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路面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路面工程的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两档设定。对于在设计和合同文件中提高了技术要求的二级公路,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设计和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但不应高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检验评定标准。
7.1.2 路面工程实测项目规定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检查频率(按m2或m3或工作班设定的检查频率除外),多车道公路的路面各结构层均须按其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7.1.3 各类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度代表值(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代表值,单点不得小于规定极值。小于规定代表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
7.1.4 垫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同材料的其他公路的底基层;联结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应的基层或面层;中级路面的质量要求同相同材料的其他公路的基层。
27
7.1.5 路面表层平整度规定值是指交工验收时应达到的平整度要求,其检查测定以自动或半自动的平整度仪为主,全线每车道连续测定按每lOOm输出结果计算合格率。采用3m直尺测定路面各结构层平整度时,以最大间隙作为指标,按尺数计算合格率。
7.1.6 路面表层渗水系数宜在路面成型后立即测定。
7.1.7 路面各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设定允许偏差。当代表值偏差超过规定值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当代表值偏差满足要求时,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7.1.8 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可通过检查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进行评定。
7.1.9 水泥混凝土上加铺沥青面层的复合式路面,两种结构均需进行检查评定。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不检查抗滑构造,平整度可按相应等级公路的标准;沥青面层不检查弯沉。
7.1.10 路面基层完工后应及时浇洒透层油或铺筑下封层,透层油透入深度不小于5mm,不得使用透入能力差的材料作透层油。对封层、透层、粘层油的浇撒要求同7.5.1沥青表面处治层中基本规定。
27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7.2.1 基本要求
1) 基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3) 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4) 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进行计算,并经试验,选择采用最佳配合比。
5) 接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路面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7) 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检查井井盖顶面高程应高于周边路面1~3mm。雨水口标高按设计比路面低5~8mm,路面边缘无积水现象。
8) 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7.2.2 实测项目 见表7.2.2。
表7.2.2 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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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1△ 弯拉强度(MPa) 2△ 板厚度代表值 (mm) 合格值 σ(mm) 平3 整1RI(m/km) 1.2 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其他公路 按附录C检查 按附录H检查 每200m每车道2处 2.0 3.2 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σ、IRl 3m直尺:半幅车道板带每200m测2处x10尺 2 3 3 权值 在合格标准之内 -5 -10 度 最大间隙h(mm) - 一般路段不5 一般路段不小于0.7且不小于0.5且不4 抗滑构造深度大于1.1;特大于1.0;特铺砂法:每200m测1(mm) 殊路段不小殊路段不小处 2 于0.8且不大于0.6且不大于1.2 于1.1 抽量:每条胀缝2点;5 相邻板高差(mm) 2 3 每200m抽纵、横缝各2条,每条2点 纵、横缝顾直度(mm) 中线平面偏位(mm) 路面宽度(mm) 纵断高程(mm) ±10 纵缝20m拉线,每10 200m4处;横缝沿板宽拉线,每200m4条 20 ±20 ±15 经纬仪:每200m测4点 抽量:每200m测4处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1 1 1 1 2 6 7 8 9 27
10 横坡(%) ±0.15 ±0.25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1 注:表中σ为平整度仪测定的标准差;IRI为国际平整度指数:h为3m直尺与面层的最大间隙。
7.2.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评定路段混凝土板总块数的0.2%,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4%。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减2分。对于断裂板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2) 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减2分。 对于连续配筋的混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路面,因干缩、温缩产生的裂缝,可不减分。
3) 路面侧石直顺、曲线圆滑,越位20mm以上者,每处减1~2分。 4) 接缝填筑饱满密实,不污染路面。不符合要求时,累计长度每100m减2分。
5) 胀缝有明显缺陷时,每条减1~2分。
7.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27
7.3.1 基本要求
1) 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 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等结果的合格率应不小于90%。
3) 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4) 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其平整度和路拱度应符合要求。
5) 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7.3.2 实测项目 见表7.3.2。
表7.3.2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试验室标准密度的1△ 压实度(%) 96%(*98%); 检查方法和频率 其他公路 权值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测1处 最大理论密度的92%(*94%); 3 27
试验段密度的98%(*99%) σ(mm) 平整IRI(m/km) 度 最大间隙h(mm) 3 弯沉值(0.01mm) - 符合设计要求 SMA路面4 渗水系数 200ml/min;其他沥青混凝土路面300ml/min 摆式仪:每200m测1摩擦系数 5 抗滑 符合设计要求 - 处; 摩擦系数测定车:全线连续 铺砂法:每200m测1处 2 - 渗水试验仪:每200m测l处 2 5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按附录I检查 2 1.2 2.0 2.5 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2 4.2 IRI或σ 2 构造深度 总厚度:设计值的代表值 厚度(mm) 合格值 -8% 上面层:设计值的-10% 总厚度:设计值的-10% 上面层:设计值的-20% 7 中线平面偏位(mm) 20 30 -15%H -8%H 6△ 按附录H检查,双车道每200m测1处 3 经纬仪:每200m测4点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8 纵断高程(mm) ±10 ±15 27
