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材料
⼀、何为危险化学品的⼀书⼀签
危险化学品⼀书⼀签:⼀书是指产品说明书,⼀签是指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要含产品名称、分⼦式或结构式,分⼦量,理化性质、安全数据表。标签内容包括:⽣产⼚名、⼚址、产品名称、类型、等级、净含量、批号或⽣产⽇期、符合标准的编号及标志。危险化学品销售,⼀定要附有说明书和标签。因此作为使⽤⽅在危险化学品到达企业后,卸货之前应向供货单位索要⼀书⼀签。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量的⽓体和热量,使周围压⼒急骤上升,发⽣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爆炸危险的物品。第2类压缩⽓体和液化⽓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者:a. 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压⼒⼤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体;
b. 温度在21.1℃时,⽓体的绝对压⼒⼤于275kPa,或在.4℃时,⽓体的绝对压⼒⼤于715kPa的压缩⽓体;或在37.8℃时,雷德蒸⽓压⼒⼤于275kPa 的液化⽓体或加压溶解的⽓体。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第4类易燃固体、⾃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爆炸品的物品。
⾃燃物品系指⾃燃点低,在空⽓中易发⽣氧化反应,放出热量,⽽⾃⾏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或受潮时,发⽣剧烈化学反应,放出⼤量的易燃⽓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即能燃烧或爆炸。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机物其本⾝不⼀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机体后,累积达⼀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物化学作⽤或⽣物物理学作⽤,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
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危及⽣命的物品。经⼝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 经⽪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
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活度⼤于7.4×104Bq/kg的物品。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体组织并对⾦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三、常见危险化学品的警⽰标志
四、贮存原则:
(1)应按照有关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2)⽆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书⼀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库;(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分库贮存,
(4)甲、⼄类物品和⼀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化学反应或者灭⽕⽅法不同的物品,分间、分库贮存,并在醒⽬处标明贮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灭⽕⽅法;
(5)甲、⼄类物品⼚房、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
(6)库房⼯作⼈员在每⽇⼯作结束后,应进⾏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可离开;
(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具有防⽕措施;
(8)保管⼈员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具;(9)罐区防⽕堤的排⽔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封井,并在出⼝管上设置切断阀;(10)贮罐区:各种承压贮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表、温度计、呼吸阀、阻⽕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好;
(1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置绝热设施或降温设施,现场电器设施应为防爆电器;
(12)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体贮罐区内,不应有与贮罐⽆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贮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堤时,洞⼝应⽤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跨越防⽕堤⽅式铺设。五、贮存类别
(1)隔离贮存:在同⼀房间或同⼀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定的距离,⾮禁忌物料间⽤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式。(2)隔开贮存:在同⼀建筑或同⼀区域内,⽤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式。(3)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式。(4)分离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法不同的化学物料。六、货物堆垛、贮存要求6.1、毒害品:
1、货垛下应有防潮设施,垛距距地⾯不⼩于15cm,2、货垛应牢固,整齐、通风、垛⾼不超过3m;
3、间距应保持:主通道≥180 cm,⽀通道≥80 cm,墙距≥30 cm,柱距≥10cm,垛距≥10 cm,顶距≥50 cm,6.2危险化学品1、贮存量
2、贮存安排
(1)遇⽕、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化学反应,产⽣有毒⽓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的建筑物中贮存。
(2)受⽇光照射能发⽣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有毒⽓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3)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4)压缩⽓体和液化⽓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7)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体和其他物品共存。6.3腐蚀品
1、堆垛⾼度应控制在:⼤铁桶液体:⽴码;固体:平放,不应超过3m;2、⼤箱(内装坛,桶)不应超过1.5m;化学试剂⽊箱不应超过3m;纸箱不超过2.5m;袋装3m-5m.
