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 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

2、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或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对其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 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报乡(镇)审核;

4、 乡(镇)审核后,报县级批准,批准结果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布。

二、 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

所需材料: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行文)、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批准用地缴税费或罚款收据复印件、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等。

三、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 向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或者乡级提出书面申请;

2、 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 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 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 调解表达或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处理决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