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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问题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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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问题的若干思考

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两者为什么要结合

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的依据在哪里?我们 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两者结合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从理论上看,供销

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组建起来

的合作经济组织,都具有两重属性:一是合作经济属性,二是企

业属性。两者所不同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立足于生产领

域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是立足于农村流通领域的合

作经济组织,两者结合就形成了生产与流通的结合。如何做

好生产与流通的结合文章,这是任何一个合作经济组织都必

须要认真思考并要在实践中解决的问题。供销合作社与农

民专业合作社的结合通过优势互补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

题。因此,两者结合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第二,两者结合从实践上看是必要的。供销合作社是按

照社员基础上的合作、合作基础上的联合原则建立起来的,

改革目标是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体现这个原

则、达到这个改革目标,首先要有农民入股入社,以体现合作

社的群众性,这是前提。但由于认识和实践上的偏差,浙江上

世纪 90 年代占全省农户总数 70%的农民社员都已退出供销

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基本上失去了社员基础,已不是真正意义

上的合作经济组织了,这就面临着一个如何恢复农民社员基

础的问题。进入新世纪之后,浙江对解决这个问题作出了很

大努力,但现状离改革目标相差甚远。与此同时,由于历史原

因,浙江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个数锐减,从 1997 年的 759

个减少到现在的 492 个,有 16 个县为基层供销合作社空白

县;有 60%左右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在改革改制中放弃或弱化

了合作制的要求,没有社有资产注入,退光了原始农民社员股

金,与农民失去了产权联结关系,完全失去了合作制的本来面

目。对没有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其组织个数不足的地方如何

按照合作制的要求重建?对按照纯企业化改革的基层供销合

作社如何向合作制回归?实现形式上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从

现实来看,通过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有效途径,它

可以使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成员逐步实现资产融合、经营一

体、管理民主、服务系列、利益共享,实现新老两种合作经

济组织的对接,从而使供销合作社逐步奔向改革目标,办成具

有供销合作社特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就农民专业合作

社而言,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已经显示出很强的生命力和广阔

的发展前景,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突出表现

在规模普遍偏小,实力较弱,产业链条短,抗风险能力差,带动

力不强,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既

要靠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努力,也迫切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

和推动。而供销合作社具有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

困难与问题的明显优势,它长期从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事业,

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健全的组织体系、网络体系、服

务体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清晰的合作经济理念,有很强的

经济实力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完全具备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

上述困难与问题,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向市场、参与竞

争、做大做强的能力和条件。因此,二者的结合是有现实基

础的。

第三,两者结合从目的上看是一致的。农民组织起来建

立专业合作社,其目的就是想通过运用联合起来的力量参与

市场竞争,促进农产品以大的规模、低的成本、好的产品,走

向广阔的市场,分享社会平均利润,使自身得到更多的实惠。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建社之宗、立社之本、强社之路,

与时俱进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实践品格,落脚点是助农

增效、促农增收。因此,两者的结合,是奔向同一个目标的,而

且通过优势互补,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个目标。

第四,两者结合是符合中央要求的。密切与农民的联系,

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带领农民走向市场,是中央和各级政

府对供销合作社的一贯要求。国务院 2009 年 11 月颁布的

《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供销

社改革发展的目标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

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

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

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要达到这些目标任重道

远。当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

主要道路的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做到“三个坚持”,推进

“三项创新”,成为“三种力量”,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结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切入点。

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两者如何结合

做好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两者的结合文章,就 要找准结合点。从总体上把握,应该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体

现出来,做好结合的文章。

一是牢固树立结合的理念。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

路。有了共同的理念,才会有共同的行动。供销合作社与农

民专业合作社要牢固树立两者结合在一起共同发展事业的

理念,围绕同一个目标和方向,运用结合在一起的优势和力量,

参与市场竞争,做好为农服务,促进自身发展。

二是产权的结合。产权的结合是深处的结合,是实质上

的结合。只有产权的结合,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才

能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供销合作社在组织发展农民专业

合作社中要提倡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共同入股。基层供销合

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应提倡产权的相互渗透。产权

的结合可以是资金的投入、技术的投入、土地的投入,也可

以是其他资源要素的投入。目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所建

办的 1640 家专业合作社中,与供销社有产权联结的合作社约

占 70%,供销合作社作为单位成员入股的比例是 5%-20%。

三是体制的结合。按照开放办社的理念,组织基层供销

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结合当地农业产业规划,广泛吸纳各

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鼓励与基层供销合作社没有产权

关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股基层供销合作社成为基层供销

合作社的成员社,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参股社会上有发展潜

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多途径探索“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

