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一、 工程部负行政和技术管理职责,技术管理归属总工办管理。
二、 工程部负责管理的权限和技术范围
1. 负责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建设现场的工作事宜,按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
2. 负责管理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验收及备案,具有工程质保资料的签字权。
3. 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控制措施等,具有签字权。
4. 负责审批监理规划和其实施细则。监管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行为和合同履约率。
5. 负责收集、整理、反馈施工图中的不合格信息,协助总工办出据设计变更和施工图会审记录。
6. 参加总工办组织的技术工作会议和观摩检查,落实对其的改进和处理意见。
7. 组织或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签字确认(非技术性的经济签证,归属其它管理办法中)。
8. 对事后作为结算依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等签字内容,应在签字前同总工办沟通,以询得签字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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