9 宽度(mm) 有侧石 无侧石 ±20 不小于设计 ±0.3 ±30 尺量:每200m测4断面 水准仪:每200m测4处 10 横 坡(%) ±0.5 注:①表内压实度可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
评定结果。带*号者是指SMA路面,其他为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
②表列厚度仅规定负允许偏差。其他公路的厚度代表值和极值允许偏差按总厚度计,当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5mm和-10mm;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8%和-15%的总厚度。H为总厚度(mm)。
7.3.3 外观鉴定
1)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和明显离析等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m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或0.05%减2分。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
2) 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m长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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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一处减1~2分。
7.4 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
7.4.1 基本要求
1) 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各种材料的规格和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上拌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每日应做抽提试验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3) 碎石层必须平整坚实,嵌挤稳定,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4) 嵌缝料必须趁热撤铺,扫料均匀,不应有重叠现象。
5) 上层采用拌和料时,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和粗细分离现象,摊铺平整,接茬平顾,及时碾压密实。
6) 沥青贯入式面层施工前,应先做好路面结构层与路肩的排水。
7.4.2 实测项目 见表7.4.2。
表7.4.2 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平整度 σ(mm) IRI(m/km) 3.5 5.8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IRI或σ 3 1 27
最大间隙h(mm) 2 3△ 弯沉值(0.01mm) 厚度(mm) 代表值 合格值 28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2 3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I检查 -8%H或-5mm 按附录H检查 -15%H或-10mm 每200m每车道1点 ±0.5% 30 ±15 ±30 尺量:每200m测4处 每工作日每层洒布查1次 4 5 6 沥青总用量(kg/m) 中线平面偏位(mm) 纵断高程(mm) 宽度(mm) 有侧石 无侧石 横坡(%) 3 经纬仪:每200m测4点 1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2 7 2 不小于设计 ±0.5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2 8 注:①当设计厚度≧60mm时,按厚度百分率控制;当设计厚度<60mm时,按
厚度不足的毫米数控制。H为厚度(mm)。
②沥青总用量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中T02的方法,每工作日每层洒布沥青检查一次,并计算同一路段的单位面积的总沥青用量。
7.4.3 外观鉴定
1)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超过受检面积的0.2%。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减2分。
2) 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l~2分。 3)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无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一处减1~2分。
27
7.5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7.5.1 基本要求
1) 在新建或旧路的表层进行表面处治时,应将表面的泥砂及一切杂物清除干净,底层必须坚实、稳定、平整,保持干燥后才可施工。 2) 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和石料的质量、规格、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 沥青浇洒应均匀,无露白,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4) 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布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压实平整。
7.5.2 实测项目 见表7.5.2。
表7.5.2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σ(mm) 平整度 最大间隙h(mm) 2 3△ 4 弯沉值(0.01mm) 厚度(mm) 代表值 合格值 10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2 3 IRI(m/km) 4.5 7.8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IRI或1 σ 3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I检查 -5 -10 ±10%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 沥青总用量(kg/m2) 每工作日每层洒布查1次 3 27
5 6 中线平面偏位(mm) 纵断高程(mm) 宽度(mm) 有侧石 无侧石 横坡(%) 30 ±15 ±30 经纬仪:每200m测4点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尺量:每200m测4处 1 2 7 2 不小于设计 ±0.5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2 8 注:同表7.4.2注②。
7.5.3 外观鉴定
1) 表面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油丁、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超过受检面积的0.2%。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减2分。
2) 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3)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顾,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6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
7.6.1 基本要求
1) 土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 2) 水泥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 3) 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
27
4)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
5) 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6.2 实测项目 见表7.6.2。
表7.6.2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基层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1△ 压实度代表值 (%) 极值 - - - 其他公路 95 91 12 底基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95 91 12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其他公路 93 按附录B检查每 200m每车道2处 15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3 2 平整度(mm) 2 3 纵断高程(mm) - 水准仪:每200m+5,-15 +5,-15 +5,-20 测4个断面 不小于设计 -10 -25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1 4 宽度(mm) 代表值 不小于设计 - - -10 -20 1 5 厚度-12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30 点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1 3 2 (mm) 合格值 6 7 横坡(%) 强度(Mpa) - ±0.5 ±0.3 ±0.5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G检查 27
