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中学课题组
【提要】
余姚——一座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城,数不胜数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遗迹、传统民居遍及全市。这是余姚人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然而,在这日趋现代化的都市里,那些粉墙黛瓦的木结构老屋和青石铺就的街道的境遇似乎显得有些尴尬。如何正确对待现存的古建筑——如何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认知程度及保护意识,如何合理地对待古建筑在城市规划中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这些文化遗产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价值„„对于这些须引起社会普遍重视的问题,本课题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并根据事实材料提出了我们的见解和方案。
【关键词】
余姚 古建筑 保护 调查
一、 调查组织
(一) 指导老师:吴建宙(余姚中学美术教师)
(二) 调查者:陈蕾安、毛曙玭、余梦佳、蔡雨辰、赵嘉辉、干铭明、陈浓波 (三) 调查时间:2006年10月~2007年5月 (四) 具体安排: 1、2006年9月25日,针对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古建筑去与留的问题及部分古建筑未受到足够重视的状况,共同商讨提出研究课题:
《余姚市古建筑现状及保护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调查方向:市规划部门的措施,市民的态度和看法,部分重点文物的实地情况。旨在充分了解的方向,市民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以探索行之有效的保护开发措施,为部门提供开发建议,增强市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2、2006年10月10日~2007年10月13日,根据调查内容,进行课题调查分工,设计调查表格,确定调查时间。
3、资料查询:根据研究的课题,查阅相关资料,为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4、撰写调查报告:根据调查,进行分析、思考,撰写调查报告,并讨论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二、 调查实施
(一) 市民对古建筑现状与保护的态度的调查
——调查者:陈蕾安、毛曙玭、余梦佳、蔡雨辰、赵嘉辉、干铭明、 陈浓波 (调查结果见附件一) (二)重点古建筑保护单位的管理现状的调查
——调查者:陈蕾安 (调查结果见附件二)
(三)对部分古建筑现状的实地考察
——调查者:陈蕾安、毛曙玭、余梦佳、蔡雨辰、赵嘉辉、干铭明
课题组成员:毛曙玭 陈蕾安 余梦佳 蔡雨辰 赵嘉辉 干铭明 陈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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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调查分析
(一)古建筑现状与保护情况(参见附件三)
余姚市经过艰苦努力,先后进行了河姆渡遗址保护开发前期工程、河姆渡博物馆建设工程:黄宗羲墓、朱舜水祠堂、五桂楼、仙圣庙戏台、严子陵牌坊、区旧址、浙东新四军司令部旧址、舜江楼、中天阁、李家塔廊桥以及王阳明故居、龙虎草堂等的维修和重建工程,使一批文物古迹相继得到保护和修复,并作为展览馆陆续对社会开放。2001年8月余姚市颁布了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确定的武胜门街区和舜江楼与北滨江路段两处历史保护地段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在经济建设不断快速发展的同时,余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正在引起方方面面的重视,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硬件建设上已投入资金2500万元左右。
但是,部分文物现状显示余姚古建筑保护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文物古迹受到自然和人为破坏的威胁。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全市古建筑不断消亡,使文化遗产的总体含量较之1982年第二次文物普查时明显下降。1982年文物普查时有记录在案的659处文物史迹,现仅存260余处;46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已有2处被拆除;36处文物点已有10处被彻底毁坏。老城区古建筑由1982年的70余处,已锐减至不到20处。其中被保护的古建筑大多已为危房,保护形势比较严峻。古遗址、古窑址等埋藏在地下的文物也随着农村基本建设或挖泥烧砖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经实地考察发现有些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即规划部门划定的建设工程的区域)内的乱搭乱建现象比较严重,破坏了文保单位的历史环境。
⑴古建筑的维修经费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尽管近年来市财政每年投入数万元经费用于文保单位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但对于占各级文保单位绝大多数的古建筑来说,由于大多年久失修,经费显得更为捉襟见肘。尤其是2001年公布的第四批市级文保单位符氏宗祠、岳殿等几乎已成危房,急需大修。王阳明故居维修方案早已制定,但由于资金关系至今年初才实施。
近期实施项目及投资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武胜门路传统街区的保护 1 其 中 王阳明故居恢复工程 武胜门路传统街区的保护与整治 府前路传统街区的保护与整治 五桂楼的保护利用 “红色古村”横坎头村的整体保护 状元楼及其周围古建筑的保护修缮 其它单体重要文物建筑的维修保护 总 计 投资估算(万元) 2560 560 2000 2000 100 300 100 800 5860 2 3 4 5 6 7 ⑵部分古建筑被不当使用。
许多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权不属于文物管理部门,往往导致对文保单位的不当使用。如我们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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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被当作工人的宿舍兼库房,里面堆满杂物,内部环境相当杂乱;状元楼的院落成为附近居民放养鸡鸭的场所。
⑶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破坏历史风貌的现象时有发生。
《文物保》明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但实际情况表明,许多古建筑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损害历史环境风貌的现象。尤其在乡镇,管理更为松懈,民房紧邻古建筑遗迹。
⑷对古建筑擅自进行改建和装修的事情时有发生。
市级文保单位黄家墙门、清晖佳气楼、前河头徐家等都属于居民住房,近年来,部分居民出于改善生活条件的需要,在未报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对居住房擅自进行改建和装修,有的甚至造成了破坏性后果。
