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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讲_行政复议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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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单元 行政复议程序 二、行政复议的审理(★★★) 1.审理期限 (1)受理前的审查期限 ①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提示】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③被申请人应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受理后的审理期限 事项 一般“60日” 具体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①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②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③行政复议期间专门事项鉴定所用时间;④现场勘验所用时间 (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延长“30日” 不计入申请期限的情形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

【提示】补正申请材料: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可以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2016·单选题】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和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期间含法定节假日

B.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C.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一般应当在3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D.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答案】D

【解析】(1)选项A:“5日”指的是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2)选项B:延期不得超过“30日”。(3)选项C:有规定期限的,从其规定;无规定期限的,重新作出期限为60日。

【2011·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时间中,应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的是( )。

A.复议期间专门事项鉴定或者现场勘验所用时间 B.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不当所用时间 C.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

D.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 【答案】B

2.审理依据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3.审理方式

(1)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2)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3)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4)行政复议人员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时,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询问。

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4.被申请人证据收集的

(1)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2)“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过程中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5.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1)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2)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012·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实体或者程序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C.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者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是指工作日

D.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行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E.申请行政复议的同一个案件中,申请人超过5人,依法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BE

【解析】(1)选项A: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案件的审理;但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2)选项C: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0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不包括10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

不含节假日。(3)选项D:“法律”(而非“法律、行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6.复议申请的撤回

(1)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7.复议申请的撤回

【提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但不得以同一事实或理由重新申请复议。

【2016·多选题】某税务机关依法查处一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对被查对象运林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运林公司认为,该税务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举行听证,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复议审理、复议撤回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上一级税务机关不得采取书面审查以外的方式审理该复议案件

B.若运林公司提出要求,上一级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审理该复议案件 C.只有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均认为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合法,同意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申请人才能撤回复议申请

D.本案中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若在复议期间改变处罚决定,而运林公司没有因此撤回复议申请,则该复议案件的审理不受影响

E.无论何种情形,只要运林公司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即应当终止复议审理,运林公司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BD

【解析】(1)选项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2)选项B: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3)选项C: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4)选项D: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5)选项E: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2015·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的法定权利有( )。

A.查阅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证据及依据等有关材料的权利 B.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复议的权利 C.要求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

D.要求停止执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权利 E.复议期间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2)选项B: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3)选项C: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4)选项D: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申请人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执行,但是否停止须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5)选项E:已经选择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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