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水费涨价通知
【篇一:水费调价通知】
水费调价通知
各租户:
因供水部门已于10月份将污水处理费价格调高和线管消耗分摊,我司于将2014年11月起对水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将按2.72元度收取。
特此通知
2014中山市小榄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有限公司年10月23日
【篇二: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各商、住户:
根据市自来水公司的通知,从2010年4月1日抄
表起(3月份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商业用水)价格调整为3.85元/立方(含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第一级,每户每月用水量25立方以下(含25立方)部分基本水价为
1.25/元立方,污水处理费0.68元/立方,垃圾处理费0.49元/立方,该部分水价合为2.42元/立方;第二级,每户每月用水量25—33立方(含33立方)部分基本水价为1.88元/立方,污水处理费0.68元/立方,垃圾处理费0.49元/立方,该部分水价合为3.05元/立方;第三级,每户每月用水量33立方以上部分基本水价为2.50元/立方,污水处理费0.68元/立方,垃圾处理费0.49元/立方,该部分水价合为3.67元/立方。 我公司将按以上新规定标准计收水费,请各商、住户配合缴交。 特此通知。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自来水公司咨询电话:xxxxxxxx
【篇三:水费调价通知】
自来水水费价格上调的通知
尊敬
的各位业主、租户: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水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从2012年2月1日起调整。
物价部门统一规定,从2月1日新价格执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间的水费,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注:本大厦已于2月2日执行了2月份第一次抄表,并已与各位业主、租户确认,后期水费按新的执行标准收取,不再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长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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