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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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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依据 ................................................... 2 2 .监理人员职责 ............................................................ 2 3. 装饰工程监理基本规定 ................................................... 2 4. 室内装修工程分项监理作业手册 ........................................... 4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四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一节 第十二节 第十三节

材料验收 .................................................. 4 施工强制性要求 ............................................ 5 抹灰工程 .................................................. 6 吊顶工程 ................................................. 1 1 轻质隔墙工程 ............................................. 15 饰面板(砖)工程 ......................................... 20 涂饰工程 ................................................. 24 裱糊与软包工程 ........................................... 28 基层面层铺设 ............................................. 36 木竹面层铺设 ............................................. 45 地面工程 ................................................. 49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依据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2. 2.1 2.2 2.3

3. 3.1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13-46-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等 凡特殊材料、进口材料,国内没有相应标准的,以材料供应商提供并经原 设计方确认同意后的标准(及样板),作为施工质量监理的依据。 监理人员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实施细则在项目监理部的实施。 总监理工程师确定本项目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项目监理人员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确

定分工职责对本实施细则进行具体实 施。

装饰工程监理基本规定 施工基本要求: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 各工序应进行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 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 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 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

管理的规定。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3.1.7.1 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3.1.7.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1.7.1 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

销连接。

3.1.7.1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1.7.1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1 不得在未做放水的地面蓄水。 3.1.8.2 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1.8.3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 3.1.9.1 3.1.9.2 3.1.9.3 3.1.9.3 3.2 3.2.1

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和封堵紧急出口。 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 3.2.3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防腐和防蛀处理 , 承包商 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 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4 3.2.5 3.2.6 3.2.7 3.2.7.1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报送有关资料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须有放射性指 标检测报告。

3.2.7.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工程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必须有 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醛释放量检测报告。

3.2.7.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 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 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 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

3.2.7.4 所有材料均需符合设计要求和 GB50325-2001 的规定。

3.3 成品保护: 3.3.1 3.3.1.1 3.3.1.2 3.3.2 3.3.2.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扶手、窗户及楼道门。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3.3.2.2 3.3.2.3

4. 1) . 2) . 3) . 4) . 5) . 6) 7) 8) 9) 10 ). 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室内装修工程分项监理作业手册

第一节 材料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 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 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 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 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 限量标准的规定。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 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 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 定进行商品检验。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 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 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 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 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并应建立质量管理 体系。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 理。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第二节 施工强制性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 13). 14 ). 1). .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相应的资质, 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 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 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 量控制。

. 承担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 建筑装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 建筑装修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 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 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 害。

.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 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 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 .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修工程所使用的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 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 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 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 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 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 度不应低于5C。当必须在低于5C温度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 有效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 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第三节 抹灰工程

一般规定

1.1) 1.2) a)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

b)

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 d) 1.3) 1.4 ) a) b) 1.5) a)

施工记录。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寸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 500-1000 时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不足 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 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 走廊按抹灰面积 30m2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 为一个检验批。

1.6 )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b)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并不得少于 3 间;不足 3 间时应全数检 查。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 100时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 时。

1.7 )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 洞堵塞密

实。

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 15d; 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 少于 3d。 1.9 )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

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1.10 )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1.11 )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

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1.12 )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2 ) . 一般抹灰工程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 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 普通抹

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2.1 ) 主控项目: a)

b)

c)

d)

2.2) 2.2.1) a) b)

2.2.2) 2.2.3) 2.2.4) 2.2.5) 2.2.6)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 性复验应合格 ,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nl寸,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 强网寸,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l00mm。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抹灰层应无脱层、 空鼓, 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 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 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罩面

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抹灰分格缝的设臵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 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 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项目 次 灰 1 2

允许偏差(伽) 普通抹 咼级抹 灰 3 3 3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杳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 钢直尺检查 检验方法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4 4 4 4 3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 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 钢直尺检查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

)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3). 装饰抹灰工程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3.1) a)

主控项目: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b)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 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c)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 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d)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 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2)

一般项目:

3.2.1 ) a)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 搓痕迹。

b)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 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c)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 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d)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 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22 )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臵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 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2.3)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 应内高

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伽。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2.4)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伽) 项次 项目 水刷石 1 立面垂直度 5 斩假石 4 干粘石 5 假面砖 用2m垂直检 5 测尺检查 用Zm靠尺和 2 表面平整度 3 3 5 4 塞尺检查 3 阳角方正 3 3 4 4 用直角检测 尺检杳 拉5m线,不 分格条(缝)直 4 线度 3 3 3 3 足5m拉通线, 用钢直尺检 查 检验方法 拉5m线,不 墙裙、勒脚上口 5 直线度

3 3 —— —— 足5m拉通线, 用钢直尺检 查 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4.1 ) 主控项目: a)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b) 4.2) a)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 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b)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第四节 吊顶工程

1) .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1 )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c) d) 1.2 ) 1.3 )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b)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c) d) e) f)

预埋件或拉结筋。 吊杆安装。 龙骨安装。 填充材料的设臵。

1.4 )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 30卅为一间) 应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并不得少于 3间;不足 3间时应全数检查。

1.6)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 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1.7)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 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8) 1.9) 1.10)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 300mm当大于300mm寸,应增加吊杆。 当吊杆长度大于 1. 5m 时,应设臵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 并增设吊杆。

1.11)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 . 暗龙骨吊顶工程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 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 验收。

2.1 ) 主控项目 2.1.1) 2.1.2)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 验报告。

2.1.3)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1.4)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 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 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2.1.5)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 安装双层石膏板时, 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2.2) 2.2.1)

一般项目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 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2.2)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臵应合理、 美观, 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2.2.3)

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 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2.4)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2.5)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并应有防散落措

