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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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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

【标    签】个人的外币收入【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京国税﹝1995﹞81号【发文日期】1995-05-09【实施时间】1995-05-0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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