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规划(2012—2015)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及省、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健康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健康教育服务为目标,认真落实医改各项工作方针,以促进健康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和健康教育资源整合为主线,从实际出发,通过机制和制度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健康教育资源,提高健康教育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增强健康教育综合服务能力,使全县人民共享卫生事业发展成果,促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总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全面推进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主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程,倡导健康的公共卫生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增强公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全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网络,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
1、加强组织机构和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全县健康教育机构建设,理顺健康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到2015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纳入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和医疗工作体系建设,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全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置健康教育专门机构,配置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和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设备。
2、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至2015年,社区、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服务设施和网络。
3、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到2015年全县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
4、完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网络。到2015年,建立人群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和信息库;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数据库;建立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库、传播材料库。
(二)全面推进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 “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主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程,倡导健康的公共卫生政策和支持性环境
1、贯彻落实卫生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5年)》(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一二一”行动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
“示范食堂/餐厅” 创建工作,逐步积累经验,不断扩大创建示范的种类和覆盖范围,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逐步推向深入。
2、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将普及《健康素养66条》)作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推广普及《健康素养66条》活动。
3、建立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网络。
(三)开展预防重大疾病健康教育,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积极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健康教育,重点做好防治性病、艾滋病、结核、乙肝及重大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疾病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广泛开展农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1、贯彻执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加强国家、省级“行动”示范县区建设。
2、结合新农村和卫生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到2015年,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五)深入开展城镇社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社区健康教育服务功能和体系
1、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2、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预防干预。到2015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以上。
(六)开展以公共场所和行业为重点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提高公共场所和行业健康促进工作水平
1、开展学校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培养教育,重点做好健康生活方式、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在各类学校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到2015年,中小学校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率达20-3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2、开展医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要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面对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到2015年,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患者及家属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开展公共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科普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复训,考核合格上岗;各类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对公众开展《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方式和卫生科学知识普及宣传,达到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应急措施健全,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提高重点人群的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促进生殖健康的全面发展。到2015年,妇女、儿童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八)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和全民控烟健康教育,控制烟草危害,维护公民健康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公共场所和全民控烟工作,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公共场所、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各类公共场所有明显的控烟标志、有管理人员。继续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活动。到2013年底,全县卫生系统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率达到80%;2015年,无烟中小学校创建率达到80%,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2、继续开展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健康教育,将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公民道德意识教育,提高公民的健康意识、文明意识、道德意识及整体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水平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二)健全宣教网络,动员社会参与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构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大众媒体的作用,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健康教育活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三)实施规范管理,加强技术指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目标任务,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技术标准和评估办法,实行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创建一批有代表性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社会各行业和单位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建立重大疾病健康知识核心信息库,规范信息发布制度。
(四)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工作交流
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将人员培训纳入单位考核机制,定期进行考评。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讲师团的作用,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信息网络,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收集、交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信息。
(五)加强督导考核,开展效果评价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县卫生局将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对社会各行业、单位和不同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情况、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等进行效果评价。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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