表3.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伽) 项次 项目 纸面石膏 板 金属板 3 3 1 2 1.5 1 矿棉板 2 3 1.5 木板、塑 料板、格 栅 2 3 1 检验方法 1 2 3 3)

表面平 整度 接缝直 线度 接缝高 低差 . 明龙骨吊顶工程

用2m靠尺和 塞尺检查 拉5m线,不足 5m拉通线,用 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 尺检杳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 板、矿

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 工程的质量验收。

3.1 ) 主控项目

3.1.1 )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1.2 )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 为玻璃板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1.3 ) 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

检查。

3.1.4 )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 杆、龙骨

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3.1.5 ) 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2 ) 一般项目

3.2.1 )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明龙 骨的搭接

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2.2 ) 饰面板上的灯具、 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臵应合理、 美观, 与饰

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2.3 )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 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 擦伤等表面缺陷。 木质

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3.2.4 )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有防散落措 施。 325)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伽) 项目 石膏 板 金属 板 矿棉 板 塑料板、玻璃 板 项 次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2 接缝直线度 3 接缝高低差

3 3 1 2 2 1 3 3 2 2 3 1 用2 m靠尺和塞尺 检杳 拉5m线,不足5 m 拉通线,用钢直尺 检杳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 查 第四节 轻质隔墙工程

1) 1.1) 1.2) a) b) c) d) 1.3) 1.4) a) b) c) d) e) 1.5)

. 一般规定

本节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 验收。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预埋件或拉结筋。 龙骨安装。 填充材料的设臵。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 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 时按照

每3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6) 1.7)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 计规范》(GBJ 118)的规定。

2) . 板材隔墙工程

本节适用于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预制或现制的钢丝网水泥板等板

材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板材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1)

主控项目

2.1.1 ) 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

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1.2 ) 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臵、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2.1.3)

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现制钢丝网水泥隔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 合设计要求,并应连接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2.1.4)

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

2.2)

一般项目

2.2.1 ) 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臵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纹或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2.2 ) 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2.3)

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臵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2.2.4)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5.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目

允许偏差(伽) 复合轻质墙板 石膏 金属夹芯板 其他复合板 钢丝 检验方法 空心 板 网水 泥板 3 3 3 3 3 4 用2 m垂直检测 尺检杳 用2 m靠尺和塞 尺检杳 用直角检测尺检 查 1 立面垂直度 2 表面平整度 3 阴阳角方正 2 2 3 3 3 3 4

3) 3.1) 3.1.1 ) 3.1.2 )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接缝高低差 1 2 2 3 用钢直尺和塞尺 检杳 . 骨架隔墙工程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 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骨架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 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

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 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 验报告。

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臵

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 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臵正确,填充材料的设臵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一般项目

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臵正确、套害」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1.9)

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1.10)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表6.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项目 人造木板水泥 纸面石膏板 纤维板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压条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3 3 3 一 一 1 4 3 3 3 3 1 检验方法 用2m垂直检 测尺检查 用2m垂直检 测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 检杳 拉5m线,不足 sm拉通线,用 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 尺检杳 用钢直尺和塞 尺检杳 1 2 3 4 5 6

4) . 活动隔墙工程

本节适用于各种活动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活动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 合下

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4.1) 主控项目

4.1.1 ) 活动隔墙所用墙板、配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 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

合设计要求。有阻燃、防潮等特性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 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 验报告。

4.1.2 ) 活动隔墙轨道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臵正确。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4.1.3) 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配件必须安装牢固、位臵正确, 必须安全、平稳、灵活。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推拉检查。

推拉

4.1.4) 4.2) 4.2.1)

活动隔墙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活动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2) 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臵正确、套害 g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3) 活动隔墙推拉应无噪声。 检验方法:推拉检查。

4.2.4) 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7.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rj) 检验方法 3 立面垂直度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杳 1 表面平整度 用2 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2 3 3 接缝直线度 拉5 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 4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5 2 2 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5) . 玻璃隔墙工程

本节适用于玻璃砖、玻璃板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玻璃隔墙工程的检查数 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5.1) 5.1.1 )

主控项目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5.1.2 ) 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墙的安装方法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1.3)

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 并应位臵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4)

玻璃板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5.1.5) 5.1.6) 5.1.7)

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5.1.8)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1 2 3 4 5

表8.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r)i 项目 检验方法 玻璃 砖 玻璃 板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3 3 2 一 2 2 2 1 用2 m垂直检测尺检杳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s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6 一 阴阳角方正 一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r 3 接缝宽度 一 第七节 饰面板(砖)工程

1) 1.1) 1.2) a) b) c) d) e) f) 1.3 ) a)

.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后臵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室内花岗石的放射性。

b) c) d) 1.4 ) a) b) c) 1.5 ) a)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预埋件(或后臵埋件) 。 连接节点。 防水层。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 50 间(大面积房

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时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间也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 500 一 1000M时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2 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6 ) a)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并不得少于 3间;不足 3 间时应全数检 查。

b) 1.7)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 100M2 时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 时。 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 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 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 110)的规定。

1.8) 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 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2) . 饰面板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 7 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

2.1 ) 主控项目 2.1.1 )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 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1.2)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臵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1.3)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臵埋件)、规格、位臵、连接方法和防腐 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臵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 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2) 2.2.1)

一般项目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 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2.2.2)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嵌填材料色泽应 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2.3)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 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2.4) 2.2.5)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9.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rh 石材 朵9 斧 蘑 菇 木瓷 板 材石 光 面 石 2 2 2 2 2 3 3 4 4 3 3 一 4 4 3 2 1 . 5 2 2 2 项次 1 2

