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规划及其理论的认识与理解
内容摘要: 人类的发展产生了城市,城市的发展酝酿了城市规划的诞生。本文以城市和城市规划的产生为切入点,观察其思想、理论以及实践等的变化,从人类学、生物学的方面探讨了城市及城市规划学科产生的本质原因;在哲学、城市规划学的角度探究了城市规划的理论对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以及在生物学、环境学的立场论证了在城市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生态的问题,并提出了笔者自己的认识和见解。
关键词: 城市 城市规划 实践 规划师 公众参与 城市生态系统 城市规划理论
正文:
1.什么是城市?
对于城市,有多种不同的定义方式,如在地理学、社会学、法律等方面对其的定义都略有不同。
“概括起来,对城市可有如下认识:城市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人口;城市以非农业活动为主,是区别于农村的社会组织形式;城市是一定地域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范围中心的职能;城市要求相对聚集,以满足居民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发挥城市特有功能;城市必须提供必要的物质设施和力求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城市是根据共同的社会目标和各方面的需要而进行协调运转的社会实体;城市有继承传统文化,并加以绵延发展的使命”(吴良镛,1988)。
世界城市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城市产生及早期发展阶段;中世纪阶段,即前工业化社会时期;工业化时期;当代或后工业化社会时期。
公元前3000—1500年,是世界上城市产生的主要时期。澳大利亚著名史学家蔡尔德(V.G. Childe)称城市的出现是人类史上的一次,他还强调了在产生古代文明的泛滥平原上灌溉过程与广泛贸易活动的兴起在城市上的重要性。但是,美国著名城市学家芒福德(L. Mumford)却认为:“从分散的村落经济向高度组织化的城市经济进化过程中,最重要的参变因素是国王,或者说是王权制度”。这是因为从埃及、苏美尔、中国等地城市兴起原因看,王权制度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腓尼基、希腊等城市兴起的因素中,商业的作用更大一些。因此,各个地方城市起源的主要因素有所不同。从公元前1000年以后至公元5世纪罗马帝国衰亡为止,欧洲产生了光辉灿烂的希腊、罗马文化。在亚欧的另一端中国,产生了可以与之媲美的春秋战国及秦汉文化,同样是以城市的发展为主要标志。
中世纪是欧洲各国的封建社会时期,从罗马帝国消亡至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持续达1000年。从总体上说,中世纪欧洲城市的人口规模仍较小。据估计,1400年,仅巴黎的人口达27.5 万,布鲁日、威尼斯人口超过10万,伦敦、罗马、那不勒斯、科隆、佛罗伦萨、根特等人口在4到5万之间。与西欧城市规模相比,当时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中国的北京人口达70万,日本的大阪、东京、京都、埃及的开罗的人口达30到40万,显示了更高的城市发展水平。
中世纪末期,即15—17世纪初,资本主义在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发展起来。工业结束了城市中工厂手工业的生产形式,代之以机器大工业的生产形式,使城市中经济活动的社会化、生产的专业化向着更广的范围发展。工厂企业为寻求协作利益和增强竞争能力,在地域上出现了相对集中的倾向。这种倾向直接影响近代城市内部的扩展形式和城市的区
域分布格局。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是近代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总而言之,城市是人类集聚居住的场所,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
笔者认为,城市的本质就是人类为了保护自己生存的产物。因为在自然界中,人类缺少保护自己的武器。比如锋利的獠牙、利爪,优秀的奔跑能力,强健的肌肉,以及作为双足直立行走的动物而言所失去的树栖能力等。但是,人类却拥有如同蚂蚁以及蜜蜂一样强大而又比之复杂的集体意识,以此来弥补自身能力的缺失。作为一种营群居生活的集体性动物,多个个体集聚生活不仅可以为集体的每个个体提供更好的保护,也大大提高了狩猎的成功率。更重要的是,在自然界中人类所独占的制造工具的能力使得群居的人类能够利用以及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来使自己和集体免受损害并且谋取更大的利益(如狩猎等)。所以在我看来,这两方面的因素就是城市形成的本质原因。
2.什么是城市规划?
