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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

来源:爱问旅游网
附件二:

江苏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

名称: 立项建设单位 代码: 层次:(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二○一○年 月 日填

填 表 说 明

一、本项目任务书在2009年3月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江苏省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情况表》基础上填写。《江苏省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情况表》不须重新填写,由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返还各单位按统一要求复制后作为附件连同本项目任务书一并上报。

二、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4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207~241页的相应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要求和说明外,项目任务书各项内容(包括口径、数据等)填报要求与《江苏省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情况表》填报要求相同。

四、各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均须具体对应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江苏省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情况表》确定的学科(方向)。各学科(方向)均须依序就学科团队建设、资源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及质量、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学科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确定建设项目,落实建设措施与经费。

五、本项目任务书各栏目有字数要求的请勿超过规定字数,无字数要求的请勿另加附页。

六、表中涉密内容请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七、报表请用仿宋5号字体填写,A4纸双面打印及复印,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Ⅰ授权单位近五年总体建设目标、主要建设思路、项目、措施及其政策、经费保障(限3000字内) 1

Ⅱ 授权学科建设

Ⅱ-1 授权学科一:名称与学科代码: Ⅱ-1-1 学科(方向)之一: Ⅱ-1-1-1 学科团队建设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Ⅱ-1-1-2 资源条件建设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注:Ⅱ-*栏及其子栏可复印,按授权学科及其各方向逐一分别填写。

2

Ⅱ-1-1-3 人才培养及质量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Ⅱ-1-1-4 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3 Ⅱ-1-1-5 社会服务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Ⅱ-1-1-6 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4 Ⅲ 支撑学科建设

Ⅲ-1 支撑学科一:名称与学科代码: Ⅲ-1-1 学科团队建设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Ⅲ-1-2 资源条件建设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注:Ⅲ-*栏及其子栏可复印,按支撑学科逐一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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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3 人才培养及质量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Ⅲ-1-4 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6 Ⅲ-1-5 社会服务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Ⅲ-1-6 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 7 Ⅳ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含图书文献保障、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教学科研设施等) Ⅳ-1 建设目标 Ⅳ-2 建设项目 8

Ⅳ-3 建设措施与经费 9

Ⅴ 立项建设单位意见 本《项目任务书》是我校(院)的郑重承诺。我校(院)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位〔2008〕29号)、《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关于同意实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学位〔2010〕8号)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苏学位字〔2010〕1号)所提出的要求,认真采纳专家组的论证意见与建议,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责任,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成效,确保高标准地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如期接受并通过中期检查与验收。 学校(盖章): 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10

Ⅵ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论证意见与建议 Ⅵ-1对建设目标及建设措施的论证意见 11

Ⅵ-2 对本《项目任务书》内容需要调整之处的意见与建议 Ⅵ-3 专家组成员及签名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及部门 签 字 论证日期:2010年 月 日

12

Ⅶ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意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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