项目 塑料 金属 检验方法 1 . 5 1 1 . 5 1 2 2 3 3 1 2 2 3 3 2 2 用2 m垂直检测 尺 用2 m靠尺和塞 尺 直角检查尺 拉5 m线,用钢 直尺 拉5 m线,用钢 直尺 立面垂直 度 表面平整 度 阴阳角方 正 接缝直线 度 墙裙、勒 角上口直 线度 3 4 5 6

7 3) 3.1) 3.1.1)

3.1.2)

3.1.3)

3.1.4)

3.2) 3.2.1)

3.2.2)

3.2.3)

3.2.4)

325)

接缝高低 差 0 . . 5 3 一 0 . 0 5 5 1 1 钢直尺和塞尺 接缝宽度 1 2 2 1 1 1 1 钢直尺 . 饰面砖粘贴工程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

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

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 验报告。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 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 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 确,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326)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0•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3 4 5

项目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允许偏差(mrj) 外墙面砖 3 4 3 3 1 1 内墙面砖 2 3 3 2 0 . 5 1 用2m垂直检测尺 用2m靠尺和塞尺 用直角检测尺 拉5m线,用钢尺 用钢直尺和塞尺 用钢直尺 6 第八节

1) 1.1) 1.2)

a) b) c)

涂饰工程

.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形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 验收。 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 个检验批,不足500mi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00 一 1000ml应划分为一

1.3)

a)

b)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 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 30MI时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4)

a) b)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外涂饰工程每IOOM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M。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时应全数检查。

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

1.5)

a) b) c) d) e) f) g)

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圭寸闭底漆。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8%;涂刷乳液型

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 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3049 )的规定。 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 5 一 35C之间。 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1.6) 1.7)

2) .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一、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 质量验收。

2.1) 2.1.1 )

主控项目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1.2 )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2.1.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1.4)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节的一般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2) 2.2.1 )

一般项目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1 表11.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 观察 2 3 4 泛碱、咬色 流坠、疙瘩 砂眼、刷纹 装饰线,分色 线直线度允许 偏差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允许少量轻微 r不允许 允许少量轻微 无砂眼,无刷 砂眼,刷纹通 纹 顺 5

拉5 m线,用 钢尺 222 )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2.厚涂料的涂饰质且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项目 颜色 泛碱、咬色 点状分布 普通涂饰 均匀一致 允许少量 一 高级涂饰 均匀一致 不允许 疏密均匀 检验方法 观察 3 2.2.3)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3.复层涂料的涂饰质盆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项目 颜色 泛碱、咬色 喷点疏密程度 质量要求 均匀一致 不允许 均匀,不允许连片 检验方法 观察 3 2.2.4)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3) .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醋涂料、聚氨醋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 型涂料

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3.1) 3.1.1)

主控项目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1.2) 3.1.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 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1.4)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节的一般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1.5)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1 2 3 4 5

表14.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光泽、光滑 刷纹 裹棱、流坠、 皱皮 装饰线、分色 线直线 光泽基本一致 光滑无挡手感 刷纹通顺 明显处不允许 检验方法 观察 光泽基本一致 观察、手摸检 查 光滑 无刷纹 观察 不允许 观察 拉5 m线,用 钢直尺 3.1.6)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1 2 3 4 5 表15.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颜色 木纹 光泽、光滑 刷纹 裹棱、流坠、 皱皮 基本一致 均匀一致 棕眼刮平、木 纹棕眼刮平、木 清楚 纹清楚 光泽基本一致 光滑无挡手感 无刷纹 明显处不允许 检验方法 观察 观察 光泽基本一致 观察,手模检 查 光滑 无刷纹 观察 不允许 观察 3.1.7)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4) . 美术涂饰工程

本节适用于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室内外美术涂饰工程的质 量验

收。

4.1 ) 主控项目

4.1.1 ) 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1.2 ) 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 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1.3 ) 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 10.1.5 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

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1.4 ) 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4.2 ) 一般项目

4.2.1 ) 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4.2.2 ) 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

检验方法:观察。

4.2.3 ) 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第九节 裱糊与软包工程

1) 1.1 ) 1.2 ) a) b) c) d)

.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裱糊、软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裱糊与软包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裱糊与软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饰面材料的样板及确认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施工记录。

1.3 )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 50 间(大面

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 30平 米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4 )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裱糊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并不得少于 3间,不足 3间时应全 数检查。

b)

软包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20%,并不得少于 6间,不足 6间时应全 数检查。

1.5 ) a) b) c) d) e) f) g) h)

裱糊前,基层处理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旧墙面在裱糊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 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 12%。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的粘结强度应 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3049) N型的规定。

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高级抹灰的要求。 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 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2) . 裱糊工程 本章适用于聚抓乙烯塑料壁纸、复合纸质壁墙布等裱糊工程的质量验收。 2.1 )

主控项目

2.1.1 ) 壁纸、墙布的种类、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1.2 ) 裱糊工程基层处理质量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1.3 ) 裱糊后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 拼接处花纹、 图案应吻合,不离缝,不搭接,

不显拼缝。

检验方法:观察;拼缝检查距离墙面 1.5m 处正视。

2.1.4 ) 壁纸、墙布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2 ) 一般项目

2.2.1 ) 裱糊后的壁纸、墙布表面应平整,色泽应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 裂缝、

皱折及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2.2 ) 复合压花壁纸的压痕及发泡壁纸的发泡层应无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2.2.3 ) 壁纸、墙布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 2.2.4 ) 壁纸、墙布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检验方法:观察。

2.2.5 ) 壁纸、墙布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应无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3) . 软包工程

本节适用于墙面、门等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3.1 ) 主控项目

3.1.1 ) 软包面料、内衬材料及边框的材质、颜色、图案、燃烧性能等级和木材的 含水率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3.1.2 ) 软包工程的安装位臵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施工记录。