上文已经提到,城市是作为一个保卫人类利益的场所而存在的。但是,当人类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时候,他们就不满足于城市仅仅的“保卫”的功能,而是去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这就预示着“城市”必须要发生改变来适应人类新的需求。城市规划,就是人类为了更好的与自然对抗,更好的保卫自身利益并按照人类的意愿来改造城市使其能满足各种新的需求而创造的。
“如果一个物种的繁殖能力远远大于其它物种的,那么这个物种的衰败就不远了”(物种起源)。正当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并且为其征服自然的胜利沾沾自喜的时候,死神的镰刀划过了大地。十四世纪中期,欧洲受到一场具毁灭性影响的瘟疫侵袭,即一般人所称的黑死病。它从中亚地区向西扩散到黑海地区,同时向西南方向传播到地中海,然后就在北
太平洋沿岸流行,并传至波罗的海。在1348-1350年间,总共有2500万欧洲人死于黑死病。根据今天的估计,当时在欧洲、中东、北非和印度地区,大约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间的人口因而死亡。而实际上鼠疫(即黑死病)于公元1年(查士丁尼瘟疫)就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流行,至1666年伦敦大火为止死于鼠疫的人数不胜数。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但是,直到黑死病猖獗之后,人类才真正重视城市的规划。有学者认为,是下水道系统的不完善为鼠疫菌的携带者(如老鼠、跳蚤等)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繁衍环境,导致了病菌在人类当中广泛传播。从此,学者开始重新审视城市规划这门科学。
城市规划作为一门规划科学,它也是为实现一定目标而预先安排行动步骤并不断付诸实践的过程,并且具有规划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未来导向性。它既是对未来行动结果的预期,也是对这些行动本身的预先安排,并且在针对目标达成的行动过程中不断地趋近目标。而这种未来导向性,就由它的价值观、理论基础、实践意义等来实现。
理想主义是城市规划的价值观。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未来发展的一种预期,必然要带有某些超越于现实的理想。缺少了这种理想,城市规划也就只能成为对现状的描摹, 相对于城市现实的发展而言,它便只能是一种倒退。比如“乌托邦”。
“乌托邦”这个词在学术的语境中并不具有在汉语中所具有的贬义性成分。美国学者赫茨勒在《乌托邦思想史》中认为,乌托邦思想的基本精神是认为现实社会是一个不完美的社会,它有必要而且可以进行改造以符合某种合理的理念,最终使社会达到理想的境界。但是,鲍曼提出,乌托邦有一种悖论的性质,它的生命力恰恰在于它的非现实性。“社会主义和一切其他乌托邦都有一种令人不快的性质,只有当它存在于可能的领域中,它才保有其丰富的生命力。当它宣布它作为经验实在已经完成时,它就失去了其创造力,而不是
激发人的想象力”。
实践论是城市规划的意义所在。城市规划正是以实践指导城市建设和发展为目的,通过对城市发展的预先协调,制订城市发展的行动纲领,通过对城市建设行为的引导和控制,使城市能够协调有序地发展。
城市规划中许多原理、原则的提出也并非完全是理论探讨的结果,而恰恰是在解决实际问题、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提出的,或者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然后,它们又指导了以后的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只有转化为实施活动,也就是说成为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因素,它才是真正具有了实践性。
实践在城市规划体系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学科的存在和发展。
哲学家伽达默尔指出:“理论”所反映的是“观察力,它所受的严格训练足够使它识别不可见的,经过构建过的秩序,识别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秩序”。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说,“理论本身也就是一种实践”。“人不是在自由实施自己认真考虑过的计划的意义上‘活动’,相反,实践和他人有关,并依据实践的活动共同决定着共同的利益”。
与理想主义对立的是理性思想,也就是城市规划的方基础。
理性主义是近代哲学的起点,是近代科学形成和发展的基石,同时在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是现代社会的价值基础。
理性思想在现代城市规划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规划能够从传统
的注重直觉和观念的思想转变为现代的对科学和现实的关注,其关键就在于规划过程中理性思想的发挥,它所倡导的并加以推崇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依然是城市规划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方向。当然,现代城市规划并不仅仅只是理性的分析思考,它的意义更多地来自于多元化的社会实践。
