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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山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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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思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截止2015年底,歙县仍有贫困村45个、贫困人口2.46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市总数的40%以上。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实效,只有开对“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由于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深山区、库区,交通非常不便、生产资料缺乏,“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如果走易地扶贫搬迁的路子,既符合精神,又切合歙县实际,既能有效解决条件恶劣扶贫难度大的问题,又可以很好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非常值得认真总结和思考。

一、山区群众面临的主要问题

歙县是山区、库区县,人均3分地、5亩山,辖28个乡镇、18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1.45万人。其中:居住在深山区、库区人口20多万人,不通公路的自然村尚有701个。这些地方生产生活条件差,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1.开山种植。小山开到顶,大山开到腰,坡度都在25°甚至35°、45°以上,破坏生态,水土流失严重,收成也越来越差。

2.交通不便。虽然“村村通”已基本完成,但通村公路只解决到行政村村部或学校的交通问题,居住在其他山头上的群众不能共享。山区公路建设成本高,县、乡、村三级历史债务达1.68亿元。安保工程难以跟上,每逢雨季,到处是塌方,安全隐患很大。同时,山区河道多、小桥小坝多,建桥建坝成本高,洪灾中受毁严重,维护费用也很高。

3.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73处(其中省级2个、市级14个、县级35个),涉及27个乡镇、4000户、13208人;由于山区“地无三尺平”,农民普遍切坡建房,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坡建房2888户、10105人,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4.地方病严重。“光棍汉”多,近亲结婚有禁不止,带来许多社会问题。

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高山群众已经开始自发易地搬迁,且呈加速之势。但由于引导不力,群众自行协商购买或调剂宅基地建房,有的则购买山下空置的房屋,

甚至沿着公路建房,导致违法建设、无序建设和有新房无新村的问题十分普遍,留下很多矛盾和后遗症。

二、易地搬迁的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歙县结合地质灾害点搬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以加快农村集中安置区建设为抓手,有序引导深山区、库区农民易地搬迁,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快地质灾害点搬迁

在省的资金、支持下,建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区13处,完成49个地质灾害点、1923户、5534人异地搬迁安置任务。

2.大力推进集中建房点建设

目前,全县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村集中建房点70个,规划入住8730户31273人,已搬迁入住1929户6741人。在新村集中建设上,坚持因地制宜,效好便好。在郑村、王村、深渡等中心镇,主要通过整地造地,进行公开招拍挂、房地产开发,房价低于县城,购房者主要是下山农民。如郑村镇的滨河花园、王村镇的徽秀园等。

在三阳、霞坑、许村、溪头等一般乡镇、村,通过整地造地,由开发商投资开发,统一规划,分割出售宅基地,由农民按规划自建。在新溪口乡溪口新村,由村民股东投资,村委会统一管理、统一报批,建好地基出售,农户按图纸施工建房。通过集中建房点建设,让下山农民有去处,既控制了违法建设,又统筹解决了农民住房分散、基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还扩大了中心镇、中心村,一举多得。

3.大力开展土地增减挂工作

对地质灾害搬迁村全部进行复垦。对人口转移比例大的“空心村”,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做好群众安置和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大规模推进复垦。2008年以来,全县共申报实施利用“空心村”和省级地质灾害搬迁点进行“点对点”增减挂钩项目12个,拆旧复垦面积3526.04亩,复垦后耕地面积3282.91亩。通过土地复垦和增减挂钩工作,累计拆除“空心村”房屋60余万平方米,置换建设用地3322亩,有效缓解用地指标紧缺的矛盾,为农民下山提供了土地指标和资金补助。

4.帮助农民致富

近三年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184人,涉及数控车工、餐厅服务、汽车维修等23个工种,为5621位农民工办理了培训合格登记证和鉴定证书。认真组织开展“就业春风行动”、“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共举办招聘会近200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5.6万人。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共发放小贷4600余万元,扶持1300余人创业,带动就业近万人。同时,立足山区资源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积极建设以“三潭枇杷”、“三口柑桔”为重点的新安江现代农业示范区,以油茶、山核桃为重点的徽杭高速沿线经果林产业带,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三、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键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利于群众从根本上摆脱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开拓新的生存发展渠道和空间,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有利于降低扶贫开发成本,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针对歙县实际情况,下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关键是做好六个结合。

1.坚持有序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

由于易地搬迁情况复杂,形式多样,同时面临建房用地和资金的瓶颈问题,所以必须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一是对于地质灾害点村庄,一般实行整村搬迁,当地要在建设用地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让这些群众尽快搬迁下山。二是对于不通公路或不宜新建公路,且居住分散的高山自然村,不强求整体搬迁,尊重群众的意愿和实际承受能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移民下山。三是对于居住比较集中,且山下难以统一安置的村,设法修建上山公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

要使山区群众移得下、稳得住、富得起,关键在于安置。要把安置作为工作的基础环节,坚持统筹规划,实行“以集中安置为主,兼顾分散安置”,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移民进城。县城有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相对较快,就业机会相对较多,教育、医疗和配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从近年房产销售情况看,县城每年销售商品房3000套左右,其中农业人口购房超过2000套。但是由于就业机会、工资水平比江浙地区差距较大,不少人是购房在县城,打工在外地。如果就县内比较而言,向县城转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二是“离山不离业”。对相对贫困的群众,引导其搬

迁下山,可继续上山耕作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农闲时通过务工增加收入,这类移民可整村搬迁,集中安置。

3.实行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县乡要加大易地搬迁引导力度,在和资金上给予倾斜。一是在上,坚持“两不变”(移民搬迁户原有山林经营权不变、已享受退耕还林补助不变)、“四优先”(移民搬迁户优先安排宅基地,优先安排贷款贴息,优先安排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项目)等优惠。二是在资金上,坚持“能基本承受,移民能基本接受”的原则,以农民为主、适当补助相结合,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移民下山群众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农民下山的积极性,引导和推动高山群众移民下山。

4.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与土地复垦相结合

在积极向省争取高山移民建房用地专项指标的同时,目前下山移民安置建设用地主要以下山农户原宅基地整理复垦置换调剂取得,建议提高对下山移民后退宅还

耕土地整理面积价格补偿标准,并引导农民尽量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非耕地建房,对确需占用农用地指标的,各地应优先予以安排。

5.坚持移民下山与改善山上基础条件相结合

在积极引导高山群众下山的同时,对那些老、弱、病、残、孤等不想下山或者没有能力下山的人群,县乡要整合使用库区移民、以工代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采取补助、部门支持、农民自筹的办法,着力改善山上道路、饮水、卫生、教育等条件;积极引导山上群众立足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让山上的群众尽快富裕起来。

6.坚持搬迁安置与后续扶持相结合

出台搬迁后续扶持,加大资金扶持和技能培训力度,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鼓励搬迁户务工经商,努力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做好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户籍迁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巩固易地搬迁脱贫工作成果。

(弘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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