3.1.3 ) 软包工程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 检验方法:观

察;手扳检查。

3.1.4 ) 单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2 ) 一般项目

3.2.1 ) 软包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凹凸不平及皱折;图案应清晰、无色差, 整体应

协调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3.2.3 ) 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 接缝吻合。其表面涂饰质量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24)

清漆涂饰木制边框的颜色、木纹应协调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325)

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6.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3 4

项目 垂直度 边框宽度、高度 对角线长度差 裁口、线条接缝高低 差 允许偏差 (mm) 3 0 — 2 3 1 检验方法 用Im垂直检测尺检杳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第十节 细部工程

1) . 一般规定 1.1) a) b) c) d) e) 1.2) a) b) c) d) 1.3) 1.4) a) b) 1.5) a)

本章适用于下列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橱柜制作与安装;

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花饰制作与安装。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于十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预埋件(或后臵埋件);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间(处)也应划分

为一个检验批;

b)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位臵固定的壁柜、吊柜等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检 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2)

2.1) 2.1.1)

主控项目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 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 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 验报告。

2.1.2) 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臵埋件的数量、规格、位臵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1.3) 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臵、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 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2.1.4) 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

2.1.5) 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2.1.6) 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2.1.7) 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2.1.8)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7.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外型尺寸 允许偏(mrn) 3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1 2

立面垂直度 门与框架的平行度 2 2 用Im垂直检测尺检杳 用钢尺检查 3 3) .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革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处)时应全数检查。

3间(处),不足3间

3.1) 3.1.1)

主控项目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 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 验报告。

3.1.2)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臵和固定方法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3.1.3) 窗帘盒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3.2) 3.2.1)

一般项目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 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3.2.2)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与墙面、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直、 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

3.2.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8.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水平度 允许偏差(mr) 2 检验方法 用I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1

2 上口、下口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3 两端距窗洞口长度 2 差 两端出墙厚度差 3 用钢直尺检查

4 用钢直尺检查 4) .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4.1) 4.1.1)

主控项目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 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 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

4.1.2) 4.2) 4.2.1)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一般项目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 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4.2.2)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9.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度 3 门窗套上口直线 度

项目 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套上口水平 允许偏差(mrj) 3 1 3 检验方法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杳 用1m水平检测尺和塞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 m拉通线用钢直尺 检杳 5) .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 规

定:

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应全部检查。

5.1) 5.1.1)

主控项目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 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5.1.2)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臵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1.3)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臵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1.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臵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5.1.5)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勺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 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5.2) 一般项目

表面应光滑,色泽应

5.2.1 )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

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5.2.2 )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0.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3 4

项目 护栏垂直度 栏杆间距 扶手直线度 扶手咼度 允许偏差(mrj) 3 3 4 3 检验方法 用Im垂直检测尺检杳 用钢尺检查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6) .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石材、木材、塑料、金属、玻璃、石膏等花饰制作与 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外每个检验批应全部检查。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6.1) 主控项目

6.1.1 )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6.1.2 )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1.3)

花饰的安装位臵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6.2)

一般项目

6.2.1 )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6.2.2 )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1.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伽) 室内 条型花饰的水平度或 1

检查方法 室外 2 6 15 拉线和用1M垂直检 测尺检查 拉线和用钢直尺检查 每米 全长 1 3 10 垂直度 2 单独花饰中心位臵偏移 第十一节 基层面层铺设

1) 1.1)

.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料石面层、 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和地毯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1.2) 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1.2MP&

1.3) a)

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 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

b) 制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JGJ 52的规定;

c) 配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结合层和板块面 层填缝的沥青胶结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4) 结合层和板块面层填缝的沥青胶结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 计要求。

1.5) 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避免出现小于 的边角料。

1/4边长

1.6) 铺设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水泥花砖、陶瓷锦砖、陶瓷地砖、缸 砖、料石、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等的结合层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面层铺 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d。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 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1.7) 1.8)

板块类踢脚线施工时,不得采用石灰砂浆打底。 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2.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允许偏差 陶瓷锦砖面层项次目项高级水磨石板陶瓷地砖面层缸砖面层 水泥花砖面层 水磨石板块面层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 塑料板面层 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 碎拼大理石花岗岩面层 /活动地板面层 条石面层 块石面层

/ 用2m靠尺 和1 表面平整度 2.0 4.0 3.0 3.0 1.0 2.0 4.0 3.0 2.0 10 10 楔形塞尺 检查 2 3 4

缝格平直 接缝高低差 踢脚线上口平 直 板块间隙宽度 3.0 3.0 3.0 3.0 2.0 3.0 3.0 — 2.5 8.0 8.0 拉5m线和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和楔 形塞尺检查 拉5m线和 用0.5 1.5 0.5 1.0 0.5 0.5 1.5 — 0.4 2.0 — 3.0 4.0 — 4.0 1.0 2.0 4.0 1.0 — — — 5 钢尺检查 2.0 2.0 2.0 2.0 1.0 — 0.6 — 0.3 5.0 — 用钢尺检查 2) 2.1)

. 砖面层 一般规定

2.1.1 ) 砖面层采用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2.1.2)

有防腐蚀要求的砖面层采用的耐酸瓷砖、浸渍沥青砖、缸砖的材质、铺设 以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 50212的规定。

2.1.3)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 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a)

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 干待用。

b) 2.1.4)

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锦砖面层时, 砖底面应洁净,每联陶瓷锦砖 之间、与结合层之间以及在墙角、镶边和靠墙处,应紧密贴合。在靠墙处 不得采用砂浆填补。

2.1.5)

在沥青胶结料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面层时, 缸砖应干净,铺贴时应在摊铺热 沥青胶结料上进行,并应在胶结料凝结前完成。

2.1.6)

采用胶粘剂在结合层上粘贴砖面层时,胶粘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的规定。

2.2) 2.2.1)

主控项目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2.2)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 可不计.