除此以外,系统思想、生态思想以及权威的参与都为城市规划的完善、实施以及系统的建立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在规划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规划并不是由原因到结果的循序过程,而是先发生的事情或过程必须由后发生的事情或过程来说明甚至决定,也就是说,规划是以作为组织现在行动和过程的原因和依据,并将成为以后事件发生或过程演进的规范。这样,规划者(规划的编制者、决策者、实践者)就参与到事件发展过程之中,他本身所承载的价值观念、文化意识、技术手段、时代背景等等,都将通过他在规划过程中的行动而影响了事件发展历程,在一定意义上,他已经成为事件未来状态的创造者。因此,规划者本身已经成为对事件发展进行描述的必要条件。这就是说,事件发展的未来状况已经不仅仅是事件自在发展的结果,而且已经融入了规划者对此的有意识的控制。因此,传统意义上的因果观念受到了挑战。
P.S.Laplace曾对因果概念作过总结: “我们应当把宇宙的现状看作它先前状态的结果以及它的后继状态的原因”(陈克艰,1987)。原因与结果这一对范畴之间关系的揭示,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他在分析事物构成要素的四因中就有一个是动力因,即事物运动或静止的根源。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因果性已经成为思维赖以进行的框架和模式。康德认为因果性范畴是根植于人类精神本性之中的,并且是人类认识基础中几个最基本概念中的一个。爱因斯坦则认为因果性“是人类理智长期适应的结果”,同时他又认为这是人类的一种需要,“这种需要无疑是在文化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理性经验的产物”。随着现代科学
的发展,已经揭示出在因果框架内容纳不下的科学事实,如量子现象等,现代哲学也将对因果性、归纳理论等内容的讨论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
3.谁是规划师?
对城市规划这门学科的定位问题,笔者认为其位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交叉领域,而更多的倾向人文科学。作为一个规划师,不仅要在地理学、环境学、生态学等自然科学的层面上进行规划,同样也要兼顾到经济学、社会学以及政治、法律等方面的问题。
规划师的背景是多种多样的,在教育背景中,唯一相同的就是都经过正规的规划训练。 但是,在城市规划领域中,也吸收了许多有其它背景的人士,特别是大的代理机构和咨询公司。对于规模足够大的代理机构来讲,可能会雇佣有经济学或统计学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分支研究机构;而做交通规划的代理机构可能会雇佣具有土木工程,特别是交通工程背景的人士。大的代理机构经常会处理大量基础数据,因此,也会雇佣一些具有编程和数据处理专业知识的员工。做环境规划的机构还要雇佣生物、化学、环境科学和遥感方面的人才。规划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制图和空间数据的组织,所以,一定数量的地理学者和制图人员也会在规划中找到他们的专业方向。规划涉及许多法律问题,特别是关于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因此,许多律师和具有法律和规划双重知识背景的人员也会进入规划界。
国外的“公众参与”也是规划师的一种组成形式,它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从物质建设规划、数理模型规划到社会发展规划几个阶段。规划工作逐渐由宏观转向微观,由行为转向市民的角度,由理论性、专业性和集中的权力转到感性、具体、由下至上的参与。
二战后,早期的城市规划理论方面功能主义盛行,认为只要有了形态建设规划即良好的物质环境,就可以解决经济、社会、政治甚至文化的种种问题;在对人的认识是单一并
且抽象的,把城市中的各种不同的人和集团的价值观念看成是相同的,认为所有人对建成环境的需要也是一致的,因此,建筑师和规划师似乎可用自己的知识和价值现来判断城市空间的布局。这段时间的公众参与仅仅限于了解和聆听,处于谢莉·安斯汀在《市民参与的梯子》一文中所描述的“市民象征性的参与”阶段。
上世纪60年代期问,城市规划受系统论思想的影响,规划师希望借助数学模型来整合城市发展的过程,协调城市发展中的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把系统方运用在规划的各个阶段,于是数理方面的合理性和逻辑性成了规划师追求的重点,而公众参与被视为只能增加种种非理性的、人性的价值观和行为,因而,在建立规划模型时为了其合理性和逻辑性而有意回避公众。既便是征求公众意识,公众面对如此复杂而抽象的数学模型也难以理解,很难真正参与,这样公众参与仅仅限于学术机构和研究机构的“精英”层次。
60年代后期,随着运动的兴起,各种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碰擅,使得部分欧美国家的城市、社会动荡不安,特别是一些社会底层人士和少数民族在旧城区发生,使城市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处于瓦解的边缘。在美国城市中发生了非常尖锐的、情绪化的“公众参与浪潮”,这是市民“不满现状”的表现。60年代后,联邦开始下放规划权力,满足市民自治的要求,以增加市民的信任,去对抗市民的离心倾向,公众参与也被用作解决这些不满的一种手段。因此,公众参与在当时成为解决社会政治冲突的一种手段。 1962 年,保罗· 戴维多夫提出“倡导规划”,他认为规划师应该正视社会价值的分歧,并选择与社会底层人士相同的价值观。约翰·福里德曼认为规划师要从群众那里学习社会的脉络和价值现,群众从规划师身上学习技术和管理,二者共同发展城市规划。这时的城市规划更注重社会科学,价值观念及判断、人和人性的关系成为城市规划中考虑的重点,城市规划也更注重政治科学,认为城市发展不仅仅是物质建设和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公众参与和的制订与实施,是制度和立法。
