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操作使用)
一、基数申报和电子申报版《花名册》的报送
企业从其劳动保障专属邮箱中收取电子申报版《2013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文件名称为“单位编号_2013_个人基数”)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操作:
1、打开Excel格式的文件后,在“个人缴费基数信息”工作表中进行基数录入。其中:
(1)文件中的“个人编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修改;
(2)“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必填项,数据项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2、企业填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在“备注信息”工作表中。其中:
(1)“个体及自由职业者(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劳动力管理所单位属性”项目是指:若本单位为个体自由职业者或劳动力管理所单位,缴费基数只能填报社平工资的60%、80%或者100%即(1638、2184或者2730)。
(2)“2012年社平工资未公布前暂用2011年的社平工资”项目是指:2013年1-3月,在2012年的社平工资未公布前,暂用2011年社平工资2730元。
(3)“单位\"自助申报\"方式操作密码”项目是指:若本单位要到经办机构通过“自助申报”方式通过进行基数申报,具体操作时需录入的企业密码。
(4)“单位所属行政区划”项目是指:本单位所属的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
(5)“此基数申报文件填写完成后需发送此邮箱地址”项目是指:企业通过该文件申报完缴费基数并进行了公示后,可直接将该基数申报文件返回此邮箱地址,即可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基数申报文件发送回指定邮箱后,参保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发送。2个工作日后可登陆青岛市人社局网站(www.qdhrss.gov.cn),通过“社保申报”---“职工业务查询”---“职工缴费基数查询”模块核实本单位基数申报情况,经核实基数申报不成功的,可再次发送基数申报文件。
二、纸质《花名册》的填写、打印和报送
企业将电子申报版的《2013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申报完毕后(文件名称为“单位编号_2013_个人基数”),可通过以下方式填报和打印纸质《2013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按规定填写、公示后,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1、企业可登陆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2013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2、企业可将电子申报版《花名册》中的职工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月平均工资拷贝到电子版的《2013年度参保职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打印格式》文件中,然后直接打印花名册即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