3、堆垛间距就保持:主通道≥180 cm,⽀通道≥80 cm,墙距≥30 cm,柱距≥10 cm,垛距≥10 cm,顶距≥50 cm,
4、安全检查:每天对库房内外进⾏安全检查,及时清理易燃物,应维护货垛牢固,⽆异常,⽆泄漏;遇害特殊天⽓应及时检查商品有⽆受潮,货场货垛苫垫是否严密;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具是否齐全有效。4、检查项⽬:装卸运输
检查标准:(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员,应对所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防护措施有所了解,能按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具;
(2)装运易燃液体等物品,能使⽤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和运输⼯具;
(3)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管装阻⽕器,并符合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4)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静电导出、通风、静⽌等操作;(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指定路线,限定速度⾏驶。七、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要求7.1进出⼚区⼿续办理
保卫⼈员应严格把好进出⼚⼿续的办理⼯作,对所有外来车辆必须登记,登记表格须填写清晰、详细,认真记录好货物类型、进出⼚时间。并严格禁⽌进⼊⼚区的车辆内带有烟⽕易燃易爆品,车辆进出门须经公司押运⼈员签字⽅可放⾏。装卸作业要求1 作业现场应统⼀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员和机具操作⼈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装卸搬运⼈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2 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员操作,以防事故发⽣。
3 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具及操作设备。⼯作完毕后,沾染在⼯具上⾯的物质必须清除,防⽌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具,必须清洗后⽅可使⽤。
4 ⼈⼒装卸搬运时,应量⼒⽽⾏,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5 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快速溜放办法,防⽌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可能发⽣⽕花的⼯具。
6 散落在地⾯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价值的废物,应采⽤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7 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7.2⼈员防护要求
1 操作⼈员不准穿带钉⼦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避免发⽣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具进⾏清洗或消毒,保证⼈⾝安全。各种防护⽤品应有专⼈负责,专储保管。
2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洗脸、漱⼝、淋浴。中途不得饮⾷、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流通,防⽌沾染⽪肤,黏膜等。
3 装卸现场应备有清⽔、苏打⽔和稀醋酸等,以备急⽤。如装卸⼈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急救,严重者要⽴即送医院治疗。
危化品装卸安全要点7.3易燃液体装卸安全要求
由于其闪点低、汽化快、蒸⽓压⼒⼤,⼜容易和空⽓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在空⽓中浓度达到⼀定范围时,不仅⽕焰能导致起⽕燃烧或蒸⽓爆炸,其他如⽕花、⽕星或发热表⾯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点:1.车厢内不得有氧化剂。
