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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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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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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2/9 文件修改记录 制定/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 页次 版本/版次 总页数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3/9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减少客户抱怨,明确品质问题的责任及奖惩,创造人人参与质量管理的氛围,提高公司品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三、权责单位: 3.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办负责本制度审核、修改、废止之核准。 四、定义(按质量事故损失分): 4.1、轻微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100或小于500元的。 4.2、一般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小于1000元的。 4.3、严重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1000元而小于5000元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品质声誉的。 4.4、特大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0以上或严重影响公司品质声誉的,公司另行决定。 4.5、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成本及相关费用等所有估算值。 五、责任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工程技术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分管副总负有品质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6、送检(部门)人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 5.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公司领导裁决。 六、品质指标: 6.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6.2、制程:一次送检合格率>85%(每月)。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4/9 6.3、成品:一次送检合格率>90% (每月)。 6.4、出货:一次送检合格率>98%(每月)。 6.5、一般客户投诉(外观投诉)<5%(每月); 重大客户投诉(功能投诉)<3%(每月),客户投诉次数不超 过出厂不良率≤ 2%(每月)。 七、处罚标准: 7.1、关于客诉抱怨与客诉补货的处理,责任归属由品质部裁决,如有不服上报总经办处理。 7.2、关于品质问题技术鉴定和情况调查,生产、技术等必须积极配合,以便品质部做出正确裁决。 7.3、生产制程和客户投诉补货查证属于相关部门(包括品质、生产、研发、业务、采购、仓库),按以下数据进行处罚,每次处罚金额不少于10元。 7.4、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管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办,公司酌情处理。 附:《处罚标准》 质 量 事 造成材料或费用故 等 级 损失金额 处 罚 比 例 赔 偿 额 度 损失大小的责任人 100% 直接 / 间接 / 备注 / 轻微1 100元以下 15%-25% 损失大小的70% 30% / / 轻微2 100-500元以下 10%-20% 损失大小的50% 30% 20% / 一般 严重 特大 500-1000元 1000-5000元 5000元以上 10%-15% 损失大小的5%-10% 公司另行决定 45% / 30% / 15% / 10% 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注:质量事故为生产部、研发部、品质部及营销部反馈的质量事故。 八、处罚条例: 8.1、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8.1.1、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3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 违者将处罚20元/次。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5/9 每批次质量损失成本按《处罚标准》处罚。 8.1.4、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如 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追加处罚50元。 8.1.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 者,对责任人处罚30元;未经品管人员检验合格、允许的产品,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处罚30元。 8.1.6、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内),由车间主 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 品质《处罚标准》处罚外,另处罚50元。 8.1.7、装车发货前,员工必须在包装品管员在场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试组装、包装等。工序品管对产品部 件、结构、外观和性能确认OK后,盖“合格”章后才能包装入库及发货。 8.1.8、客户发现品质异常,经反馈追遡不良率大于5%,对检验员处罚30元,如不良属于外观问题或品检员 已反应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8.1.9、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8.1.10、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PASS印 章、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50元/次。 8.1.11、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 况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办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 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8.2、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8.2.1、品管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IQC处罚30元,半成品来料以行业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 b、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批不合格的,按品质《处罚标准》处罚。 C、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IPQC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一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处罚30元。 d、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OQC处罚10-3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6/9 f、制程QC检验过程中,非批量质量问题按订单计算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不扣款,95%以下按每单10元扣款,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并造成损失的按品质《处罚标准》执行。 g、客户投诉查证属实的生产品质失误,包装出货QC按《处罚标准》赔偿材料损失费。 h、加班不到,造成品检工作无法进行,处罚50元 /次,从工资中扣除。 i、物控部(仓库)漏发货、发错货,除按品质《处罚标准》赔偿损失费外,另扣10~50元/次。 8.2.2技术(研发)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并造成经济损失按的《处罚标准》据情处理。 b、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文控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对负有跟进责任的相关工程师处罚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品管部调查原因报分管副总处理。 c、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研发中心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处罚20元。 d、为保证生产加工产品品质,研发部必须保证展开图纸正确率(样品除外),每错一款,对相关工程师处罚10-50元,造成直接损失费用按《处罚标准》扣款。 e、客户定制的相关产品设计临时更改的,研发中心接单后要及时通知文控或生产、品管部门因延迟或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品质问题,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并造成损失按《品质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8.2.3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a、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品质事故,生产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处罚100元。 b、在品管判定不合格,或巡检发现不合格,生产人员必须及时返工修复处理,如未返工修复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处罚50元。 c、试装完成后报告检验,品管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7/9 d、任何产品在任何工序均需由QC检验并有签字确认,不经检验的产品流出,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如发生重大品质事故视情况报公司副总处理。 e、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研发/品管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f、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的图纸、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g、出现批量事故,视其情节轻重,扣罚责任车间主管20-50元/次,直接责任人20-100元/次,累次重犯,从重处罚。 h、出现质量事故,欺上瞒下、私自返工、违规操作者扣罚当事人20-50元/次。属车间主管知情不报,扣罚100元/次。 i、导致工件、物料报废需重新补件的质量事故,视情节按《处罚标准》扣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j、员工对不良工件不自检而加工,给予每件10--30元的扣罚。 k、员工一般质量事故责任月累计5次以上或批质量事故2次以上,给予罚款50-500元。 l、车间主管对品管工作不重视,对员工操作不指导、不监督,对工件质量不把关、放作自流,出现质量事故或对问题工件不处理,将追究工作失职责任,并给予50-200元罚款/次。 九、奖励条例: 9.1、员工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30---100元。 9.2、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按照“提案改善作业”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元。 9.3、员工(品管检验人员除外)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10—50元,如挽救损失的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总经办另行奖励。 9.4、品管检验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奖励该检验员10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300元。 9.5、员工(工艺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 9.6、以月为单位,无批质量事故发生,每批产品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的,车间主管奖励100元。 9.7、对产品质量或工艺进行改进建议、实施,在成本控制、品质提高方面效果显著者给予每人/次奖励50元。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8/9 十、奖励项目: 10.1、品质贡献奖:每月评选1—3名对品质控制/品质改善/品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可实施方案的,并 经评审后认定为品质提升做出贡献的员工,每人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提报 公司副总批准。 10.2、品质先进奖:每月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进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任 心,动带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提报公司副总批准。 10.3、品质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无任何品质不良记录且达成品质指标的班组,奖励该团队300元,由品 管部根据统计数据提名,总经办评估后批准。 10.4、品质改善奖: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及产品质量,年度效益达10万以上, 月度效益达1万以上,按效益金额的1-5%进行奖励。 十一、附加说明 11.1、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次。 11.2、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 11.3、品管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11.4、公司授权品管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总经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总经办裁决,如需修改,报总经办批准后由品管部执行修改】。 十二、附表: 12.1、《检验记录表》 12.2、《退货处理报告》 12.3、《品质异常报告》 12.4、《品质奖惩处理单》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CF-PG-001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A/1 9/9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质量奖惩处理单》 职 务 姓 名 部 门 奖惩原由: 当事人确认: 奖罚依据: 根据《品质管理奖惩制度》 条款 项有关规定 奖罚内容: □ 奖励 ¥: 元 □ 罚款 ¥: 元 申请人 罚。 审核 品管部 批 准 备注:1.流程:各部门品管申请 部门主管审核 品质主管确认 公司副总批准 财务执行奖/2.当事人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以按正规程序申诉;若情况属实,仍拒签,可由其上一级主管代签。 签名确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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