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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爱问旅游网
XX学校关于举办

2013年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遵照沈阳市、铁西区《举办2013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我校艺术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发展,同时选拔优秀节目及作品参加铁西区艺术展演,学校决定举办2013年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二、活动主题及参赛对象 活动的主题为 “阳光下成长”。 参赛对象为全校在籍学生。

三、展演项目与要求

展演项目分为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两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摄影。 各类别展演要求如下: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项目(演唱方法不限、自备伴奏音乐、提供钢琴)。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低于4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项目(乐器种类不限、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项目(舞蹈种类不限、自备伴奏音乐)。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表演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项目(剧种形式不限、自备背景音乐)。 人数不超过1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绘画、书法、摄影作品要求。绘画作品规格均为四开;国画、书法作品规格为四整开或对开宣纸;摄影作品规格为12寸 (黑白彩色均不限);所交作品均不用装裱。

四、报送作品和评选节目时间及要求

1、每班报送绘画作品2幅,书法作品2幅,摄影作品1-2幅,陶艺与雕塑作品根据班级实际情况数量不限。

报名表及作品报送时间:2013年5月2日,要求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处粘贴作品标签(标签请见附件)。

报送地点:学校体卫艺副校长室。

2、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节目,每项上报1个节目(如果困难,有的项目可以不报)。

上报报名表时间:2013年5月2日。 地点:学校体卫艺副校长室。 评选时间:2013年5月6日、7日。

3、希望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五、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根据各项目实际参加人数大约奖励三分之一,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XX学校

2013年4月19日

附件1

四方台学校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登记表

班级: 班主任签字: 2013年 月 日

姓 名 作品名称 类 别 指导教师 此表填写后5月2日发至邮箱:lsz19376379@163.com

2013年四方台学校学生艺术展演表演类节目报名表

班级: 班主任签字: 2013年 月 日

节目形式 节目名称 人数 指导教师 此表填写后5月2日发至邮箱:lsz193763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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