2.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通风
3.搬运过程中不能使⽤⿊⾊⾦属⼯具,必须使⽤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钢桶盛装的易燃液体不得从⾼处翻滚卸车,卸车应防⽌产⽣⽕星,周围需有⼈接应,严防钢桶撞击受损。
4.钢制包装多层装载时,各层间必须采⽤合适的衬垫,并要捆扎牢固。
5.对低沸点的易燃液体,如发现其包装容器有膨胀现象,由发货⼈调换包装后⽅可继续装车。
6.罐(槽)车装卸时,要拉紧制动器,固定车轮,熄灭发动机,切断总电源装置,接好导除静电装置。操作⼈员不得离开岗位,夜间装卸作业应采⽤防爆式照明设备。
7.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 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7.4腐蚀性物品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定要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并且要先通风,再作业。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和⽕源。不能使⽤沾染异物和能产⽣⽕花的⼯具。
2.腐蚀性物品多数是液体,⼀般是⽤塑料或陶瓷容器盛装。在装卸时,严禁肩扛、拖拉、翻滚,防⽌摩擦和撞击,防⽌容器破碎。
3.腐蚀性物品装载不宜过⾼,货物堆码必须平稳牢固,严禁架空堆放。
4.作业前应穿戴耐腐蚀的⼯作服、护⽬镜、胶⽪⼿套、胶⽪围裙、长筒胶靴等必需的防护⽤品,对易散发有毒蒸⽓或烟雾的腐蚀性物品进⾏装卸作业,还应备有防毒⾯具。严禁作业过程中饮⾷,作业完毕后必须更⾐洗澡。防护⽤品必须清洗⼲净后才可再⽤。
5.操作⼈员要站在上风⼝操作,操作⼈员必须注意休息,呼吸新鲜空⽓。装卸现场应备有清⽔、苏打⽔、稀硼酸、稀醋酸溶液等,以备急⽤。7.5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源点燃,⽽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体。
1.作业时要注意轻拿轻放,远离⽕源和热源。
2.易燃固体不可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爆炸品共同搬运,同车混装。搬运时散落在地⾯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以湿黄沙抹擦⼲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晃。
3.易燃固体搬运、装卸时要注意防⽔、防潮,运输车辆必须⼲燥,并有良好的防⾬设备。⾬雪天没有防⾬设备不准作业。装卸⼈员若有汗⽔应及时擦⼲,以免汗⽔接触遇湿易燃固体。
4.装卸易燃固体时,装卸⼈员应穿⼯作服,戴⼿套、⼝罩等必需的防护⽤具,禁⽌穿带铁钉的鞋。7.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作业时不得摔碰、拖拉、摩擦和剧烈滚动,不得使⽤铁质⼯具。2.⽤钢桶包装的氧化剂不得堆码,必须堆码时,容器之间必须有安全衬垫。
3.⼿推车和叉式车的轮⼦,应⽤橡胶等⾮⾦属材料制作,装卸⼯具不得沾有杂质,托盘和⼿推车尽量专⽤,装卸机具应有防⽌产⽣⽕星的装置。7.7有毒品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有毒品的⼈员应具有⼀定专业知识。
2.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品,特别是搬运容易引起呼吸中毒或⽪肤受伤的有毒品时,还要穿紧袖⼝的布质⼯作服,外露⽪肤要涂防护药膏。⽤过的⼯作服、⼿套等必须集中存放在库外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清洗处理。
3.装卸有挥发蒸⽓或粉尘的有毒品时,⼯作1⼩时⾄2⼩时,应休息20分钟,夏季还可以适当延长休息时间。
4.作业中不得饮⾷,不得⽤⼿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肥皂或专⽤洗涤剂洗净⾯部、⼿部,⽤清⽔漱⼝。5.装卸⾼毒农药应有警⽰标志,不让闲⼈进⼊。进⼊⾼毒农药存放间的⼈员要佩戴防毒⾯具、穿防护服。6.装运过有毒品的车辆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能装运其他物品。7.8槽车运输类危化品装卸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前的准备⼯作a. 在灌装现场准备好灭⽕器,要求使⽤35公⽄推车灭⽕器或2只4公⽄⼲粉灭⽕器。b. 在槽车灌装管道法兰连接处,⽤静电专⽤接地线与⼤地作连接,并静⽌15min以上。使⽤机械秤作计量的机械秤也应⽤静电专⽤接地线与⼤地作连接。c. 准备好灌装的空桶,要求使⽤铁桶。d. 准备好可能发⽣泄漏的吸附材料。
