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和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切实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努力提升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现将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请各校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201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不得与我厅科研处、省社科联、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和省高教学会等部门的立项项目或课题重复。已有省级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各校申报数额原则上按学校专任教师数的2%进行上报,不接受超额申报。审批立项数原则上按全省专任教师数的1.5%确定。(见附件3)
4.各校项目管理员对本校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在校内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网络登陆和有关材料的上传工作。网上提交申请和送交纸质材料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前。我厅将在2012年上半年公布立项结果。
5.送交纸质材料:(1)立项汇总表;(2)项目申请表。(汇总表和申请表各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二、结题工作
1、结题范围:2010年立项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1年所立项目暂不受理结题验收申请。
2、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由各高等学校统一收取、审核、申报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统一验收。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验收需上交《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稿上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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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主持人方可将结题信息和相关电子文档录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网上结题工作。网上结题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7日。
4、送交纸质材料:(1)结题汇总表;(2)项目验收书;(3)重点项目成果原件。(结题汇总表和项目验收书各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学校公章)。送交时间为2012年5月7日。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受理变更事项:项目因故发生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变更、研究内容调整等情况,项目主持人至少于结题验收前一年时,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一式三份),详细说明有关情况,经学校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变更申请事项。
2、因2010年高职院校没有按照重点、一般和指导项目分类立项,故均按照网上结题方式进行。
3、学校可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
“http://202.118.167.71/EDPSWeb”网站下载和查询相关文件。并在规 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立项和申请结题。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201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3:各高校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4: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2年3月22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项目 立项 结题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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