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施工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新河大队
2、工程内容:建围墙约 1000 米长(基础厚 0.5 米宽 0.5 米,围墙高 2.4 米,每 4 米一立柱,双面做砂浆抹面。)
3、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4、承包形式:本工程范围包含围墙施工中的基础施工、人工、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三、合同工期 2013年 月 日开工,2013年 月 日竣工,保证质量。 四、合同价款 1、本围墙工程包工价 元/米(包干价),具体以甲方验收工程量为准。总工程价款为 万元(暂定),该价格包人工费、所需各种机械设备费,包质量、包安全。
2、甲、乙双方均已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人工费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一切风险因素,承包单价今后不作调整。
3、工程结束以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本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必须由甲方负责人 签字认可方可生效。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及业主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2、余款20%年尾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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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开工前召集工程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向乙方作工程全面交底,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为准。
(2)施工过程中给予协助和配合,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负责工程计量和审核。施工中如有工程量的增减,须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认可。
(4)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对现场已经考察过,同意在地块现状条件下一次性包工施工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限改通知书后,必须限期整改完毕。
(3)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且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法规执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地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的成品保护,如遭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5)乙方按照工期要求保质完成工作量。 七、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预定的工期竣工,处500元/日延期赔偿费,如工程量增加,按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以国家定额工期相应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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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保维修
1、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内为质量保修期。
2、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国家相关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免费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甲方委托他人维修的费用、造成的损失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九、其他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若发现乙方施工存在质量及其他问题的,甲方有权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3天内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聘请他人负责整改,整改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其他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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