2装卸操作规程(1)易燃液体灌装⼈员应带好塑胶防腐⼿套,穿防静电的⼯作服和⼯作鞋,必要时应戴好防毒⼝罩。(2)灌装现场危险品仓管员必须亲临现场,做好危化品灌装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与监督管理。(3)灌装现场作业⼈员应集中精⼒,控制好槽车分装管道的流量和分装桶的容积,要求不能装的太满,桶内应留有5%的空隙。(4)易燃液体分装过程中,应分装⼀桶盖好桶盖的⽅式进⾏,严禁灌装完毕对满桶不加盖作业。(5)对已经灌装完毕的满桶易燃危化品应及时运输到库房内储存,要避免在灌装现场存放⼤量的桶装料。(6)易燃液体槽车分装完毕后,应对现场进⾏清理。做到现场⽆易燃液体堆放,地⾯⽆泄漏的残液。3装卸注意事项(1)槽罐车露天灌装易燃液体时,如⽓温在30℃以上。时间应在上午10:00以前或下午16:00以后进⾏。(2)灌装易燃液体必须在避光、通
风的场所内进⾏,灌装现场严禁各类烟⽕。(3)搬运易燃液体灌装空桶和满桶时均应尽量轻拿轻放,避免桶与桶之间的摩擦与碰撞。(4)灌装作业过程中,应使⽤不产⽣⽕花的⽤具。如开桶器应使⽤铜制作的专⽤⼯具。
5.卸⼊贮罐时,须在静电接地完好的情况下进⾏,应按相应规定开启与关闭相关阀门,随时应注意贮罐液位⾼度,防⽌液体溢出发⽣泄漏引发⽕灾爆炸事故;
6.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装卸过程中发⽣泄漏的处理
(1)⼩量泄漏的处理作业⼈员应⽴即停⽌作业,戴好防毒⼝罩和防护⼿套,切断泄漏源。⽤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应急处理现场产⽣的危险固废应存放于公司指定的危险废物存放间,等到现场全部清理完毕后,⽅可作业。
(2)⼤量泄漏的处理作业⼈员应⽴即停⽌作业,戴好防毒⼝罩和防护⼿套,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流⼊下⽔道、排洪沟等性空间。仓管员应⽴即向119报警,同时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应⽴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合适的⽅法进⾏⾃救。
灌装过程中突然发⽣⽕灾的处理作业⼈员应⽴即停⽌作业,使⽤备好的⼲粉灭⽕器进⾏扑救。仓管员应⽴即向119报警,同时公司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公司领导应⽴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合适的⽅法进⾏⾃救。装卸车经验做法分享⼋、燃烧条件与灭⽕⽅法1、燃烧条件
燃烧本质是⼀种氧化还原反应。燃烧的条件主要有三⽅⾯:1、可燃物、2、氧化剂,常见的有空⽓、3、明⽕2、灭⽕⽅法
按照燃烧原理,⼀切灭⽕⽅法的原理是将灭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
或者将灭⽕剂喷洒在⽕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焰热辐射作⽤⽽形成新的⽕点。2.1冷却灭⽕法
这种灭⽕法的原理是将灭⽕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或者将灭⽕剂喷洒在⽕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焰热辐射作⽤⽽形成新的⽕点。冷却灭⽕法是灭⽕的⼀种主要⽅法,常⽤⽔和⼆氧化碳作灭⽕剂冷却降温灭⽕。灭⽕剂在灭⽕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这种⽅法属于物理灭⽕⽅法。2.2隔离灭⽕法
隔离灭⽕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停⽌。具体⽅法有:
1、把⽕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
2、关闭可燃⽓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可燃物质进⼊燃烧区;3、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
4、拆除与⽕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势蔓延的空间地带。2.3窒息灭⽕法