2.3 )

一般项目

5%

2.3.1 )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 顺直。

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2 )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

察和用钢尺检查。

2.3.3 )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

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2.3.4 )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 度差不

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3.5 )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

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2.3.6 ) 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的检验方法检验。

3) .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3.1 ) 一般规定

3.1.1 )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采用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 石)板材

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3.1.2)

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 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 7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XSJC -205 的规定。

3.1.3)

板材有裂缝、掉角、 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 混杂使用;在铺设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 求,试拼编号。

3.1.4)

铺设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 时铺

设。

3.2 ) 主控项目

3.2.1 )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

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3.2.2 )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板块边角有局部空鼓, 且每自然间(标准间) 不超过总数的 5% 可

不计。

3.3 ) 一般项目

3.3.1 )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 一致、

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3.2 )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

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3.3.3 )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 度差不

应大于10mm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3.3.4 )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

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3.3.5 ) 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

范表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 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 . 预制板块面层 4.1 ) 一般规定

4.1.1 ) 预制板块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4.1.2 ) 在现场加工的预制板块应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 ) 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的缝隙,应采用水泥浆(或砂浆)填缝;彩色混凝土

板块和水磨石板块应用同色水泥浆(或砂浆)擦缝。

4.2 ) 主控项目

4.2.1 ) 预制板块的强度等级、规格、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水磨石板块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水磨石制品》 JC 507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2.2 )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板块料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 5%可不计. 4.3 )

一般项目

4.3.1 ) 预制板块表面应无裂缝、掉角、翘曲等明显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2 ) 预制板块面层应平整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 镶嵌正

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3 )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

和钢尺检查。

4.3.4 )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

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4.3.5 )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一致、 齿角整齐, 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 差不

应大于lOmn,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4.3.6 ) 水泥混凝土板块和水磨石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

按本规范表的检验方法检验。

5) . 料石面层 5.1 ) 一般规定

5.1.1 ) 料石面层采用天然条石和块石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5.1.2 ) 条石和块石面层所用的石材的规格、技术等级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条

石的质量应均匀,形状为矩形六面体,厚度为 80-120m m块石形状为直棱 柱体,顶面粗琢平整,底面面积不宜小于顶面面积的 100--150mma

5.1.3)

不导电的料石面层的石料应采用辉绿岩石加工制成。 填缝材料亦采用辉绿 岩石加工的砂嵌实。耐高温的料石面层的石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5.1.4)

块石面层结合层铺设厚度:砂垫层不应小于 的基土或夯实的基土。

60%,厚度为

60mm基土层应为均匀密实

5.2) 5.2.1)

主控项目

面层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条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 Mu60,块石的强度等级 应大于 MU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5.2.1 )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松动。

5.3)

5.3.1 ) 5.3.2)

6) . 6.1 )

6.1.1 ) 6.1.2)

6.1.3)

6.2)

6.2.1 ) 6.2.2)

6.3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锤击检查。

一般项目

条石面层应组砌合理,无十字缝,铺砌方向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石

面层石料缝隙应相互错开,通缝不超过两块石料。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坡度尺检查。

条石面层和块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塑料面层 一般规定

塑料板面层应采用塑料板块材、塑料板焊接、塑料卷材以胶粘剂在水泥类

基层上铺设。

水泥类基层表面应平整、坚硬、干燥、密实、洁净、无油脂及其他杂质, 不得有麻面、起砂、裂缝等缺陷。

胶粘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 GB50325的规定。其产品应按基层材料和面层材料使用的相容性要求,通 过试验确定。

主控项目

塑料板面层所用的塑料板块和卷材的品种、规格、颜色、等级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面层与下一层的粘结应牢固,不翘边、不脱胶、无溢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敲击及钢尺检查。

注:卷材局部脱胶处面积不应大于 20cm,且相隔间距不小于50cm可不计; 凡单块板块料边角局部脱胶处且每自然间 (标准间)不超过总数 的 5%可不计。一般项目

6.3.1 ) 塑料板面层应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美观。拼缝处 的图

案、花纹吻合,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阴阳角收边方正。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2 ) 板块的焊接,焊缝应平整、光洁,无焦化变色、斑点、焊瘤和起鳞等缺陷,

6.3.3)

6.3.4)

7) 7.1)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其凹凸允许偏差为士 0.6mm焊缝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塑料板强度的 75%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报告。

镶边用料应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缝严密、接缝顺直。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观察检查。

塑料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 活动地板面层 一般规定

活动地板面层用于防尘和防静电要求的专业用房的建筑地面工程。 采用特 制的平压刨花板为基材,表面饰以装饰板和底层用镀锌板经粘结胶合组成 的活动地板块,配以横梁、橡胶垫条和可供调节高度的金属支架组装成架 空板铺设在水泥类面层(或基层)上。

活动地板所有的支座柱和横梁应构成框架一体, 并与基层连接牢固; 支架 抄平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活动地板面层包括标准地板、 异形地板和地板附件 (即支架和横梁组件) 。 采用的活动地板块应平整、坚实,面层承载力不得小于

7.5MPa。

活动地板面层的金属支架应支承在现浇水泥混凝土基层(或面层) 上,基 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起灰。

活动板块与横梁接触搁臵处应达到四角平整、严密。

当活动地板不符合模数时, 其不足部分在现场根据实际尺寸将板块切割后 镶补,并配装相应的可调支撑和横梁。切割边不经处理不得镶补安装,并 不得有局部膨胀变形情况。

活动地板在门口处或预留洞口处应符合设臵构造要求, 四周侧边应用耐磨

7.2) 7.2.1 )

7.2.2 )

7.3) 7.3.1 )

7.3.2 )

8). 8.1) 8.1.1 ) 8.1.2 )

