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租赁有限公司 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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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编号 A/0 版本日期 2010-11-8 修订者 信息技术部俞东祥 说明 初稿 归口部门 信息管理部 文件名称 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 IFELC/QD/IT-08 A/0 1.0目的
为提高IT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管理规范性,明确供应商的准入标准、评估要素、评审流程及操作规范,特制订本办法。
2.0范围
适用于城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在进行IT软硬件采购、系统建设、系统维护等活动所采用的外部中介机构,其他公司可以参考执行。
3.0职责
3.1信息技术部
信息技术部负责储备和管理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匹配的IT供应商库; 负责IT供应商的征集和准入评审;
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持续评估; 3.2稽核部
负责监督供应商征集、准入、操作流程的合规性;
负责对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过程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3.3供应商管理员
供应商管理员由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担任; 负责召集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和讨论; 负责录入、修改、管理供应商数据库;
4.0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按类别分为项目类供应商、服务类、设备类供应商三大类; 2)项目类供应商,指承接特定软件开发或系统建设项目的供应商;服务类供应商,指长期提供系统维护、日常需求开发的供应商;设备类指网络、服务器、电脑等硬件设备供应商。
归口部门 信息管理部 文件名称 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 IFELC/QD/IT-08 A/0 3)供应商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的企事业单位;
4)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
5)愿意且有能力为开发银行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开发银行的监督管理;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0供应商征集
5.1征集渠道
供应商选择可采取公开征集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供应商征集。 5.2供应商推荐
推荐人可以针对项目进行推荐,也可以针对供应商的类别进行推荐。
需求部门或特定项目组根据项目需要,可推荐新的供应商,推荐人应填写《IT供应商推荐审核表》中的基本信息、推荐理由、部门意见,并提供其基本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
5.3供应商信息库
信息技术部负责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其进行管理。
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资质证明等支持材料,填写《供应商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信息技术部对《供应商资格申请表》的真实性和有关证明资料进行初审并分批组织筛选和评定(必要时聘请行业专家)后,供应商按照专业分类进入供应商库。
凡受邀参加过远东宏信系统建设且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无需填写《供应商资格申请表》,可直接入库。
6.0供应商准入评审
6.1供应商准入评审的基本要求
1)要遵循“先准入,后交易”的原则。
针对需要招标的项目,在供应商数量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准入评审和招标流程可同步或合并进行。
归口部门 信息管理部 文件名称 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 IFELC/QD/IT-08 A/0 2)对于IT类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大型设备、网络设备等技术含量高的采购项目,必要时需要进行技术考察并填写《IT供应商技术考察/意见表》。
3)对于某些唯一供应商或行业权威性而指定供应商的采购项目,需提供相关书面说明。 4)原则上准入评审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项目需要临时组织专题评审会。
5)对于超过两年未与我司进行过交易的在库供应商,再次进行交易之前,需重新进行准入评审。
6.2供应商准入评审标准 6.3评审内容及标准
6.3.1准入审核内容应包括: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规模,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公司经营战略;行业资质认证(如ISO,CMMI等)、产品资质认证、产品介绍、客户列表等;具体参见《IT供应商准入评审标准》 6.3.2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
IT行业从业年限,IT行于细分领域,核心技术领域; 质量过程控制水平,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问题处理能力; 特定项目的附加评审标准。
不同类别供应商应体现差异化评审标准,具体参见《IT供应商技术准入评审标准》
6.4评审流程及要求
1)由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作为供应商管理员,负责召集对应项目的需求部门或特定项目组、相关技术专家、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至少5人且为单数。
2)供应商管理员负责介绍待评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有效资质、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业绩案例、专业特点、财务状况、推荐情况、特定项目标准等)。
3)评审人员根据供应商的实力、业绩、技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包括准入、否决、待考察、需要实地考察等。
4)评审小组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准入评审结果。
5)供应商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以邮件形式向评审小组成员确认。 6)供应商管理员负责将评审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归档。
归口部门 信息管理部 文件名称 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 IFELC/QD/IT-08 A/0 7.0供应商持续评估
7.1评估方式
考评方式分为三类:根据项目(或工程)的评估时点不同分为阶段性评估和验收评估,以及针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进行的年度定期评估。
对服务类供应商,各类评估均需提交《IT服务类供应商持续评估表》,对项目类供应商,各类评估需提交《IT项目类供应商持续评估表》 7.1.1阶段性评估
因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如:IT项目开发、技术服务等),为准确把握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控制风险,由需求部门对供应商的质量、进度、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项目类的阶段性评估通常为一个项目或工程的阶段性付款时点,评估结果将作为付款的依据。长期服务类的阶段性考评可与服务水平协议为标准直接进行量化评估。 7.1.2验收评估
根据项目(或工程)的最后完成情况(或试用结果),由具体负责的项目经理启动“项目验收”流程和“应用效果评价”流程,协同需求部门,协作部门、使用人员对供应商的交付期、交货质量、后续服务等进行评估。 7.1.3年度定期评估
针对持续与我司进行交易或提供持续服务的供应商,根据年度供应商交易次数、交易金额、日常评估分值等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估。
7.2考评流程
1)由信息技术部负责根据不同类型的供应商或不同阶段的评估拟定考评方案。包含确定参评人员、设置评估标准、评估权重与分值、优/良/合格/不合格标准等内容。 2)由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作为考评负责人(通常是IT项目经理或IT服务经理)负责征集各方对考评方案的意见,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提供给参评人员进行审核, 3)考评负责人负责将考评结果由邮件形式发送给所有参评人员,最后征求意见。 4)考评负责人负责最终将考评的过程和结果归档。 5)供应商管理员根据考评结果更新供应商数据库。
7.3淘汰机制
归口部门 信息管理部 文件名称 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 IFELC/QD/IT-08 A/0 1)对于所有供应商,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或重大事故或泄密等问题,立刻退出供应商库。
2)对于以项目或工程方式进行交易的供应商,根据验收考评结果,评定为优良、合格的供应商,纳入供应商库中重新排序,评定为合格3次(含)以上和不合格的供应商退出供应商库,两年内不予使用。
3)对于提供长期服务的供应商,以服务水平协议为标准的定期评价不合格三次以内,每次不合格都需进行彻底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三次(含)以上不合格,退出供应商库,两年内不予使用。若因特殊情况,需重新进行准入评审。
4)对于其他类型的供应商,定期评估不合格一次,退出供应商库,评定为合格3次(含)以上的供应商退出供应商库,两年内不得使用。 5)若集团公司有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8.0记录
附件1:《IT供应商资格申请表》 附件2:《IT供应商推荐/审核表》 附件3:《IT供应商技术考察/意见表》 附件4:《IT供应商准入评审标准》 附件5:《IT服务供应商持续评估表》 附件6:《IT项目供应商持续评估表》 附件7:《桌面服务类供应商准入评审标准》 附件8:《桌面服务类供应商持续评估表》
9.0附则
本规定由信息技术部部牵头制定,相关条款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自公告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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