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法国,是当时的欧洲文明之花,科学、文艺均处于欣欣向荣的发展时期。然而,这个时期的法国也被贵族统治和教会权威所笼罩着,这种政治体制的不公正让法国人民感到不满与愤懑。 1789年,伴随着经济恶化与政治空前的不稳定,发生了著名的法国大革命。而法国大革命也推动了法国法律制度的变革,为现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一、 宪法制定
法国大革命后,国家废除了君主制度,而开始建立共和体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需要制定一部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1791年,法国国民制定了自己的第一部宪法,即《飞行宪章》。该宪法明确宣言了人民“自由”、“平等”、“财产”的概念,以此废除了特权阶层、教会的特权与独裁、封建旧秩序。宪法还确立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成为社会进步和法制发展的里程碑。
二、刑法改革
在大革命后,法国国民为了实现民主社会,推行了严格的身份平等原则,并协调发展积极向上的社会生产力。同时,为了保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需要对刑法进行改革。为了让法律更加科学,法国国民在刑法方面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观点,如“反对人性的判决是违法的”,或“犯罪的最终目的是制裁犯罪行为、而不是击败受刑人”。这些观点均基于人道主义理念,激发了法律制度在人本化方面的共鸣。
三、调解机构的完善
法国大革命后,国家成立了许多民主议会,这些议会正式的运作加强了国家的稳定。但是,在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中,政府所有的调解机构都需要按照政策不断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1789年,国家成立了由社会名流和民主优秀代表组成的中央调解委员会,其目的在于对整个国家的大事、小事、或个人之间的纠纷
加以调解。同时,国家将其解决争议的范畴从罗马法的标准模式扩展到最新的现代法。
四、监狱系统的变革
在过去,法国监狱被认为是旧区、黑暗、肮脏的舞台;在此,受刑人受到极端恶劣的待遇。这种极不人道的惨状引起了法国各地的愤慨与不满,法国人民期望政府能够对监狱进行改革。1791年,监狱改革运动开始呼之欲出,国家制定了一个重要法令,废除了大部分罚金,并重新定义了惩罚的性质和目的,赋予了嫌疑犯权利,改善了嫌疑犯的生存条件,这一法令在整个法国引起了广泛的支持,并成为监狱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在法国大革命的时期中,法律制度在各个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虽然在此期间法国也经历了政治动荡的时期,但这个国家和它的人民最终成功实现了政治民主化。法国大革命的法律改革不但为法国建立了一个现代的法律体系,而且也定下了基石,使其成为了欧洲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典范,同时,在人权、社会关怀等方面也开创了全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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