8.1.3 ) 8.1.4 ) a)

b) c) d) 8.1.5 ) a) b) c) 8.1.6 )

硬质板材封闭或用镀锌钢板包裹,胶条封边应符合耐磨要求。

主控项目 面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具有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 化和导静电等特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活动地板面层应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行走无声响、无摆动。 检验方法:观察和脚踩检

查。

一般项目 活动地板面层应排列整齐、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

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活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地毯面层

一般规定 地毯面层采用方块、卷材地毯在水泥类面层(或基层)上铺设。 水

泥类面层(或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光洁、干燥,无凹坑、麻面、 裂缝,并应清除油污、钉头和其他突出物。

海绵衬垫应满铺平整,地毯拼缝处不露底衬。 固定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固定地毯用的金属卡条(倒刺板) 、金属压条、专用双面胶带等必须符合 设

计要求。

铺设的地毯张拉应适宜,四周卡条固定牢;门口处应用金属压条等固定。 地毯周边应塞入卡条和踢脚线之间的缝中。

粘贴地毯应用胶粘剂与基层粘贴牢固。 活动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

毯拼成整块后直接铺在洁净的地上,地毯周边应塞入踢脚线下。 与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应按设计要求收口。 小方块地毯铺设,块与块之间应挤紧服贴。

楼梯地毯铺设, 每梯段顶级地毯应用压条固定于平台上, 每级阴角处应用 卡条固定牢。 8.2 ) 主控项目

8.2.1 ) 地毯的品种、规格、颜色、花色、胶料和辅料及其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和国家现行地毯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8.2.2 ) 地毯表面应平服、拼缝处粘贴牢固、严密平整、图案吻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

查。

8.3 ) 一般项目

8.3.1 ) 地毯表面不应起鼓、起皱、翘边、卷边、显拼缝、露线和无毛边,绒面毛 顺光一

致,毯面干净,无污染和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2 ) 地毯同其他面层连接处、收口处和墙边、柱子周围应顺直、压紧。 检验方法:观

察检查。

第十二节 木竹面层铺设

1) . 一般规定

1.1 )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 面层、竹地

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1.2 )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毛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 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 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进场 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产 品标准的规定。

1.3) 1.4 )

与厕浴间、 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木、 竹面层连接处应做防水 (防潮)处理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 不起砂。

1.5 )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 应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6 )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 要求。

1.7 ) 2) 2.1 )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 实木地板面层 一般规定

2.1.1 ) 实木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实木地板或采用拼花实木地板, 以空铺或实 铺方式

在基层上铺设。

2.1.2 ) 实木地板面层可采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实木地板

面层的条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其产品类 别、型号、适用树种、检验规则以及技术条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实 木地板块》 GB/T150361-6 的规定。

2.1.3 ) 铺设实木地板面层时, 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 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 设计要

2.1.4)

2.1.5) 2.1.6) 2.2) 2.2.1 )

2.2.2) 2.2.3)

2.3) 2.3.1 )

2.3.2)

2.3.3)

2.3.4 ) 2.3.5 ) 3)

求。木搁栅固定时, 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 木搁栅应垫实钉牢, 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勺缝隙,表面应平直。

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 3mm与墙之间应

留8 -12mm空隙,表面应刨平。

实木地板面层铺设时,面板与墙之间应留 8-12mm缝隙。 采用实木制作勺踢脚线,背面应抽槽并做防腐处理。 主控项目

实木地板面层所采用勺材质和铺设时勺木材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木 搁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实木地板面层应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和毛刺等现象;图案清晰、颜色 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和脚踩检查。

面层缝隙应严密;接头位臵应错开、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拼花地板接缝应对齐,粘、钉严密;缝隙宽度均匀一致;表面洁净,胶粘 无溢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实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表中的检验方

法检验。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3.1 ) 一般规定

3.1.1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实木复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实木复合地

板,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3.1.2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条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其技 术等级

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1.3 ) 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 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 符合设

计要求。木搁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 钉牢,与墙之间应留出34mmt隙,表面应平直。

3.1.4 ) 毛地板铺设时,按规定执行。

3.1.5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可采用整贴和点贴法施工。 粘贴材料应采用具有耐老化、

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

3.1.6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下衬垫的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7) 离;

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 m空隙。

3.1.8)

大面积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应分段铺设, 分段缝的处理应符合设计 要求。

3.2)

主控项目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臵应错开不小于

300mn距巨

3.2.1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条材和块材, 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应符合设 计要

求。木搁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3.2.2)

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3.2.3)

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3.3 ) 一般项目

3.3.1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 颜色一致,板 面无翘

曲。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3.2 ) 面层的接头应错开、缝隙严密、表面洁净。 3.3.3 ) 踢脚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3.3.4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 .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

4.1 ) 一般规定

4.1.1 ) 4.1.2 ) 4.2) 4.2.1)

4.2.2)

4.2.3 ) 4.3

) 4.3.1 ) 4.3.2 )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的材料以及面层下的板或衬垫等材质应符合 设计要

求,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条板端头应错开不小于 300mm

距离;衬垫层及面层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 10m m空隙。

主控项目

中密度(强化) 复合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应符 合设计要求。木搁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应做防腐、防蛀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面层铺设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一般项目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颜

色一致,板面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面层的接头应错开、缝隙严密、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3 ) 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4.3.4 ) 中密度(强化)复合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

范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5) 5.1 )

. 竹地板面层 一般规定

5.1.1 ) 竹地板面层的铺设应按规范的规定执行。

5.1.2 ) 竹子具有纤维硬、密度大、水分少、不易变形等优点。竹地板应经严格选 材、硫

化、防腐、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 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竹地板》》LY/T 1573的规定。

5.2 )

主控项目

5.2.1 ) 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 其技术等级和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搁

