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郑东新区白沙安置区二期(永盛家园)BS17-07-02、06地块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2015年 10 月 5 日 基础及桩间土开挖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主要机具、作业条件、操作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交底内容 1.主要机具 (1)挖土机械有:反铲挖掘机、小型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头与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铅丝和钢卷尺、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本工程采取先开挖第一层土(-4.5米),然后开始打CFG桩,在开始降水,降至低于开挖面0.5m,然后才能开挖第二层及以下土方。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作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8)在挖土机无法进行挖土的部位和修边坡坡度时,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施工准备→土方开挖→土钉支护→再开挖→微型桩施工→土钉支护→再开挖→锚杆施工→再开挖→土钉支护。 3.2开挖顺序 BS17-07-02地块 本工程位于白沙镇郑汴物流通道北侧,考虑从锦绣路路东侧大门向外运土。出土坡道在南侧、东侧各留置一个,大致的开挖顺序为: 第一层土方:开挖到自然地面下-4.50m,施工微型桩,同时施工施工第二排土钉墙,坡道部位保留。 第二层土方:微型桩、灌注桩、降水井施工完后开始开挖到自然地面下-6.00m,施工第三排土钉墙,坡道部位保留。 第三层土方:开挖到自然地面下-7.50m,施工第四排土钉墙,坡道部位保留。 第四层土方:开挖到自然地面下-9.00m,施工第五排土钉墙,坡道部位保留。 第五层土方:除坡道外全部开挖到基坑底部,施工完成土钉支护,分层开挖支护坡道部位,完成支护和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顺序图: 土方开挖顺序图 8.1.2.2、BS17-07-06地块 第一层土方:开挖到自然地面下-4.50m,进行微型桩施工,同时开始施工第一、二排土钉墙,坡道部位保留。 第二层土方:开挖到自然地面下-6.00m,施工第三排土钉墙,坡道部位保留。 第三层土方:开挖到自然地面下-7.50m,施工预应力锚杆及支护,坡道部位保留。 第四层土方:开挖到自然地面下-9.00m,施工第五排土钉墙,坡道部位保留。 第五层土方:除坡道外全部开挖到基坑底部,施工完成土钉支护,分层开挖支护坡道部位,完成支护和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顺序图: 土方开挖顺序图 3.3坡度的确定: a、1-1立面图、剖面图设计: b、2-2立面图、剖面图设计: c、3-3剖面图设计: BS17-07-06地块: a、1-1立面图、剖面图设计: b、2-2立面图、剖面图设计: 3.4开挖基坑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 3.5挖掘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深度的1/2。 3.6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7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8开挖基坑时,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挖掘机用反铲挖土时留土厚度为30cm。 3.9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10桩间土开挖 1)为了保证CFG桩不被挖碎、破坏,人工配合看护桩;桩间土开挖采用小型挖掘机机械和人工联合开挖,应有专人指挥,保证铲斗离桩边一定的安全距离,应避免对设计桩顶标高以下的桩体产生损害。由专业的土方队伍施工,测量人员配合随时进行标高控制,防止出现超挖。 3.12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13基坑挖完槽底修理铲平后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验槽,作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探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各单位应共同协商处理。 3.14开挖基坑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由于本工程场地狭窄,需要开挖的土方运至弃土场。 3.15雨期施工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 4.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桩基基坑 允许偏差(mm) 挖方场地平整 机械挖土 ±100 排水沟 0~-50 0~+100 不应 / 检 查 地(路) 面基层 方 法 基槽管沟 人工挖土 标高 0~-50 ±50 0~-50 用水准仪检查 长度宽度 边坡偏徒 表面平整 >0 不应 / >0 不应 / >0 不应 / / / 20 用经纬仪、线和尺量检查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4.3保证措施 1)认真学习熟悉图纸,了解各部位的标高、几何尺寸,必要时绘制草图。 