[6分] 参:
法律原则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维律体系的协调一致。 (二)法律原则指导人们正确地适用法律和遵守法律。 (三)法律原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的漏洞。 3. 简述法的创制的特点。[6分] 参:
(一)法的创制既是国家的一项专有活动,也是国家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法律创制是一种国家行为。(二)法的创制既包括有创制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的创制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的创制活动。 (三)法的创制既包括法的制定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及认可活动。 (四)现代社会的法的创制活动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五)法律创制是合法行为。是国家主权行为。是国家有关机关的职责(义务)行为。 4. 简述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6分] 参: 民主完善 保障 法制完备 法律至上 司法公正 依法行政。 五、论述题 1. 试述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13分] 参:
现代社会的法律都有或应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宗旨:以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方式分配资源,并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 (1)通过确认和维护,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进步。 (2)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 (3)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利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交换)财产。 (4)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的生产力。 (5)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和发展科学技术。 2.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请综合运用法理学的理论分析。 2001年10月,某村20多名外嫁女分别向起诉,要求该村村民委员会付清1997年至2000年(不等)的股份分红款,并要求确认原告2001年后的股权。经审理认为:原告梁某等20多名外嫁女作为世居村民,属于村集体的一分子,对于1988年村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后的补偿款,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尽管原告于19年出嫁,但其户籍仍未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精神,原告结婚后应与其他村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款及村集体财产有同等的权利。1994年,被告某村村民委员会根据村股份合作制章程草案,以原告已出嫁为由,剥夺了原告获得股份分红的权利,该草案既没有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被告依据上述草案规定,剥夺原告股份分红权益的理由不成立,被告理应向原告发放同等的红利。由于原告梁某等对1999年以前分红权利的诉讼请求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且2001年的股权要等集体资产的股份制改造和重新确权工作完成后再确定。故法
院依法判决,被告付清1999年度及2000年度的股份分红2400元给原告梁某。此案判决后,原被告均没有提起上诉。[13分] 参:
平等是法律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和价值之一。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处于平等的地位。只有在法律上确立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才能够从底线的意义上充分体现出对妇女的肯定,也才有可能在“形式上的公正”基础上实现“事实上的公正”。 中国妇女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依据确定的原则,新中国陆续颁布了《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民法》、《刑法》等十余部基本法,及所属部委颁布了40余种行规与条例,地方制定了80余种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都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现在,已形成了以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各部门行规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 这个法律体系对平等的内容平等的实现都作出了规定,如果平等受到破坏,法律就会对不平等的现象得以纠正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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