2、历史文化风貌和自然景观受到破坏。 在旧城改造中,一些有价值的历史街区被拆除,许多新的建筑物突破规划对建筑高度和体量的,缺少整体意识,破坏了古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旧城区超强度开发建设,环境恶化。
3、历史街区市政设施亟待改善。 历史街区内部分建筑质量较差,建筑密度过高,市政设施不完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下降。由于居住人口的增加,住户在天井内搭建临时用房,使建筑的通风采光受到影响,破坏了古建筑的原有格局和风貌。周围新建
多层住宅、办公楼、公厕等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上与街区传统风貌极不协调,如县东街西侧和合宝弄东侧的新建筑破坏了历史环境氛围。
(二)市民的态度与看法 (参见附件一)
我们对随机产生的195位市民展开了调查,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明确表示古建筑需要保护的市民占了总数的88.2%,这说明市民们对待古建筑的态度还是比较统一的;同时令人担忧的是,在我们所拥有的为数众多的古建筑及古建筑群中,为市民所熟知的不过寥寥十余处,这表明虽然市民们有保护意识,但是对它们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在于市民在这方面的文化知识不够,而这又与相关部门和大众媒体的宣传工作力度有很大关系。
四、思考与探索
余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保存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一件大事。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城市的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具内涵和底蕴。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更新的有机体,我们认为合理的古建筑保护规划目标是既要使城市经济社会得以发展,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又要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在工作中应当将发展与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相得益彰。
针对调查分析中发现的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关于古建筑和古建筑群保护的建议: (一)可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规划部门可以以文物部门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依据划定重点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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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竭力保证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能破坏古建筑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合理开发文化资源。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严禁建设污染古建筑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能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二)不合理占用文物古迹单位的搬迁。
经我们实地考察发现,古建筑周围居民对文物的不合理利用是文物破坏的重要原因。如市级文保单位文昌阁被当作工人的宿舍兼库房,近期应搬迁腾出文昌阁,维修开放。
(三)文物保护单位合理利用和展示。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的,应充分考虑市见和长远利益。例如可以利用当地的优势和产业资源,再结合自然景观,加大宣传力度,开发现代化的旅游项目,使古建筑与当地的特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借此实现古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使古建筑的保护及开发有机结合,并为我们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这既与经济建设的脚步相协调,又可以让它们在新时期的现代社会中找回其应有的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
国有重点古建筑保护单位应当由监督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重点古建筑保护单位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对古建筑进行修缮,应遵守不改变古建筑原状的原则,将古建筑的文化艺术价值充分发挥而不夹杂过多的现代元素。
(五)古建筑群形成的历史街区的保护。
保护古建筑群,不仅要保护古建筑群本身,还必须保护古建筑群周围的历史环境。
(1)应尽量保存历史遗存的原物,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历史遗留的原物是包涵着大量历史信息的,它的特别珍贵之处在于它可以不断地被研究、被解译,不断有所发现。
(2)重点突出整体风貌特色的保护。重点在保护外观,保护构成街区外观的各个因素。例如考虑到古城区内古建筑双面坡屋顶所形成的整体风貌,是城市重要的景观特色,周围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屋顶形式应采用双面坡屋顶形式,并在体量、色彩上与邻近的历史建筑相协调。
(3)保护与合理使用相结合。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应坚持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绿化率,控制建筑密度,优化社区环境,从而增加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保持活力,促进繁荣。
(4)重视居民参与。保护古建筑群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方式可以考虑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式相结合。强调结合社区建设,推动广泛的公众参与和社区合作,寻找历史保护和居民现实生活需求的结合点。
(5)有重点、有目标,分期分批,坚持不懈。古建筑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部门应当与市民一起共同开创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后记:
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前期投入较大,但其后期的经济、文化效益更为巨大。它们若能得到合理利用,那么这不仅是我们用来建设经济,传播文化的工具,更实际一点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居民的就业问题,增强居民的保护意识。
我们应该时刻谨记:开发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
(本课题获余姚市2007年度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一等奖,并获浙江省一等奖。指导教师吴建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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