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加强对公司工程项目材料的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材料检验管理。 3. 相关定义。
(1) 甲供材料是指我公司提供的材料。 (2) 乙供材料是指施工方提供的材料。
4. 确定检验标准。在材料设备部采购材料之前,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质量要求确定所需材料的检验标准,并及时通知材料设备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与单位。 5. 材料样品质量鉴定。材料设备部在材料采购期间,质量管理部与监理单位对拟采购材料样品的质量负责(负责其检验与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1) 拟采购材料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与工程要求进行样品
检验,样品检验合格方可进行采购谈判。
(2) 质量管理部与监理单位无法确认新材料的质量时,可
申请权威部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报告判断新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将结论及时通知材料设备部。
(3) 材料设备部在材料采购期间,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等
事项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管。
6. 质量验收申请。材料采购部所采购的资料进入现场前一天,采购人员应填写质量验收申请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安排人员验收。
7. 材料检验的内容
(1) 检验材料的数目与规格,如果不合格,则将材料退回。 (2) 检验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检验报告。
(3) 检查材料包装及损耗情况,对材料到场的损耗进行统
计,按照合同将损坏部分退返给材料设备供应商。
8. 材料检验的方式
(1) 大批量的材料采用抽检的方法进行验收,抽检率为
____%.
(2) 少量材料与重要材料的验收采用全检。
(3) 新材料进行验收时,必须附有权威部门的鉴定报告方
可进行验收。
9. 甲供材料验收。甲供材料必须由采购人员,公司质量管理部与监理单位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10. 乙供材料验收。乙供材料可由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公司人员可不参加,但需不定期抽检。重要的乙供材料公司质量检验人员需参加验收。
11. 严把质量检验关,参与材料验收的人员需严把质量检验关,遇有不合格材料直接由采购人员退回给供应商,不得私自放宽标准。
12. 进场材料质量检验记录。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时,验收人员做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方法和公司的有关
规定。
13. 进场材料所需资料
(1) 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
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实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
(2) 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3) 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14. 定期检验。材料的验收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材料验收时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15. 材料检验记录
(1) 材料检验过程中参与部门应分别做出记录,经参与验
收的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2) 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若为不合格时,负责供应商质量记
录的部门需要及时进行记录,否则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6.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管理部制定,呈总工程师办公室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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