窒息灭⽕法是阻⽌空⽓流⼊燃烧区或⽤不燃烧区或⽤不燃物质冲淡空⽓,使燃烧物得不到⾜够的氧⽓⽽熄灭的灭⽕⽅法。具体⽅法是:
1、⽤沙⼟、⽔泥、湿⿇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2、喷洒雾状⽔、⼲粉、泡沫等灭⽕剂覆盖燃烧物;
3、⽤⽔蒸⽓或氮⽓、⼆氧化碳等惰性⽓体灌注发⽣⽕灾的容器、设备;4、密闭起⽕建筑、设备和孔洞;
5、把不燃的⽓体或不燃液体(如⼆氧化碳、氮⽓、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燃烧物上3、灭⽕器使⽤的对象⼲粉灭⽕器
主要⽤来扑灭易燃液体或电⽓⽤具失⽕。⽔剂灭⽕器
主要⽤来扑灭⽊材、布料等的失⽕。严禁⽤来扑灭未截断电源的电器失⽕,
或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和⾷⽤油)的失⽕。显像管、电视机或电脑屏幕失⽕,即使截断电源,也不能使⽤⽔剂灭⽕器。⼆氧化碳灭⽕器
可⽤来扑灭各类失⽕,但不适宜油炉失⽕或⼩⽕。泡沫灭⽕器
专⽤于扑灭易燃液体失⽕。挥发液体灭⽕器,主要⽤于扑灭各种物品上较⼤的⽕焰,包括电器失⽕。使⽤该种灭⽕器会挥发出有毒⽓体,故不宜在不通风处使⽤。九、⽕灾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GB/T4986分类,⽕灾分为如下⼏类:A类:固体物质
如⽊材、棉、⽑、⿇、纸张及其制品等燃烧的⽕灾,这类物质燃烧之后⼀般都会有灰烬,易造成灰尘四处散播,所以灭⽕时要适量考虑到灰尘的影响。这类⽕灾⽐较容易控制,灭掉着⽕物,隔离可燃物即可。⼀般不会有爆炸的危险。B类: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
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醇、沥青、⽯蜡等燃烧的⽕灾。C类:⽓体
如煤⽓、天然⽓、甲烷、⼄烷、丙烷、氢⽓等燃烧的⽕灾。这类⽕灾危害性较⼤,且有爆炸的危险,⼀般这类⽓体都是在特殊情况下保存的,在空⽓裸露易造成爆炸等危害,且会有有毒⽓体散发出。D类:⾦属⽕灾
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等燃烧的⽕灾。这类⽕灾⼀般发⽣在相关的⼯⼚中,且危害性⽐较⼤,⾦属燃烧会产⽣有害⽓体。E类:带电⽕灾
指带电物体的⽕灾。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不宜断电的电⽓设备带电燃烧的⽕灾。还包括⼀些家⽤电器的产品。这类⽕灾⼀般控制起来⽐较难,要先把电路断掉才能进⾏灭⽕,不然易造成触电危险。
F类: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引发的⽕灾
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灾。还有的是由于锅中的东西烧⼲了,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灾。也是⽇常⽣活中⽐较常见的⼀类。
⼗、氧化性物质与过氧化物10.1、氧化性物质
氧化性物质系指本⾝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有些氧化性物质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如松软的粉末等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少数氧化性物质容易发⽣⾃动分解(不稳定性),从⽽其本⾝就可具有发⽣着⽕和爆炸所需的所有成分。⼤多数氧化性物质和强酸液体发⽣剧烈反应,放出剧毒性⽓体。某些物质在卷⼊⽕中时,亦可放出这种⽓体。10.1.1氧化性物质的分类
氧化性物质按物质形态,可分为固体氧化性物质和液体氧化性物质,根据氧化性能强弱,⽆机氧化性物质通常分为两级。⼀级主要是碱⾦属或碱⼟⾦属的过氧化物和盐类,如过氧化钠、⾼氯酸钠、钾、⾼锰酸钾等。⼀些氧化性物质的分⼦中含有过氧基(—O—O—)或⾼价态元素(N5+、Mn7+等),极不稳定,容易分解,氧化性很强,是强氧化剂,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级氧化性物质虽然也容易分解,但较⼀级稳定,是较强氧化剂,能引起燃烧。除⼀级外的所有⽆机氧化剂均为⼆级氧化性物质,如亚钠、亚氯酸钠、连⼆硫酸钠,重铬酸钠、氧化银等。10.1.2氧化性物质的⽕灾危险性
多数氧化性物质的特点是氧化价态⾼,⾦属活泼性强,易分解,有极强的氧化性,本⾝不燃烧,但与可燃物作⽤能发⽣着⽕和爆炸。
(1)受热、被撞分解性。在现⾏列⼊氧化性物质管理的危险品中,除有机盐类外,都是不燃物质,但当受热、被撞击或摩擦时易分解出氧,若接触易燃物、有机物,特别是与⽊炭粉、硫磺粉,淀粉等混合时,能引起着⽕和爆炸。