7.6.3 外观鉴定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7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7.7.1 基本要求
1) 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 物质 水泥用量和矿料级配按设计控制准确。 3) 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 4) 摊铺时要注意消除离析现象。
5)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
6) 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7.2实测项目 见表7.7.2。
表7.7.2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 27
基层 高速公路其他公一级公路 压实度代表值 (%) 极值 98 94 8 路 97 93 12 底基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96 92 12 其他公路 95 按附录B检查每91 200m每车道2处 15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值 1 3 2 平整度(mm) 2 水准仪:每200m3 纵断高程(mm) +5,-10 +5,-15 +5,-15 +5,-20 1 测4个断面 4 宽度(mm) 代表值 不小于设计 -8 -15 -10 -20 不小于设计 -10 -25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1 5 厚度-12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3 -30 点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1 3 (mm) 合格值 6 7 横坡(%) 强度(Mpa) ±0.3 ±0.5 ±0.3 ±0.5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G检查
7.7.3 外观鉴定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8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
27
7.8.1 基本要求
1) 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
2) 石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 石灰和土的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未消解生石灰块必须剔除。 4) 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
5)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6) 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8.2 实测项目 见表7.8.2。
表7.8.2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基层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压实度(%) 代表值 极值 - - 其他公路 95 91 底基层 高速公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路一级其他公路 公路 95 91 93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3 处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2 1 2 平整度(mm) - 12 12 15 3 纵断高程(mm) - 水准仪:每200m+5,-15 +5,-15 +5,-20 1 测4个断面 27
4 宽度(mm) 代表值 不小于设计 - - -10 -20 不小于设计 -10 -25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1 5 厚度-12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2 -30 点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1 3 (mm) 合格值 6 7 横坡(%) 强度(Mpa) - ±0.5 ±0.3 ±0.5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G检查
7.8.3 外观鉴定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9 石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7.9.1 基本要求
1) 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矿渣应分解稳定后才能使用。 2) 石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 石灰的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未消解生石灰块必须剔除。 4) 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
5)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6) 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27
7.9.2 实测项目 见表7.9.2。
表7.9.2 石灰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基层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1 压实度代表值 (%) 极值 - - - 其他公路 97 93 12 底基层 高速公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路一级其他公路 公路 96 92 12 95 91 15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3 2 平整度(mm) 2 3 纵断高程(mm) - 水准仪:每200m+5,-15 +5,-15 +5,-20 1 测4个断面 不小于设计 -10 -25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1 4 宽度(mm) 代表值 不小于设计 - - -10 -20 5 厚度-12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2 -30 点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1 3 (mm) 合格值 6 7 横坡(%) 强度(Mpa) - ±0.5 ±0.3 ±0.5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G检查
7.9.3 外观鉴定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7
7.10 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
7.10.1 基本要求
1) 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
2) 石灰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石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 混合料配合比应准确,不得含有灰团和生石灰块。
4) 碾压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5) 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10.2 实测项目 见表7.10.2。
表7.10.2 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基层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压实度(%) 代表值 极值 - - 其他公路 95 91 底基层 高速公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路一级其他公路 公路 95 91 93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3 处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2 1 2 平整度(mm) - 12 12 15 27
