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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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制 度
一、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学校领导班子,设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 班主任等职,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学校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资金使用管理。
2. 农民工学校校长为学校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任校长,项目及技术负责人任副校长,项目办公室主任任教务主任,项目各工种专业技术负责人任班主任。
3.学校必须合理配备师资力量,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4.配套好相应的教学设备,建立项目受训农民工培训与就业服务档案(台账),由本单位农民工总校及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对培训对象接受培训情况、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工资发放等进行登记和跟踪服务,保证农民工培训发挥应有的作用。
5.学校建立公示栏,向受训农民工和社会公布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督导员、学校监督与举报电话,接受学员和社会监督。
6.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好“农民工学校实施计划”,保证高质量完成农民工学校的教育效果。
二、教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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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与学校管理人员要树立教师形象,努力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发扬爱岗精神,培养技艺精湛的建筑工人队伍。
2.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授课计划,明确教学目的与要求,力求通俗易懂,课堂教学结束填写教学活动记录,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加以改进。
3.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技能操作课根据理论教学进度在工作期间进行。
4.理论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结合项目实际,采用案例教学,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教学,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效率。
5.职业技能培训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构成,技能操作结合项目实际,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完成。
6.理论课与操作课教师要定期开碰头会,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改进教学,共同提高。
7.在学校内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学习积极分子。
三、教学保障制度
1.学校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齐全。
2.教务主任要监督管理好农民工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3班主任应配合教务主任或副校长,在培训实施前对项目的受训农民工进行学籍登记注册和情况摸底,全面了解受训农民工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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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为培训开展奠定基础。
4.学校领导班子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教学秩序、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评价性检查。
5.在培训结束后,学校负责编制教学过程与效果调查问卷,与农民工进行座谈讨论,检查培训效果,并将情况汇总上报。
6.培训实行教考分离,培训结束后由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人员命题、考核、鉴定。
四、考勤制度
1.学员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必须在上课签到表上签字,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2.工作人员和授课教师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授课时间因故需变更的,应向校长请示,同意后方可调课,否则按违纪论处,教务主任和班主任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
3.由班主任负责日常考勤,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90%,并将到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主任,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教务主任不定期到教室查课,结合班主任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校长汇报学员上课情况及出现的问题。
4学员请假须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事假一个晚上以内者,可书面向班主任请假;两天及两天以上须向教务主任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课逃课者,按旷工处理。
5.因急事没有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学员,返校后可及时向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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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理由,经同意并办理补假手续,方予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6.凡请假者,本人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办。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和教师、学员要有强烈的纪律观念,严格执行以上考勤管理制度。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农民工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基础工作由农民工分校进行。 2.档案资料由农民工学籍档案及学习期间的签到表、作业、考试试卷等资料组成台账。
3.农民工学校必须对每位学员按项目工地建立台账,记清培训对象的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类别和工种、培训时间、补助金额、就业去向和联系电话等,台账必须经过每位学员的签字认可。
4.各学校在向农民工总校、集团办公室备案资料时,应将详细完整的教学档案一并上交,包括分校的管理人员设置情况、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师资情况、课程表、教材(包括音像资料、教师教案等)、受培训人员花名册、工人教育档案(管理人员、教师签字)等。
5.档案资料由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建库。 六、评估制度
根据《长沙市红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学校自评与互评考核表》具体内容,严格执行农民工学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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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验收(考核)项目 组织机构 评分标准 应得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未按要求设置组织机构的扣10分; 2、 未明确学校校长和教务负责人的扣10分。 1、 活动场所小于40平方米式卫生条件差的扣5分; 2、 未悬挂“农民工学校”标牌规格不符的扣5分; 3、 未按要求将学员守则、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学校章程等上墙或未建立学习园地的扣5分。 1、 未按要求配备电视机、DVD等电化教学设备的扣5分; 2、 未配备黑板等必需教学器具的扣5分; 3、 未配备学习用桌椅或配备不足、破损严重的扣5分。 1、未按组织机构配备相应师资力量或配备不足扣5分; 2、未制定教学计划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3、未按要求配备相应教材的扣5分。 1、 未按教学计划开展相应活动或开展教学活动未达到规定课时的扣10分; 2、 班组到课率不足50﹪的每次扣5分; 3、 未建立教学台账或资料收集整理不到位的扣10分。 1、 现场劳务管理不规范,农民工劳务合同前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扣4分; 2、 现场农民工参学率未达到80﹪以上的扣4分 1、 教室内设置书报栏,配备文娱活动器具的计1分; 2、 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进行辅助教学,交流学习心得的计2分; 3、 配备投影仪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计3分。 1、 积极邀请业主、监理参与农民工学校活动的计1分; 2、 积极邀请社区、辖区片警、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农民工学校活动的每次加2分。 因农民工学习活动开展出色被媒体公开报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得3分 2 活动场所 15 3 教学硬件 4 教学软件 5 活动开展 15 15 25 6 现场管理 7 软硬件教学设施的配备 8 6 8 联动教学 9 通报表扬 10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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