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1.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人的不安全动作,即人的失误是大部分工伤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涉及行为科学。
2. 未遂事件是事故前兆。
人在遭受伤害之前曾有多到千万次曾暴露于不安全因素之中,严重伤害大部分是偶然事件,但有多次隐患或无伤害事故或未遂事故为前兆。事故的分析证明,每一意外的不幸事件有可能产生伤亡,但许多其他类似的意外事件却不产生伤害(未遂事故),从伤亡事故的概率上观察,涉及同一工人的330件同类的意外事件中,有300件未产生伤害,29件产生轻微伤害,1件产生了重伤。事实明确指出,重伤并不常是一连串事件中的第一个意外事件,也许是最后事件的结果所造成,或许发生在任何中间点。300:29:1的比例只是一个统计例,实际的比例,由于缺乏轻伤、微伤的资料,由于无伤害的事件更无数据之可言,故而很难用数学的概率统计。重伤及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前已暴露过千百次,曾提供过许多监督控制和防止其发生的机会。如果企业领导、工段长、班长、安全技术专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和技术改造任务以及安全思想教育搞得好,抓得及时,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3. 不安全动作有四个基本原因。
人为的不安全动作原因的四大类是:
1) 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工作态度不好,劳动纪律松弛以及玩忽职守、官僚主义;
2) 缺乏安全生产的技术知识,没受过安全技术训练或者不努力学习;
3) 身体不适合,有职业禁忌症或工作安排不当;
4) 机械或物质的环境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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