栅、毛地板和垫木等应做防腐、防蛀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5.2.2 ) 木搁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5.2.3) 5.3)

面层铺设应牢固;粘贴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5.3.1 ) 竹地板面层品种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面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3.2 ) 面层缝隙应均匀、接头位臵错开,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3) 5.3.4)

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均匀,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的检验方法检验。

第十三节

. 一般规定

地面工程

1)

1.1 ) 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施工工 艺技术标

准。

1.2 )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和国 家标准的

规定;进场材料应用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 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用复验报告。

1.3 ) 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 花岗石等天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天 然石

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 JC518 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 定。进场应具有检测报告。

1.4 ) 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

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的规定。

1.5 )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1.6 ) 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 进行建筑

地面工程的施工。

1.7 ) 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地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 格后方可施

工上一层。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 布)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1.8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 于 5 摄氏度。

b) c) 1.9 ) a) b) c) d) e) f)

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 10 摄氏度。 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 0 摄氏度。 建设地面镶边,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强烈机械作用下的水泥类整体面层邻接处,应设臵金属镶边构件。 采用水磨石整体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以分格条设臵镶边。 条石面层和砖面层与其他面层连接处,应用顶铺的材料镶边。 采用木、竹面层和塑料板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镶边。 地面面层和管沟、孔道、检查并邻接处,均应设臵镶边。

管沟、变形缝等处的地面面层的镶边构件,应在面层铺设前装设。

1.10 )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

符合设计要求。

1.11 )

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木、竹面层以及活动 地板、塑料板、地毯面层的铺设,应待抹灰工程或管道试压等施工完工后 进行。

2) 2.1 )

. 找平层 一般规定

2.1.1 ) 找平层应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铺设, 并应符合规范有关面层的规定。 2.1.2 ) 铺设找平层前,当其下一层有松散填充料时,应予铺平振实。

2.1.3 )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 铺设前必须对立管、 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 之间

2.1.4 ) a) b) c)

d)

2.1.5 ) 2.2)

2.2.1 ) 2.2.2)

2.2.3 ) 2.3

) 2.3.1 ) 2.3.2 ) 2.3.3 ) 3) .

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前,板缝填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相邻缝底宽不应小于 20mm。 填嵌时,板缝内应清理干净,保持湿润。 填缝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小于

C2(。填缝高度应低于板面

IO-2Omm,且振捣密实,表面不应压光;填缝后应养护。

当板缝底宽大于40mm寸,应按设计要求配臵钢筋。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时, 其板端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裂的构造 措施。 主控项目

找平层采用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

2/3,含泥量不应大于

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水泥砂浆体积比或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且水泥砂浆体积 比不应小于 I :3( 或相应的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1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 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 坡向应正确、

无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找平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

验。

隔离层

3.1 ) 一般规定

3.1.1 ) 隔离层的材料,其材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认定。

3.1.2 ) 在水泥类找平层上铺设沥青类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或以水泥类材料作为防 水隔离

层时,其表面应坚固、洁净、干燥。铺设前,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基层处理剂应采用与卷材性能配套的材料或采用同类涂料的底子油。

3.1.3 ) 当采用掺有防水剂的水泥类找平层作为防水隔离层时, 其掺量和强度等级 (或配

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1.4 ) 铺设防水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 并超 过套管

的上口;在靠近墙面处,应高出面层

200— 300mm或按设计要求的

高度铺涂。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隔离层。

3.1.5)

防水材料铺设后,必须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应为 漏为合格,并做记录。

3.1.6)

隔离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07的有关规定。

3.2)

主控项目

》GB

20 一 30mm, 24h内无渗

3.2.1 ) 隔离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

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3.2.2)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级设臵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 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 高和预留孔洞位臵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3.2.3)

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报告。

3.2.4 )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

水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检验记录。

3.3 ) 一般项目

3.3.1 ) 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检查。

3.3.2 )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 皮、起

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和观察检查。

3.3.3 ) 隔离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

C20;楼板四

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

验。

4) . 填充层

4.1 ) 一般规定

4.1.1 ) 填充层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材料, 其密度和导热系数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 准的规

定。

4.1.2 ) 填充层的下一层表面应平整。当为水泥类时,尚应洁净、干燥,并不得有 空鼓、

裂缝和起砂等缺陷。

4.1.3 ) 采用松散材料铺设填充层时,应分层铺平拍实; 采用板、块状材料铺设填 充层

时,应分层错缝铺贴。

4.1.4 ) 填充层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207的有关规定。

4.2 ) 主控项目

4.2.1 ) 填充层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

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4.2.2 ) 填充层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 4.3 ) 一般项目

4.3.1 ) 松散材料填充层铺设应密实;板块状材料填充层应压实、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

察检查。

4.3.2 ) 填充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的检验方法检

验。

5) 5.1 )

. 整体面层铺设 一般规定

5.1.1 ) 本章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 层、水泥

钢(铁)屑面层、防油渗面层和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等面层分 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5.1.2)

铺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1.2MPa;表面应粗

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5.1.3) 5.1.4)

铺设整体面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

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5.1.5)

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5.1.6) 5.1.7)

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 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6) . 水泥混凝土面层 6.1 ) 一般规定

6.1.1 ) 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1.2)

6.2)

6.2.1 ) 6.2.2 ) 6.2.3)

6.3)

6.3.1 ) 6.3.2 ) 6.3.3 ) 6.3.4 ) 6.3.5)

7) .

