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姓 名 户 口 所在地 现住址 残疾等级 性别 身份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家 庭 落户(入是否本科 人口数 伍)时间 毕业生 是 否 是( )低保证号 ;2、否( )。 享受低保 1、1、租住( ); 2、安置房( ); 3、其他( )。 现居住情况 4、自有住房( )面积 . 家 庭 成 员 基 本 情 况 户主、与户主关系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备注 申 请 人 承 诺 1、本人所填报的全部资料真实正确、没有隐瞒、误报、虚报的资料。 2、爱护和合理使用廉租住房、不改变住房的使用用途。 3、按规定的时限交纳租金。 4、不将廉租住房私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和空置。 5、保证在每年3月份,向县房改办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变动情况。 6、配租后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约定腾退的时间内主动腾退原住房。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县廉 受 租住 理 房管 机 理部 关 门意 意 见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房改办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普通家庭申请人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2)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3)县房管所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原件);(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大学本科毕业生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格,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1)第一学历毕业证书;(2)未婚证明;(3)劳动人事部门确认工作年限证明。本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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