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举 报 登 记 表 第 号举报时间 年 月 日 举报方时 分式姓名 性别 举 报人 ①来电 ②来信③来访联系电 话住址或工作单位姓名或名称 被举报性别 年龄人 住址或地址 举报内容摘要受 理 人意 年 月 日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主管领 导意 年 月 日见 备 注
《案件举报登记表》适用说明:
1、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举报投诉案件,有关投诉受理部门应制作本文书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执法单位处理;
2、“举报方式”处可相应在来电、来信、来访上打“√”;3、“举报人”处应写明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4、“被举报人”处,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和家庭住址;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5、填写举报事项,可后附有关材料;
6、“受理人意见”处填写受理人提出的进行调查的建议;7、“主管领导意见”处填写有关负责人的具体办理意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