规划师是一种既为,也为各类委托人服务的职业。一些规划师直接被像土地开发商和房地产企业这样的私人组织雇佣,还有一些是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工作,因为这些群体需要规划师为他们在公共论坛上的观点提供有力证明,他们有可能是邻里或社区群体、环境组织和某类公民团体。
笔者以为,在规划的编制以及实施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中,“规划师”应该是一个团队,而不是某一领域中的人才。在这个团队中应该包括有经济学、统计学、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编程及数据处理、生物学、化学、环境科学、地理学专业背景以及律师等从事政治生涯的人士组成,同时规划还应采纳有代表性的公众意见并适当修改内容来满足公众的需求。
所以,在规划过程中应该由这个团队协同合作来完成,而城市规划专业人士一枝独大,甚至规划由某些部门说了算的行为显然是不可取的。
4.城市规划中的生态环境
城市规划这门学科所涉及到的范围的广泛决定了规划师背景的多样性,而且在规划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城市规划师就能够解决的。这里笔者主要以城市规划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例来论述。
生态是城市规划内容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人生活在地球上的生物圈当中,而城市只不过是整个生物圈中的一个个小的生态系统,人的生活离不开生态系统,或者说,人作为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不能脱离生态系统而存在的。
生态这个概念贯穿整个城市规划的过程,但是有些建筑师、设计师、甚至是规划师本
人对“生态”的概念都是曲解的。那么,何为“生态”?
生态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指的是一种普遍的关联,它既可指生物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也可指生物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简单的说,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1869年,德国生物学家E·海克尔(Ernst Haeckel)最早提出生态学的概念,它是研究动植物及其环境间、动物与植物之间及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的一门学科。
城市生态系统是人为改变了结构、改造了物质循环和部分改变了能量转化过程、以人类活动为主导的一类开放型人工生态系统,是城市居民与其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也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加工、改造而建设起来的特殊的人工生态系统。城市中的自然要素形成了城市中的自然生态,而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人文生态,这是城市生态环境的两个组成部分。
生态在城市规划中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往往却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在建设城市这个人工生态系统的时候,生态部分往往是由规划师来完成的,而规划师恰恰是缺乏专业的生态知识背景的,由不懂生态的人来规划生态,何来生态?
比如在确定城市建设用地的评价等级过程中,规划师要考虑到自然条件及社会条件两方面的因素,自然条件主要指气象、地形、工程地质、水文、水文地质、植被等,这些条件都是为人类自己的生活所服务的,或者说,是城市建成以后的城市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生态,而在城市建设前却并没有考虑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等自然方面的生态因素。由此可见,在城市建设前期就没有考虑到建设城市这样一个行为对生物圈或城市所属的生态系统所产生的影响,那么,建设的城市如何算得上是生态城市?
从某些方面来讲,生态系统是脆弱的;从某些方面来讲,生态系统又是稳定的。但是,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却远远不及人类对其的破坏性。生态系统的两大主要组成部分是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其具体表现形式就是食物网,若食物网中某一或某几个环节遭受破坏,那么整个生态系统就有可能崩溃。在确定某一块即将成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时,在生态方面首要考虑的就是这块土地本身的生态功能以及开发这块土地会对其所属的生态系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从而来确定这块土地是否值得或者能够开发。而这一环节,是不应该由单纯的规划师来处理的,而应该由具有生物学、环境学等相关知识背景的人士来参与的。
城市本身即是一个生态系统,它具有自己的组成以及发展形式,但是它又隶属于另一个大的自然生态系统中,城市生态系统的变化可能导致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崩溃,而自然生态系统的变化也有可能毁灭城市。城市作为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是不能脱离生物圈而存在的,所以,在规划中生态是一个必须要深思熟虑的严峻课题。
5.需要理论吗?