(2)可燃性。氧化性物质绝⼤多数是不燃的,但也有少数具有可燃性。主要是有机盐类,如胍、脲等,另外,还有过氧化氢尿素、⾼氯酸醋酐溶液,⼆氯异氰尿素或三氯异氰尿素、四硝基甲烷等。这些物质着⽕不需要外界的可燃物参与即可燃烧。
(3)与可燃液体作⽤⾃燃性。有些氧化性物质与可燃液体接触能引起燃烧。如⾼锰酸钾与⽢油或⼄⼆醇接触,过氧化钠与甲醇或醋酸接触,铬酸丙酮与⾹蕉⽔接触等,都能起⽕。
(4)与酸作⽤分解性。氧化性物质遇酸后,⼤多数能发⽣反应,⽽且反应常常是剧烈的,甚⾄引起爆炸。如⾼锰酸钾与硫酸,氯酸钾与接触都⼗分危险。这些氧化剂着⽕时,也不能⽤泡沫灭⽕剂扑救。
(5)与⽔作⽤分解性。有些氧化性物质,特别是活泼⾦属的过氧化物,遇⽔或吸收空⽓中的⽔蒸⽓和⼆氧化碳能分出氧原⼦,致使可燃物质爆燃。漂⽩粉(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钙)吸⽔后,不仅能放出氧,还能放出⼤量的氯。⾼锰酸钾吸⽔后形成的液体,接触纸张、棉布等有机物,能⽴即引起燃烧,着⽕时禁⽤⽔扑救。
(6)强氧化性物质与弱氧化性物质作⽤分解性。强氧化剂与弱氧化剂相互之间接触能发⽣复分解反应,产⽣⾼热⽽引起着⽕或爆炸。如漂⽩粉、亚盐、亚氯酸盐、次氯酸盐等弱氧化剂,当遇到氯酸盐、盐等强氧化剂时,会发⽣剧烈反应,引起着⽕或爆炸。
(7)腐蚀毒害性。不少氧化性物质还具有⼀定的腐蚀毒害性,能毒害⼈体,烧伤⽪肤。如⼆氧化铬(铬酸)既有毒性,也有腐蚀性,这类物品着⽕时,应注意安全防护。10.2、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是⼀种含有过氧基的—O—O—结构的有机物质,也可能是过氧化氢的衍⽣物。如过甲酸(HCOOOH)、过⼄酸(CH3COOOH)等。有机过氧化物是热稳定性较差的物质,并可发⽣放热的加速分解过程,其⽕灾危险特性可归纳为以下两点:
(1)分解爆炸性。由于有机过氧化物都含有极不稳定的过氧基(—O—O —),对热、震动、冲击和摩擦都极为敏感,所以当受到轻微的外⼒作⽤时即
分解。例如,过氧化⼆⼄酰纯品制成后存放24h就可能发⽣强烈的爆炸;过氧化⼆苯甲酰含⽔在1%以下时,稍有摩擦即能引起爆炸;过氧化⼆碳酸⼆异丙酯在10℃以上时不稳定,达到17.22℃时即分解爆炸;过⼄酸(过氧⼄酸)纯品极不稳定,在-20℃时也会爆炸,溶液浓度⼤于45%时,存放过程中仍可分解出氧⽓,加热⾄110℃时即爆炸。这就不难看出,有机过氧化物对温度和外⼒作⽤是⼗分敏感的,其危险性和危害性⽐其他氧化剂更⼤。
(2)易燃性。有机过氧化物不仅极易分解爆炸,⽽且特别易燃,有的⾮常易燃。例如,过氧化叔丁醇的闪点为26.67℃。所以,扑救有机过氧化物⽕灾时应特别注意爆炸的危险性。
此外,有机过氧化物⼀般容易伤害眼睛,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叔丁基、过氧化⼆⼄酰等,都对眼睛有伤害作⽤。因此,应避免眼睛接触有机过氧化物。⼗⼀、闪点、闪燃点、⾃燃点的定义
闪点:液体表⾯上能产⽣闪燃的最低温度。闪点是指可燃性液体挥发出的蒸汽在与空⽓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并达到⼀定浓度之后,遇⼀定的温度下时能够闪烁起⽕的最低温度。在这温度下燃烧⽆法持续,但如果温度继续攀升则可能引发⼤⽕。闪燃点:是液体表⾯产⽣⾜够的蒸⽓与空⽓混合形成可燃性⽓体时,遇⽕源产⽣短暂的⽕光,发⽣⼀闪即燃的现象。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燃点:为使物质⾃发产⽣燃烧的最低温度。不同的物质具有不同的⾃然点。⼗⼆、⽕灾危险性分类⽕灾危险性可以分为五类:甲、⼄、丙、丁、戊甲类:(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体,以及受到⽔或空⽓中⽔蒸⽓的作⽤,能产⽣爆炸下限<10%⽓体的固体物质。(3)常温下能⾃⾏分解或在空⽓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或空⽓中⽔蒸汽的作⽤,能产⽣可燃⽓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燃点的⽣产。2、⼄类
(1)闪点≥28℃—<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体(氧化性⽓体)。
(6)能与空⽓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7)常温下与空⽓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燃的物品。3、丙类
(1)闪点≥60℃的液体。
(2)不属于甲、⼄类的可燃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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