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适用范围
1.1为了加强公司基础施工过程中深基坑作业(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深基坑施工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满足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1.2 适用于基础施工过程深基坑作业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 2.管理职责
2.1 本规定由公司施工经理主控,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策划管理,项目施工经理负责,项目工程部、质检站实施。
2.2项目部在进行质量策划时应针对深基坑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得到顾客的认可。 3.术语
深基坑: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4.实施程序:
本规定中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施工方案、临边支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堆物、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及安全管理等内容。
4.1施工方案:
4.1.1项目部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法、土质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及设施的监测要求。对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支护方案及危险源和重大的危险源应有详细的控制措施;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工程应有控制险情的应急措施。
4.1.2一般的深基坑施工方案应当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负责编制,工程公司总工/公司相关学科带头人评审,相关人员会签后,工程公司总工审核,报监理单位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方案的内容进行审定,签字同意才能施工。
4.1.3对特深(深超过7m)、地质结构特别复杂或与周围建筑物连接紧密的深基坑施工,经审定后的方案由项目部总工负责向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其接受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4.1.4初审合格后的书面材料由科技部门在10天内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后,发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项目部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完善材料,经专家组确认后,才能实施。
4.1.5在深基坑施工前,由项目工程部编制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审核,项目施工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人员并组织对项目作业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操作人员了解“如何做,要达到何种效果”,明确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
4.1.6在其实施过程中,项目工程部、质检站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实施情况,并写出总结记录。
4.1.7经确认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总结记录报工程公司施工科/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保存。 4.2临边支护
4.2.1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4.2.2防护栏杆杆件规格及连接要求,应采用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48ⅹ(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的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4.2.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和以下要求:当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里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板下边,距离地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4.3坑壁支护:视具体情况,可采用放坡;对于深基坑和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基坑处理,可采用打桩、土钉墙、地下连续墙、逆作法施工的方法来确保边坡稳定。
4.3.1当基坑深度达到4-5m且基坑上方允许放坡时,可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
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
4.3.2排桩(护壁桩):当坑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由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桩墙挡土结构。土的固化方法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法进行。
4.3.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当基础较深时,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护桩的稳定。 1)坑外拉锚: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的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
2)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平面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涉及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特别是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到80%时才能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3.4地下连续墙:简称地连墙,是在深层地下浇筑一道钢筋混凝土墙,即可挡土又可隔渗,还可作为地下室墙的外模板。其施工是采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内放入钢筋笼,然后浇筑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
4.3.5逆作法施工:其施工工艺与一般正常施工相反。逆作法施工是先施工地下一层(离地面最近的一层),在打完第一层楼板时,进行养护,在养护期间可向上部施工主体,当第一层楼板达到强度时,可继续施工地下二层(同时向上方施工),此时的地下主体结构梁板体系,就作为挡土结构的支撑体系,地下室的墙体又是基坑的护壁。这时梁板的施工只需在地面上挖出坑槽放入模板钢筋,不设支撑,在梁的底部将钢筋伸出插入土中,作为柱子钢筋,梁板施工完毕再挖土方施工柱子。第一层楼板一下部分由于楼板的封闭,只能采用人工挖土,利用电梯间作垂直运输通道。
4.4排水措施:一般的控制方法有排水、降水、隔渗。 4.4.1排水:
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把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水,也采用明排。 4.4.2降水
1)开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
