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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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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分包专业:

分包责任人:

年 月 日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做道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给劳动者提供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确保安全

生产,杜绝和控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责任

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乙方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在职责范围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承担工作的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并完善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3.专业分保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等级,资质等级必须与所承担的分包工程相符合。

二、安全管理工作

1.乙方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适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各自责任,并付诸实施。

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协作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乙方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并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员,以便在工作中能相互及时沟通衔接。

4.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完善生活区域。生产场所的消防灭火器材,对所承担的区域\\作业场所认真检查,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力整改,应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协调,严禁带隐患作业 。乙方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期间不得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劳动安全纪律,正确佩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严格按各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严禁私自拆除一切防护设施,严禁从窗口传递或抛物。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甲方将根据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所造成的施工现场内、外人员的伤亡,由肇事者单位负责,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的规定上报单位主管部门。若经新闻媒体暴光,而影响甲方的名誉,将给予肇事单位2—8万元的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上级部门对甲方项目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特种作业证复印件交甲方施工现场监理员备存,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

7.由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自行安装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各项要求。不得由违章有电现象。严禁无插头,直接或之直搭电源使用,机具、设备的负荷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轻电缆,并不得由接头和随地拖拉,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铁、铜、铝丝代替保险丝,必须采用合格并与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合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违反者由甲方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8.乙方除定期组织对自己所施工的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外,还应积极配合支持甲方接受

社会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安全检查,并不得推诿与拖延。

9.不得任意破坏和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因工作需要改动,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未经许可私自改动或拆除,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单位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经双方确认、验收认可乙方就随意使用,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10.对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环境卫生有责任进行保护。

11.乙方单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对检查提出的隐患问题,乙方必须按“三定一限”的原则落实整改不得推诿。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后履行完应承担责任和义务后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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