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5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部位 编号 工种 (一)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1. 塔司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颚带 3. 现场禁止吸烟,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作业 4. 夏季施工要注意防暑,雨季施工要注意防雨、防雷、防电 5.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6.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7.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8.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9.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10.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11.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13.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4.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5.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6.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7.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8.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9.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20.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21.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22.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23.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4.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5.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6.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7.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 职务 专职安全员 监督签字 接受交底单位 负责人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 交底 作业 人员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