3 纵断高程(mm) - 水准仪:每200m+5,-15 +5,-15 +5,-20 1 测4个断面 不小于设计 -10 -25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1 4 宽度(mm) 代表值 不小于设计 - - -10 -20 5△ 厚度-12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2 -30 点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1 3 (mm) 合格值 6 7 横坡(%) 强度(Mpa) - ±0.5 ±0.3 ±0.5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G检查
7.10.3 外观鉴定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1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7.11.1 基本要求
1) 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 石灰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石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 混合料配合比应准确,不得含有灰团和生石灰块。 4) 摊铺时要注意消除离析现象。
27
5) 碾压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6) 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11.2 实测项目 见表7.11.2。
表7.11.2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基层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其他公一级公路 代表值 极值 98 94 路 97 93 权检查方法和频率 高速公值 路一级其他公路 公路 96 92 95 91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3 处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2 底基层 1 压实度(%) 2 平整度(mm) 8 12 12 15 水准仪:每200m3 纵断高程(mm) -+5,-10 +5,-15 +5,-15 +5,-20 1 测4个断面 4 宽度(mm) 代表值 不小于设计 -8 -15 -10 -20 不小于设计 -10 -25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1 5 厚度-12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2 -30 点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1 (mm) 合格值 6 横坡(%) ±0.3 ±0.5 ±0.3 ±0.5 27
7 强度(Mpa)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G检查 3
7.11.3 外观鉴定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2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7.12.1 基本要求
1) 选用质地坚韧、无杂质碎石、砂砾、石屑或砂,级配应符合要求。 2) 配料必须准确,塑性指数必须符合规定。 3) 混合料拌和均匀,无明显离析现象。
4) 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洒水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7.12.2 实测项目 见表7.12.2。
表7.12.2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检查项目 基层 高速公路底基层 检查方法和频权率 值 高速公路其他公路 其他公路 一级公路 一级公路 1 压实度代表98 98 96 96 按附录B检查,3 27
(%) 值 极值 94 94 92 92 每200m每车道2处 2 弯沉值(0.Olmm)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I检查 3 3m直尺:每3 平整度(mm) 8 12 12 15 200m测处×102 尺 水准仪;每4 纵断高程(mm) +5,-10 +5,-15 +5,-15 +5,-20 200m测4个断1 面 5 宽度(mm) 代表不小于设计 不小于设计 尺量:每200m测4处 1 6 厚度值 -8 -10 -10 -12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2 (mm) 合格值 -15 -20 -25 -30 1点 水准仪:每7 横坡(%) ±0.3 ±0.5 ±0.3 ±0.5 200m测4个断1 面
7.12.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3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
7.13.1 基本要求
27
1) 粗粒料应为质坚、无杂质的轧制石料或分解稳定的轧制矿渣,填缝料为5mm以下的轧制细料或粗砂。
2) 应用振动压路机碾压,使填缝料填满粗粒料空隙。
7.13.2 实测项目 见表7.13.2。
表7.13.2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检查项目 基层 底基层 其他公路 一级公路 83 80 83 80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 82 2处 3 3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高速公路其他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代表1 压实度(%) 极值 2 弯沉值(0.Olmm) 值 - 路 85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按附录I检查 3m直尺:每3 平整度(mm) - 12 12 15 200m测处×10尺 2 4 纵断高程(mm) - +5,-15 +5,-15 +5,-20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尺量:每200m测4处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 5 宽度(mm) 代表不小于设计 不小于设计 1 6 厚度(mm) 值 合格- - -10 -20 -10 -25 -12 2 -30 1点 27
值 7 横坡(%) - ±0.5 ±0.3 ±0.5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1
7.1.3.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4 路缘石铺设
7.14.1 基本要求
1) 预制缘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砌稳固,顶面平整,缝宽均匀,勾缝密实,线条直顺,曲线圆滑美观。
3) 槽底基础和后背填料必须夯打密实。 4) 现浇路缘石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7.14.2 实测项目 见表7.14.2。
表7.14.2 路缘石铺设实测项目
项次 1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直顺度(mm) 15 20m拉线;每200m测4处 权值 3 27
预制相邻两块高差(mm) 2 铺设 相邻两块缝宽(mm) 现浇 3 宽度(mm) 3 ±3 ±5 ±10 水平尺:每200m测4处 2 尺量:每200m测4处 1 尺量:每200m测4处 2 水准仪:每200m测4点 2 顶面高程 (mm)
7.14.3 外观鉴定
1) 勾缝密实均匀,无杂物污染。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缘石与路面齐平,排水口整齐、通畅,无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5 路 肩
7.15.1 基本要求
1) 路肩表面应平整密实,不积水。 2) 肩线应直颅,曲线圆滑。
3) 硬路肩质量要求应与路面结构层相同。
7.15.2 实测项目 见表7.15.2。
表7.15.2 路肩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27
1 压实度(%) 平整度(mm) 土路肩 硬路肩 不小于设计 20 10 ±1.0 不小于设计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测2处 3m直尺:每200m测2处x4尺 2 2 3 4 1 横 坡(%) 宽度(mm) 水准仪:每200m测2处 1 尺量:每200m测2处 2
7.15.3 外观鉴定
1) 路肩无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路肩边缘直顺,无其它堆积物。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或每处减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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