业合作社+农户”的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组织形式。对已经

没有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其基层供销合作社数量不足的地方,

应该通过社有资本进入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的

发展,重建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可以吸纳一批带动

力强、运作规范、与供销社产权联结紧密、助农增收绩效

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成为各级供销社联合社

的成员社。

四是人员的结合。供销社的职工可以牵头组织或者入

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职工自愿直接出资参与组建农民专业

合作社的,基层供销社应该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组建农民

专业合作社要注重种养大户、购销大户和农村能人共同参

与。与供销社有产权联结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任可

以进入基层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主

任、副主任。

五是业务的结合。业务的结合可以是生产的结合、销

售的结合,也可以是产供销一体化的结合;结合内容可以是商

品、劳动、技术、资金,也可以是这些生产要素兼有的结

合。应该大力推进大型超市、农批市场、农资经营企业直

接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在城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

品直销中心;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城镇社区;帮助农民

专业合作社开拓海外市场。总之,只要是有利于提高农民进

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增

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结合,都应大力倡

导。

六是金融的结合。融资难问题是目前制约农民专业合

作社发展的一个瓶颈。近年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就破解这

个问题作出了积极探索。至 2009 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已成

立农信担保公司 31 家,累计实现担保额 31.64 亿元,其中

2009 年担保总额 12.98 亿元;温州、瑞安、绍兴、淳安等 市、县供销社还积极参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出资入股农村

合作银行,出资额达到 2021 万元;新大集团下属子公司作为

主发起人出资 4000 万(占股 20%)投资创办了桐庐县富汇小

额贷款公司,2009 年贷款规模 3 亿元;缙云县供销社联合 13

家供销社企业和 18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会员单位共同

发起组建缙云县资金互助协会,至 2009 年末,已为会员单位

提供融资 1134 万元;浙江忘不了柑桔专业合作社成立浙江首

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临海市涌泉镇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

社,现入社社员 103 名,注册资金 350 万元,至 2009 年末,累计

吸收社员存款 1346 万元,发放贷款 441 万元。下一步,重点

应该围绕扩大农信担保业务、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参

与村镇银行建设、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社、介入小额贷款公

司等领域积极作出探索。

上述六个结合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体现出一个

总的趋势,那就是供销合作社必须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

的道路,但每个结合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一样:树立结

合理念是前提,产权的结合是纽带,体制的结合是保障,人员的

结合是关键,业务的结合是核心,金融的结合是支撑。还要强

调的是,实现这六个结合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解决认识、体

制、机制、人才、政策等诸方面的问题,这需要一个很长的

过程,这个过程不会平坦。

两者结合还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要研究基层供销合作社销售农产品视同农民专业合 作社销售农产品的政策优惠问题。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

合作社都是以为农服务为办社宗旨的合作经济组织,两者都

把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解决卖难作为各自的主要生产经

营活动。近年来,基层供销社通过牵头领办和参股,与农民专

业合作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了大量的“经济共同

体”,目前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建办的 1600 多家农民专业合作

社中,基层供销社参股领办了 70%,基层供销社是名符其实的

落实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的主要力量。因此,

政府应该研究出台基层供销社销售农产品视同农民专业合

作社销售农产品,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优惠政

策。

二要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再联合的法律地位问题。在

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规

模还太小,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再联合、再合作是必然趋

势。但是按照现行的工商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只能

工商注册登记为有限公司,这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织

形式由“合作制”变成了“公司制”,失去了合作经济组织

的“体貌特征”。因此,政府应该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

合社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格问题。

三要研究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问

题。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两

者的结合,人才是关键。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分期分批对基层

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生产经营人员、财会管

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职业技术认定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

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是一

条重要路径。对大专院校毕业生到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

社和基层供销社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应该可以

享受各地出台的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和同等政治待遇。

(作者单位: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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