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 应 对接搓处进行处理。

主控项目

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 2/3 ,细石混

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 1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侧报告。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水泥混凝土垫层兼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15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一般项目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

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水泥砂浆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

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 计。

楼梯踏步的宽度、 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 于

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 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的检验方法检验。

水泥沙浆面层

7.1 ) 7.2) 7.2.1)

7.2.2) 7.2.3) 7.3) 7.3.1 ) 7.3.2 ) 7.3.3 ) 7.3.4 ) 7.3.5)

8) . 8.1 )

8.1.1 )

一般规定

水泥沙浆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

20mm。

主控项目

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32.5,不 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 其粒径应为1-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水泥砂浆面层的体积比 (强度等级)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且体积比应为 1, 2,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M15.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检测报告。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一般项目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坡度尺检查。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

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 计。

楼梯踏步的宽度、 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

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 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规范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 规范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水磨石面层 一般规定

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面层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

宜为12-18mm且按石粒粒径确定。水磨石面层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 要求。

8.1.2) 8.1.3) 8.1.4) 8.1.5) 8.2)

8.2.1 ) 8.2.2 )8.2.3 )8.3 )

8.3.1 )8.3.2 )8.3.3)

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硅 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 一批水泥。同一彩色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其掺人量宜为水泥重 量的 3%- 6%或由试验确定。

水磨石面层的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 1: 3,相应的强度等级不应 小于M10,水泥砂浆稠度(以标准圆锥体沉人度计)宜为 30-35mm

普通水磨石面层磨光遍数不应少于 3遍。高级水磨石面层的厚度和磨光遍 数由设计确定。

在水磨石面层磨光后,涂草酸和上蜡前,其表面不得污染。 主控项目

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

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 于 32.5 ;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

水磨石面层拌和料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

1:1.5-1 :2.5( 水泥,

石粒)。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检测报告。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一般项目

面层表面应光滑;无明显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

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楼梯踏步的宽度、 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 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 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8.3.4) 水磨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规范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 规范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9) . 9.1) 9.1.1) 9.1.2)

水泥钢(铁)屑面层 一般规定

水泥钢(铁)屑面层应采用水泥与钢(铁)屑的拌和料铺设。

水泥钢(铁)屑面层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当采用振动法使水泥钢 (铁) 屑拌和料密实时,其密度不应小于 2000kg/m,,其稠度不应大于10mm

9.1.3) 水泥钢(铁)屑面层铺设时应先铺一层厚 的铺设应在结合层的水泥初凝前完成。

20mm的水泥砂浆结合层,面层

9.2) 主控项目

9.1.1) 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钢(铁)屑的粒径应为1-5mm钢(铁)屑 中不应有其他杂质,使用前应去油除锈,冲洗干净并干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

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9.1.2 ) 面层和结合层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面层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40MPa结

合层体积比为1:2(相应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检测报告。

9.1.3 )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9.3

) 一般项目

9.3.1 ) 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坡度尺检查。

9.3.2 )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3 ) 踢脚线与墙面应结合牢固,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9.3.4 ) 水泥钢(铁)屑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规范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 规范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10 ) .

防油渗面层

10.1 ) 一般规定

10.1.1 ) 防油渗面层应采用防油渗混凝土铺设或采用防油渗涂料涂刷。

10.1.2 ) 防油渗面层设臵防油渗隔离层(包括与墙、柱连接处的涂造)时,应符合

设计要求。

10.1.3 ) 防油渗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油渗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设计

要求的强度等级和抗渗性能通过试验确定。

10.1.4)

防油渗混凝土面层应按厂房柱网分区段浇筑, 区段划分及分区段缝应符合 设计要求。

10.1.5 ) 防油渗混凝土面层内不得敷设管线。凡露出面层的电线:管、接线盒、预

埋套管和地脚螺栓等的处理,以及与墙、柱、变形缝、孔洞等连接处泛水 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6 ) 防油渗面层采用防油渗涂料时,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涂层厚度宜为

5-7mm。

10.2 ) 主控项目

10.2.1 ) 防油渗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应不小于

32. 5 ;碎石应采用花岗石或石英石,严禁使用松散多孔和吸水率大的石 子,粒径为5〜15mm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砂 应为中砂,洁净无杂物,其细度模数应为

2.3-2.6;掺入的外加剂和防

油渗剂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防油渗涂料应具有耐油、耐磨、耐火和粘结 性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10.2.2 ) 防油渗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强度等级不应 小于

C30;防油渗涂料抗拉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3MP&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检测报告。

10.2.3)

防油渗混凝土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10.2.4 ) 防油渗涂料面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严禁有起皮、开裂、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

一般项目

10.3.1 ) 防油渗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

察和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10.3.2)

防油渗混凝土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3)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10.3.4 ) 防油渗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规范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11). 11.1) 11.1.1)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 一般规定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应采用水泥类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并应符合设计 要求。

11.1.2 ) 不发火(防爆的)各类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章相应面层的规定。 11.1.3)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石料和硬化后的试件,应在金刚砂轮上做摩擦 试验。

试验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11.2 ) 主控项目

11.2.1 )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 而

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摘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 粗,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 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 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32.匀面层分

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 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11.2.2)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

知单和检测报告。

11.2.3 )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无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 400cm2, 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 2 处可不计.

11.2.4 )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的试件,必须检验合格。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11.3 ) 一般项目

11.3.1 ) 面层表面应密实,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2)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

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11.3.3)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规范 的规定。

5. 1.1

1.2 1.3

1.4 1.4.1 1.4.2

1.5 1.6 1.6.1 1.6.2 1.6.3

检验方法:应按 规范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子分部分项质量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规范划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 验收,并按规范格式记录。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应因符合下列规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和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能或 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偏差不得超 过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规范的规 ^定。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 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应具备下表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项次 表23.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子分部工程 检测项目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 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 和雨水渗漏性 1饰面板后臵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1 门窗丄程 3

饰面板(砖)工程 1.7 分部工程的质量 验收应按《建筑 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 一标准》(GB 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时,该工 程应当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8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修工程,竣工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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