2)将轴线控制桩及标高控制点引测到四周不影响挖土的地方,以便开挖时控制平面位置尺寸和基底标高。 3)基槽开挖将至槽底时,测量人员要同步控制,设明显标志,以免超挖。 4)基坑内引标高控制线,以便于控制清槽底时的标高。并在清土时,在槽底定标桩之间拉线,严格准确控制基底标高。 5.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 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5.4土方开挖如遇降雨,及时准备好盲沟、积水井和抽水设备,同时准备充足的塑料布进行覆盖保护,防止浸泡地基土。坑底要挖好200深、300宽排水沟和在基坑底部四周每30米设置1m×1m×1.2m集水坑 ,用水泵将雨水排除,以免雨水浸泡基槽发生塌方。边坡用雨布覆盖。经常检查边坡的稳定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应注意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6.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自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7、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7.1基坑挖土时注意施工安全,安全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7.2基坑开挖时机械操作人员要按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严禁机械带病工作,挖掘机3m以内禁止站人,时刻注意安全,以免事故发生。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司机,严禁违章操作、酒后作业,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3为确保安全,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场。 7.4距基坑边沿2m内;严禁机械行驶和停放,也不得放其它重物,以防边坡超载失去稳定性。 7.5基坑防护:基坑开挖后,为确保安全,在基坑周围搭设φ48钢管防护栏杆,栏杆1200mm高,立杆间距2000mm,埋入地下300mm,横杆间距600mm,防护拦杆刷红白相间油漆,外挂安全网。基坑周边砌筑宽砌筑240mm高、240mm宽挡水墙(距离坑边水平距离0.5m)。同时,每间隔50米设置警示灯一个。基坑上下设置爬梯,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正常施工。同时应加快基础垫层的施工,减少基底暴露时间,防止雨水对基坑的影响。 8、土方开挖其他要求 8.1土方开挖前,业主代表、现场总监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复核定位桩和主轴线闭合控制定位桩,无误后办理定位复核手续。 8.2在开挖土方时需保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应在基底予留300mm厚土层由人工清底修边, 用手推车运出基坑外,在场区西北角堆放,及时用运土车运至弃土场。在开挖过程中及时引测基底控制标高,打好水平控制标桩,以防超挖或欠挖。基坑周边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2m,且距坑边不小于2m。 8.3在基坑开挖完成后,为防止地表水及雨水进入基坑,在坡顶距基坑边1.2m处用MU10蒸压粉煤灰砖,M5水泥砂浆砌筑500厚,240高挡水墙,挡水墙外侧及顶面粉刷1:3水泥砂浆,厚度15mm详见图8.3-1。挡水墙外侧设置250mm宽、300深截水沟,截水沟坡度为0.3%,将水拦截排除。详见图8.3-2。并沿基坑四周设排水沟和设集水坑,用水泵排水。 8.4土方开挖时严密注意同基坑支护的相互配合。 9、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9.1要遵守有关环卫、场容管理的有关规定,如需外运土方时运土汽车驶出现场要配备专人检查装土情况,关好车槽,采取全封闭式运土。为防止汽车轮胎带土污染市容,现场出口铺设一段混凝土路面及洗车台,每辆汽车出场时对其轮胎进行冲洗。 9.2挖卸运输要设安全岗,配备专人指挥车辆,汽车司机要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卸土。 9.3所有材料、构件运至工地后及时卸货,并按规划地点整齐堆放,运输车辆尽快离开现场,凡能夜间运输及有污染的材料应尽量夜间运卸,天亮前打扫干净。 9.4对周围环境有噪音污染的机械设备应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 500 9.5现场设保洁员二名 ①清理现场生活垃圾,保证临设、食堂、厕所、仓库等清洁; ②清扫现场办公区和施工区道路,确保路面平整清洁; ③及时清理运送工作面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10、本交底内容与相应规范有出入的地方以规范为准。 未尽事项由现场施工员口头传达。 土方开挖平面示意图附后; 交底人 审核人 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