理论是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提出这样问题的就是“讲求实际”人想取笑讲求理论的哲学家。然而,理论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我们都有些自己的理论,它们构成了我们行动的基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关于事物如何构成,关于世界如何运作等等。这两种人之间的区别是,“讲求实际”的人并非没有理论,只是认为这些东西是理所当然的,而“理论家”有意识的去思考理论并且使其明朗化。当一个人采取行动时,无论他如何轻视理论,或者他本人就是一个理论家,都不可避免的遵循某些事物如何运作的理论。如果无所遵循,一个人能行动吗?
Max Webber:“直接支配人们行动的不是思想,而是物质利益和理想利益”。但“由思想所创造的世界观念经常像扳道工一样,决定着利益火车头所推动的行动轨道”。
爱因斯坦:“理论决定着我们所能观察的问题”。
T.Parsons:“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最重要标志是它的系统理论水平”。
科学哲学家指出:“许多所谓的事实都是‘渗透着理论的’事实,它们的呈现方式、乃至它们的真正含义,都依赖于理论解释”。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在1936年,他写道:
“……经济学家和政治理论家的思想,无论是正确还是错误,他们的威力总是比一般人能想象到的还要强大得多。诚然,世界是由别的少数人统治着。讲求实际的人,他们自信自己并没有收到知识界的影响,其实,通常都是受某些已故的经济学家的奴仆。掌权的狂人,听信来自空灵的诉说,正在挥发显耀那些从已经落伍几年的拙劣学究那里得到的暴躁”(出自《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
凯恩斯所提到的“掌权的狂人”是指20世纪30年代的欧洲要人,特别是指希特勒、斯大林和墨索里尼。但是,他所强调的论点至今仍然像当年一样有效,即使是最有权威的人仍不免受他们所持有的思想支配。
假定一座城市受到住房问题的困扰,要求规划师评论一下颁布控制租费的法令是不是一项良好的对策。如果不知道房屋市场如何运作的理论,如何去思考这个问题呢?说的广泛一些,进行控制之后必然会给某些人带来利益,而是另一些人遭受损失,如果不知道关于社会公正的理论,我们根据什么去判断该法令是好是坏呢?
如果规划师接到一项任务,要求他设置若干程序规则,社区可以根据这些规定考虑问题做出决策,比如,是否可以利用公共资金再为公园增加100亩的面积。这个规划师就必须有某些理论,关于社会群体是如何运作的,关于社区本身如何自行管理的等等,这样才能够去思考如何制定所需要的程序和规则。既然理论是躲不过去的,干脆,就把它明摆出来,越清楚明白越好。
任何学科中的理论都是对该领域中普遍规律的反映,并且采取理论的形式来把握研究对象和方法的普遍规律性。理论的核心并不仅仅在于理论所揭示的现象及其结果,而在于揭示这些理论的过程,也就是说,要把握的是理论考虑问题的方式及其内在的思维方式。实践本身有其自身的逻辑,在其展开的过程中,理论必须通过对其已被抽象的内容进行再具体化,然后才能正确地指导行动的开展。
区别什么是理论,什么是实践好像是很普通的事,可是往往容易夸大它们之间的区别。从广义上讲,理论就是通过实践中积累的经验的检验,才得以发展起来的。因而,有一种说法是,从某种程度上衡量,有实践经验的人就是理论家。反过来,实践经验能是理论家更好的鉴别和选择工作。不接触实际的所谓理论家,他们那些理论化结构就经受不住考验,就没有验证其有效性的基础。没有实践经验就难以鉴别什么是良好的理论,什么是恶劣的理论,什么是切实有效的理论,什么是空洞无物的理论。
所以,理论对任何一门学科都是必要的。将实践中的得到的经验积累成为理论,反过来再将理论作用于实践,而在实践中的到的经验又再进一步修改以及完善理论,从而形成这样一条实践——理论——实践——理论的反馈链。
城市规划的理论就是指导规划师进行城市规划的引导以及约束,失去了理论,规划实施将寸步难行。
参考文献: 《城市规划哲学》 孙施文
《现代城市规划》 约翰·M·利维
《城市规划原理》 李德华
《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史》
《陈阅增普通生物学》 吴相钰 陈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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