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
2)开挖深度大于4.5m、地下水位较高时,采用多级井点降水或深井降水。
3)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采用回灌措施。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为不变。
4.4.3隔渗:基坑隔渗是用高压旋喷、深层搅拌形成的水泥土墙和底板而形成的止水帐幕,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内。其抽水井设在坑内。 4.5坑边荷载
4.5.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离坑槽上部边缘不小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4.5.2大中型施工机具离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土方开挖如有超载或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包括挖土机平台位置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计算确认。 4.6上下通道
4.6.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4.6.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 4.7土方开挖
4.7.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由项目施工经理组织项目工程部、质检站、供应部等部门和相关人员验收确认合格以确保安全。
4.7.2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兵持有操作证。
4.7.3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条件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4.7.4挖土机挖土不应超过基底预留标高,坑底预留的土方,由人工清理。当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待挖土机械作业停止后,人员才能进入坑底清理、找平。 4.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4.8.1基坑开挖前,应由项目总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按照施工方案审批程序要求进行审批确认后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4.8.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监测:
1)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2)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3)临近建筑物的动态。
4.8.3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4.9作业环境
4.9.1人工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立足点,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相关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以上相关要求。
4.9.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4.9.3深基坑施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使用均应符合施工用电的规定。 4.10安全管理
4.10.1 项目部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履行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并征得原设计单位认可。
4.10.2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浇筑底板、修建地下结构,严禁长期暴露。地下结构完工后,要尽早回填(有“后浇带”的工程,也应分期回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10.3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贫血等疾病。 4.10.4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应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增设护栏和警示牌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按及时向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及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5.附则
5.1本管理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编制负责解释。 5.2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 ;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 “帮扶之恩”……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 恩情,难以用确切的言辞来表述,只能用心灵去感受,用行动去报答。 恩情,就是当你身处困境时,有人愿意帮你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失意落魄时,有人不离不弃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遇事有难时,有人无私帮助你的那份情。 做人千万不能忘恩,忘了恩,就负了义;忘了恩,就负了人;忘了恩,就没有了良心! 何谓真情?真情,就是寒冷时的一把火,让人感觉暖意融融;真情,就是严冬里的一轮暖阳,它的光和热都洒在了你的身上;真情,就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你前行的方向;真情就是一眼清泉,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让我们精神旺盛,生命茁壮! 真情,就是一首动听的歌曲,它能将你的烦恼驱赶;真情,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它能让你心花怒放;真情,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能让你干涸的心灵滋润舒畅! 真情,是无私的奉献;真情,是真诚的情谊;真情,是纯洁的爱心。做人,真情不可少,感恩最重要。一颗感恩的心,人人都需要;有了感恩的心,彼此都温暖;捧出感恩的心,个个皆欢笑。 恩情很贵,真心难得,真情莫伤。伤了真情,就伤了真心,伤了真心,就伤了好人,伤了好人,就落下了悔恨。 恩情最怕忘,真情最怕伤! 母亲的恩情不能忘,生我九死一生,养我含辛茹苦,襁褓中奶我喂我,怀抱中亲我宠我,双手中托我举我,出门时想我盼我,病痛中怜我惜我。 父母的真情不能伤。自古以来,父母千万倍的付出,难以换回子女百分之一的回报。父母一生真情付出,他们用心血和汗水滋养我们成长、成熟和成功,谁如果伤害了父母的真心真情,谁将悔恨终生!
老师的恩情不可忘,老师的真情不可伤。为人之师,尽心尽力,小小三尺讲台,乃育人之天地;看那满头银发,皆是岁月里积聚。绞尽脑汁,为让学生们多获取些知识;千方百计,为的是让自己问心无愧,良心得到慰藉。 朋友的恩情不可忘,朋友的真情不可伤。真正的朋友,总能想你所想,急你所急;真正的朋友,总是雪中为你送炭,风雨中为你遮风挡雨。当你遇有不顺时,他总是无私的帮助你,热情的鼓励你,真心的支持你,关键时候能够舍己为你!我们怎能忘记好朋友的恩德?我们怎能伤害好朋友的纯真情谊? 恩情,不分轻与重。养育之恩, 指点之恩, 滴水之恩,所有的恩,都是不容忘记的恩! 真情,不分淡与浓。父母真情,恩师真情,朋友真情,所有的真情,都是不容伤害的情! 人生在世鸣警钟,为人行事要记清:恩情无关大与小,真情不在富与穷。忘啥不能忘恩情,伤啥不能伤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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